1. 河南省新蔡县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从新登记的相关规定
宅基地貌似去年登记的
2. 驻马店市新蔡县为什么不让农村建房
都在规划新农村就是这两年不让建的如果肯舍得花钱找一下国土所领导贿赂一下应该可以建反正没有人举报你想怎么建就怎么建
3. 新蔡县国土资源局
新蔡县地处河南省东南部、豫皖两省交界处,东与安徽阜阳毗邻,南与信阳接壤,北与周口相连。新蔡县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据现存的郭冢、魏冢、望城寺、铁丘台等文化遗址考证,距今约48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原始先民已在今县境大量居住。公元前21世纪,尧舜时代伯夷辅佐大禹治水有功,曾封于此地为吕侯国,即新蔡县城所在地古吕镇。新蔡县至今仍保留着新石器时代的龙山文遗址和商周时期遗址18处,春秋蔡国故城遗址7处。大广高速、新阳高速在境内交会,国道106线、省道棠西路、平长路贯穿全境,小洪河、汝河在县境交汇形成大洪河(淮河主要支流之一)。全县辖22个乡镇、355个行政村(居委会),人口106.74万人。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省直管县。
【机构设置】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用地审批与耕地保护股、土地利用与地籍规划管理股、法规监察股4个股室;下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3个二级机构;派出关津、宋岗、练村、河坞、陈店、余店、砖店、化庄、黄楼、李桥、龙口、古吕、孙召、栎城、顿岗、涧头、韩集、棠村、杨庄户、十里铺、弥陀寺、佛阁寺等22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87人。
梅希军 党组书记、局长
韩文献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邹一雷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常菊华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王国军 副主任科员
梅希军简介:河南新蔡县人,本科学历。1985年1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月~1987年10月,在河南省第一测绘队工作;1987年10月至今,在新蔡县国土资源局工作,历任办公室主任、纪检组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8年3月至今任新蔡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土地资源】全县土地总面积145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01400.00公顷,园地50.95公顷,林地4471.17公顷,草地66.26公顷,城镇及工矿用地22861.0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040.7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179.65公顷,其他土地90.04公顷。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组织了6个批次的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报件,转用(征收)土地面积73.2884公顷,争取增加计划指标93.3233公顷,重点保障了蓝天集团西气东输建设项目、化新高速二次征地以及城区供水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解决建新区用地35.0447公顷,保证了全县新农村建设用地需求。
【耕地保护】2010年,县政府与22个乡镇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与22个乡镇国土资源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设立保护牌32个,刷写耕地保护固定宣传标语17块。积极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全县2009年组织申报的砖店镇周寺村、韩集镇老庄子村、孙召镇大马庄三个试点村项目已批复,正在实施。2010年按照《驻马店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全县组织编制10个行政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并上报市局。申请设立新蔡县2009年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和新蔡县棠村镇补划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总投资282.33万元,规模71.6789公顷,项目完成后可新增耕地53.4738公顷。2007年国家投资佛阁寺镇土地整理项目和佛阁寺镇梅李庄两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473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0593公顷。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20宗,出让价款1.2亿多元。着力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不断提高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保障全县城镇建设用地需求,2010年,盘活存量建设土地面积5.3公顷。
【第二次土地调查】县城区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基本结束,已转入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砖店等8个建制镇的城镇地籍外业调查全面展开。农村土地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已通过国家验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10年,县、乡新一轮规划修编工作顺利完成。县级规划修编已经省政府批准,乡级土地利用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组织上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报件两个批次。
【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2010年,加快了乡镇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步伐,筹措资金200多万元,新建栎城等5个国土所,购买佛阁寺等8个国土所的办公场所,对9个国土所进行了整修并配备了办公设备。全县22个乡镇国土资源所有20个达到省厅规定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其中优秀所1个,先进所2个,标准所17个,合格率达到80%以上。
【执法监察】2010年,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察网络,设立了乡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完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机制,共开展执法监察巡查1760次,其中县监察大队组织执法巡查168次,基层国土所组织巡查980次,村级协管员巡查582次。执法监察巡查中发现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违法案件174件、查处174件、结案174件;土地违法面积12.05公顷,拆除违法违规建筑面积1042.29平方米,复耕面积5600平方米,罚款132万元。
积极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10年,依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对违法违规用地进行了认真查处,对卫片执法检查认定的22宗违法用地进行了整改和处理,全县拆除违法建筑1980平方米,收缴罚款55.8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起,党政纪处分30人。通过整改,全县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7.73%,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
【信访工作】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对口办理制度,做到“五到位”,即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稳控到位、问题解决处理到位。加强矛盾纠纷调处,主动超前解决问题,重点做好国家重大活动、节假日和有可能发生赴京到省上访及越级上访的信访苗头的排查工作。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深入基层,听取群众的诉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信访人员稳控在当地。省市交办案件28件,办结28件;县交办案件46件,办结46件;接待来访咨询126人次。
(潘红岩)
4. 河南省新蔡县,余店乡,余店村委,征地标准是什么强征住宅地违法吗
解决民生问题,如果强行把农村村民非法建的住宅拆除,大部分群众将居无定所,由此而产生不和谐的因素,违背国家发展的初衷。基层国土部门拿着十分棘手,不知该如何办理,因此,采取了罚款补办用地手续的办法管理农村宅基地。 然而,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能不能罚款,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针对这一问题有一定的争论。有的认为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笔者认为,首先,作为执法主体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不能也没有权力参照哪部法律条款进行处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得对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所针对的对象是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以外的违法占地行为。因此,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也就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既便是依据第七十六条也不能以罚款后补办用地手续,罚款只是附加条件,是在建立在拆除或者没收基础上的,可以罚也可以不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单立出第七十七条来,就是专门针对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这一违法行为,前款是规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5. 河南新蔡县月亮湾社区十里赵村委土地规划啦吗
不合适就是穷,没感觉就是丑,一见钟情就是好看,深思熟虑就是有钱,若是没有钱,说什么都没有用,这就是男女的爱情
6. 新蔡县南湖街道村庄可以建房子吗
如果想要建房子的话,首先要活得关于该块土地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其次要建房,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规划许可,建设许可等手续。
因此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
7. 河南省新蔡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时柏林
土地整理中心?官方没有说明这个机构哦
1基本情况
新蔡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77人,局机关内设一室(办公室)三股(用地审批与耕地保护股、土地利用与地籍规划管理股和法规监察股);三个局属二级单位(新蔡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新蔡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和新蔡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派出22个乡镇国土资源所。
近年来,新蔡县国土资源局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务求工作实效,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文明单位”,被市国土资源局授予“优胜单位”、“优秀单位”,被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表彰为“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先进单位”,被河南省档案局表彰为“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被省国土资源厅表彰为“河南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2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县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 ,矿产资源政策;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制定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编制和实施县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审核全县各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参与由县政府报市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
(三)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办理土地、矿产来信来访案件,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全县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五)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城乡地籍调查、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负责对国有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相关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县土地市场;组织实施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按规定组织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授权经营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交易管理;负责全县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负责全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审查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县政府审批和经县政府报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县矿产资源,负责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转让审批登记和探矿权审核,依法审查全县对外合作区块;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审查确认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地勘项目和地勘成果;审查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资格,审查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九)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址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测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认定县内具有的地质遗迹保护工区。
(十)负责测绘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县财政拨付的国土资源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4个股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保卫、等待和资产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征收和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财政、税务部门做好土地、矿产税费的征管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编制全县国土地资源系统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二)用地审批与耕地保护股
负责全县用地审批工作;参与国家、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查和协调工作;办理报县政府审批和经县政府上报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征用等用地审批和批后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搞好全县基本农田地保护区的划分和调整;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管理、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和验收等项工作。负责全县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批登记;依法调查处理重大采矿争议、纠纷;审核评估机构从事采矿权评估的资格;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监督管理;受委托确认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评估结果;组织实施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全县矿产资源储备量的登记和统计;负责矿产资源占用和压覆情况的审查;管理全县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负责对全县矿产资源储量态势进行综合评价;研究拟定全县地质环境保护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地质遗迹保护规划;指导全县地质环境、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估和预报;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编制全县地质矿产勘查规划,并依法进行勘查、登记发证、探矿权转让审批登记;审核评估机构从事探矿评估的资格;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项目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登记管理。
(三)土地利用与地籍规划管理股
组织全县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规则以及权属管理办法;管理地籍信息系统;调查处理跨乡镇和其他重大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全县的土地登记审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全县测绘行业的行政管理;负责专业设计的审核把关和作业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组织或参与测绘的验收;研究拟定全县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落实全县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编制和实施县级国土地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其他国土地资源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各级国土地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参与报县政府审批和经县政府报市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编制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工作规划,对重要科技项目和外事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国土资源相关科技成果推广,推进科学技术进步;组织或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作价出资(入股)、转让、租赁、授权经营和政府收购等工作;负责房地产交易中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以及房屋租赁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或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中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地价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土地评估机构的管理及土地评估结果备案工作。
(四)法规监察股
组织对全县贯彻执行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土地规划和计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等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组织起草全县土地、矿产资源有关政策;组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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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新蔡县信达城乡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怎么样
新蔡县信达城乡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是2016-04-14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回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答(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新蔡县月亮湾街道开源大道南段东侧。
新蔡县信达城乡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11729MA3X8T005X,企业法人王勇明,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新蔡县信达城乡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建筑设计、图纸设计、市政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土地勘测、城乡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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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我是河南省新蔡县的农民。国家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是6万,为什么我们这里才给3万。是不是被政府苛扣了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家没有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是6万,国家有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得低于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指以县为单位统计局公布数据)的25倍。具体要查你当地的土地征收补偿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