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河北石家庄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是多少
0311-88631797
B. 石家庄市建设局在哪市政府12楼那个是建设局的什么部门
局机关在政府1号楼12楼,里面主要有村镇、科技、建管、办公室、信访、纪检、财务等处室吧,记不清了。建设局直属机关大都在槐安路与东二环交口这边办公
C.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石家庄市新华路209号吗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209号
D. 河北省城乡建设厅电话是多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电话:(0311)87902703
途经公交:9路、314路、旅游1路、78路
E. 石家庄行政投诉电话
石家庄投诉电话大全
行政效能监察投诉
1、来信举报市发展环境投诉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兴凯路70号,邮编:050051;;
2、电话举报。
白天电话是87852999,晚上和节假日电话是87851767
3、阳光投诉举报。
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每周三定期到省会文化广场开展阳光投诉活动,届时可到阳光投诉现场举报投。
举报对象 1、市政府各部门中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中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3、全市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中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4、全市各级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单位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举报内容 1、不认真贯彻、落实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2、无法定依据或不依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行为的;3、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不按照规定认真执行窗口一站式审批、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的;4、对已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行使行政审批职能以及擅自设立行政审批事项的;5、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6、不作为、乱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7、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依仗职权吃、拿、卡、要、报的;8、违反规定向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评比,或要求其参加带有强制性收费培训的;9、利用职权长期借用企业车辆和设备或干预企业、工商户正常经营活动及无偿占用企业财产或物资的;10、违反规定强制行政管理相对人接受指定服务或产品的;11、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耍特权、搞创收,随意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随意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的;12、执行公务态度生硬、粗暴蛮横,或有其他不文明行为的;13、不遵守组织和工作纪律,赌博、吃喝玩乐、酗酒滋事的;14、不履行公开承诺内容的;15、不认真执行省、市优化发展环境有关规定,有违反规定行为的。
F. 石家庄市房管局电话多少
石家庄包含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井陉矿区、裕华区、藁城区、城鹿泉区和栾城区。各区房管局电话如下:
长安区房管所:0311-6042463
桥西区房管所:0311-87872747
新华区房管所:0311-722979
井陉矿区:0311-2072267
裕华区: 0311-86578225
藁城区:0311-88114977
鹿泉区:0311-82013325
栾城区: 0311-86689267
G. 石家庄市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石家庄市建设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政务网站管理、会议组织、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后勤事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调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及注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拟订建设行业人才需求计划、职工培训、继续教育和有关政策;管理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培训、鉴定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建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做好实施及跟踪、督查和调整工作;负责城建项目的概(预)、决算审定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谋划、报建、招标、以及城建项目的立项审查、审批工作;参与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资本运营和建设投融资管理;负责城建项目跑办和争取资金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审计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统计工作。
(四)村镇建设处
研究拟订县以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村镇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做好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村镇建设重大项目的审查,指导村镇建设综合开发、通用设计图推广及灾后重建工作;组织、指导村镇建设工作。
(五)城市建设处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监督管理及项目实施工作;参与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负责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负责相关企业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指导风景名胜区建(构)筑物建设工作以及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筑的修复建设工作。
拟订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负责民用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制建设行业科技发展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指导建设行业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转化推广、论证工作;负责建设科技发展基金和建设科研经费管理;负责组织市专家咨询服务团城建交服务中心工作。
(七)建筑管理与安全质量处
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拟订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承发包、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风险管理、建设机械材料设备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闭合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和进出市登记备案,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指导和规范建筑机械材料设备市场并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以及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城乡建设普法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负责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九)勘察设计管理处
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工程抗震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研究制订勘察设计行业监督和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活动,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负责施工图审查和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的资质管理;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业、造价咨询业等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监督管理,参与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工作。
(十)综合开发处
拟订城市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投资运行情况分析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工作;负责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监控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以及项目跟踪服务备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监督指导工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的资质;负责对拆迁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旧城区、“城中村”改造和开发建设、旧有住宅小区配套项目补建及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宣传与推介工作。
(十一)供热燃气管理处
负责全市供热、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城市供热、燃气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上级有关供热、燃气行业技术法规和标准,做好供热、燃气相关工作;负责供热、燃气企业的资质管理,以及城市供热、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和燃气供气点备案工作;负责供热、燃气企业的监督管理。
直属单位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老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
H.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哪
是报名确认用的吧。如果是,不用找城乡建设局。
找石家庄建设局,就行了。
我市2011年度全国勘回察设计注册工答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由我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受理时间:2011年6月20日-24日。受理地点:建设北大街8号“石家庄市建筑职工教育中心”702房间。联系电话:86994129、86070029,联系人:尹哲
I. 谁知道石家庄国土局的咨询电话呢
现在哪里还有国土局先,机构改革完了,都是叫自然资源局或者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了。
J.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现在的办事大厅已经移动至政务服务板块里,点击后就能进入可见本文下图。
如还是不能进入,可以联系网站维护单位: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编:050051
E-mail:[email protected]
(10)石家庄城乡建设局电话扩展阅读: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法律咨询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冀政办[2009]31号)
二、承办机构
法规与改革处和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单位)
三、服务对象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
六、服务流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厅法规与改革处受理申请,依据申请内容转交相关处室(单位),相关处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法规与改革处0311-87904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