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建局,建设局和城建局一样吗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回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答行政部门;
2、城建局--主管城镇建设(主要指城管大队负责的市容市貌);
3、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4、几年前只有建委后来改为城建局,现在细化为城镇建设局与城市住宅建设局。
『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需要什么文件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内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容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叁』 请问建设局的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是干啥的
日常工作主要是办理民房审批手续,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制订城乡建设发展规划、行政管理措施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各乡镇建设办和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各乡镇的村庄、集镇、建制镇规划及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发展。
县级在编的建设局普通科员的工资在5000左右。(苏州吴江就是这么个工资水平)。
『肆』 如何将市规划局、国土分局、环境保护局、住建局等不同部门,所用的不同审批系统建立数据连接
简单的办法就是用1 0 1 异构数据采集引擎把这些数据都采集到一起,集成起来,这些规划局、国土分局、环境保护局、住建局等不同的部门肯定不愿意开放接口,但是,只要有他们的系统权限,就可以采集数据,而且不影响软件的使用,前期只需工程师简单配置,后期机器人自动操作,不需要人工干预,采集的数据可以有要求,有取舍。
『伍』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查询应到哪个网站
如果当地规划局有公布便可查到,如果没有请前往本地国土规划局由工作人员进行查询。若是工作人员,《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可以在在全国建筑施工许可证管理系统查询。
施工许可证号应在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委或城乡建设局)查询,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5)城乡建设规划局建筑审批管理系统下载扩展阅读:
建筑工程施工注意事项:
用户需要注意用户要使用合格安全带,注意检查安全带的使用年限,安全带使用年限为5年。高处作业人员,在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先挂牢再作业,应当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用户需要注意凡直接从事带电作业的,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从事电气焊作业的电气焊工人,必须佩戴电气焊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电焊作业会产生弧光,戴上防护面罩和防护长筒手套可以防止受伤。
用户需要注意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常用的工具应系带在身上,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而掉落伤人。
『陆』 规划局按照什么规范管理规划许可修建的建筑
规划局立项建设局报审国土局盖章。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二)研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实施由上级批准的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批、申报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详细规划。(三)参与编制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土规划和市人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四)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全市乡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的检查指导及审批、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审。(五)负责对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含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市区户外广告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六)负责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核定、换证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规划勘测设计的管理工作。(七)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八)村镇规划行政管理职能。建设局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市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核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四)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城建监察工作。(五)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总量;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的拟定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房地产发证、交易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一切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管理。(七)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国土局主要职能:(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五)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柒』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什么机构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向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城乡建设规划局建筑审批管理系统下载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八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捌』 初步设计批复应该由哪个部门下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是发改委依据什么文件呢
初步设计的审批,由规划局组织消防、防雷、防疫、水暖电等单位进行会审,审批通过后由规划局下文。主要依据为建筑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均由规划局办理)、规划方案设计(经规划局批准的)。
根据《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受理机构为:建设局。
建设局:
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难点
需准备的相关资料如下:
1、申请书(盖建设单位鲜章二份):
2、发改委备案通知或立项批复(复印件二份);
3、国土手续(复印件二份)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出让方式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除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材料、规划建筑红线图、规划批准方案总平面图(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二份);
4、勘察、设计合同及资质正本复印件各二套;
5、初步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十二张,内容包括全套初设图纸、设计说明、效果图、初设说明书等;
6、地勘报告电子光盘二张;
7. 住宅项目应报户型统计表(原件二份);
8、按相关规定应做地址安全性评价报告的项目,提交由省地震局出具的批复文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二份);
9、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需提交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抗震设防审查意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二份);
10、应当进行抗震专项论证的市政公用设施专项工程,需提交抗震专项论证意见;
11、设计概算书(政府投资项目)(复印件二份)
(别以为按照下列清单上的准备就好了,还有些细节将会在填写初设申请表的时候说明)
(8)城乡建设规划局建筑审批管理系统下载扩展阅读:
文件规定
初步设计文件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若为多家设计单位联合设计的,应由总包设计单位负责汇总设计资料。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说明、资料和图纸等部分。
文件须装订成A3文本图册(大图可折成A3规格),并加盖建设方、设计方、报建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图章。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应符合《中**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文件应按:透视效果图、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名单(签名、盖章)、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历次批文复印件、设计总说明、分专业说明、分专业图纸等顺序装订(含设计概算)。各专业图纸须签字齐全。
初步设计是最终成果的前身,相当于一幅图的草图,一般做设计的在没有最终定稿之前的设计都统称为初步设计。
通常来说,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当有关主管部门在初步设计阶段没有审查要求,且合同中没有做初步设计的约定时,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