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江苏建筑企业资质查询
江苏建筑企业资质可复以通过全国建筑市制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系统网站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大概分为3个步骤,具体如下:
一、进入官网首页,点击“企业数据”菜单。
(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申报扩展阅读: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三个序列。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原则上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除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四个专业工程类别设丙级资质外,其它专业工程类别不设丙级资质。事务所不分等级。
②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网上申报程序如何
一、企业从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应的身份验内证锁。
二、企业按容《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管理系统说明》填写并上报申报资料。
三、各州、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版》在网上对企业申报的次料进行审查
③ 江苏省新办资质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1、了解工程咨询资质条件
工程咨询资质的条件,分为基本条件、技术力量、技术水平和技术设备、管理水平四大类。同时,由于所申请的工程咨询资质等级不同,企业在办理资质时的要求也不相同。
2、准备资质申报材料
在达成工程咨询资质的要求后,企业就可以准备资质申报材料,证明企业满足工程咨询资质的要求。企业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需要注意材料有无错漏、内容有无不符等情况。
3、提交资质申请
企业在完成材料的准备后,就可以到主管部门进行资质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在到主管部门提交资质申请之前,企业还应先到建筑主管部门官网填写资质申请表,并打印纸质申请表用于现场提交。
4、主管部门受理审批
主管部门确认受理工程咨询资质申请的,就会开始企业资质申请材料的审批,审批通过后企业就能拿到工程咨询资质证书了。不过,由于工程咨询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每个等级的审核部门不同,审批时间又长又短。在主管部门受理审批过程中,就需要企业及时与审批部门沟通,并耐心等待审批结果。就拿广大筑业,3个月快速申报资质,8年申报工作经验,2000名工程师证书服务资源。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办理工程咨询资质,就得按照一定流程进行。企业在办理工程咨询资质之前,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资质办理,申请通过率一定会更高。
④ 江苏建筑企业资质可以办理了吗
可以办理了,现在江苏省已经可以新办和升级资质了。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
(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三)企业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四)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五)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的,其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职称人员应当满足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标准要求。
(六)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七)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企业资质许可结果。
(八)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5年。
(九)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近一年内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十)《标准》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的建筑物纠偏平移、结构加固、特种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内容,可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情况,批准其相应的资质内容。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可参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条件提出,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由提出申请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颁布实施,并限本省级区域内实施。
(十一)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
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可以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十二)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首次申请的要求办理。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附件4。
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相应类别一级及以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代表业绩申报。
(十三)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除涉及到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审核,由企业工商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其中通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筑企业直接申报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筑企业审核;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筑企业将审核结果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审核结果与企业基本信息一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进行公示,不再组织审核。
(十四)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以及跨省变更事项,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有关规定办理。
二、申报有关要求
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等事项后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以下有关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十五)企业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首次申请要求提交材料。
(十六)下列情形按升级要求提交材料:
企业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
企业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直接申请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
(十七)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增项要求提交材料。
(十八)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证书有效期的,按延续要求提交材料。
(十九)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事项,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中所列情形提交材料。
(二十)企业因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本省级区域内)等发生变化需变更资质证书内容的,按简单变更要求提交材料。
简单变更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按照《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资料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资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企业。资质受理机关受理后,申报资料不得修改更换。
资质许可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4.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5.申报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附件材料必须清晰、可辨。中建瑞通全国各地分部都能办理资质申请,网络搜索南京润利吧。
⑤ 求一份江苏省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及附件资料示范文本
各省的都不太一样,最好把资料清单发上来,去当地建设厅去要一套清单就可以了。另外建议这类文件自己整理,如果真有人能发给你,哪些办理资质的咨询公司就要失业了。
⑥ 办江苏省建筑业资质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 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 项。
3、如有疑问,可以详询。
⑦ 请问江苏省建设厅资质变更受理要几个工作日能办好
请教:海南省建筑公司在江苏徐州接工程需在江苏省建设厅及徐州建设局办理哪些...详情请咨询徐州市人民政府审批中心.地址位于建国路与西安路交叉口,国土资源...
⑧ 我的安全员证书(C)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为什么在建设厅官网上进入证书查询却查不到
建设厅官网上进入证书查询:这个窗口是查询“五大员”的也叫“八大员”是版施工员权、预算员、材料员等这类建筑专业岗位证书的,不包含三类人员的,
三类人员证书是建筑施工企业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不属于建筑专业岗位证(关键岗位证、八大员、五大员等),这样明白了, 你的证书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吧。
我们山东这边考的,也都是这样的,都有各自的查询系统。
⑨ 江苏省施工企业资质如何从网上申报
江苏省施工企业资质好像还无法从网上申报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初审,专业承包一级(部分专业除外),施工总承包二级和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核准)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
二、条件:符合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建[2001]82号)的要求
三、数量:无限制
四、申报材料: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附件材料分为三册:
第一册——综合资料,内容包括: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⑶企业章程;
⑷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⑸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⑹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⑺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⑻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⑵、⑷、⑸、⑼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⑽申请特级资质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特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材料。
由省建管局许可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⑷、⑸要求的报表,以企业上报的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统计年报为准。其中净资产指标发生变化,可提供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二册——人员资料,内容包括:
⑴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⑵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⑶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⑷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企业经理、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一级资质企业还应包括总经济师)应单独提供上述材料中要求的养老保险凭证(如手册、社保卡等),其余人员可提供经社保部门确认的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详细名录和缴费凭证。
由省建管局负责许可的资质,只需提供上述要求人员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养老保险凭证。
第三册——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内容包括:
⑴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
⑵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⑶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能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以合同价为指标的需提供工程决算资料;以高度或层数为指标的需提供立面图或剖面图;以跨度为指标的需提供基础图或剖面图)。
五、申请程序:由省建管局负责初审或审批的,申请资质的企业将申报材料通过市级主管部门核对、汇总后上报省建管局。省属企业和部分中央驻苏企业的申报材料通过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核对、汇总后报省建管局。
其中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管局送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六、办理期限:由省建管局实施许可的资质,市级主管部门在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汇总工作,报省建管局。
省建管局在收到市级主管部门的全部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其中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的资质,由省建管局送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省有关部门在收到省建管局送达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反馈省建管局。
七、办理地点:江苏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行政审批中心。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二楼。
八、联系电话:025—51868213
九、邮政编码:210036。
⑩ 江苏省申请招标代理资质需要哪些材料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6年11月22日
甲级资质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以前是国家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招标投标监管处)审批;乙级资质、暂定级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一)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
(二)行政许可条件
具体条件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等规定。
(三)申请材料目录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
3、附件材料一套:
1)原资格证书正、副本(含变更记录)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机构章程复印件。
4)验资报告(含所有附件)复印件。
5)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和办公场所〔自有的:提供产权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6)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人员,甲级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乙级(暂定)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含中级)职称以上的专职人员,甲级企业不少于20人,乙(暂定)级企业不少于12人,并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下同)。专职人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
(1)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职称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代理证明,还应提供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
(2)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件、职称证书、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代理证明;
(3)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的身份证件、机构注册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代理证明;
(4)除上述1)至3)人员外,其他专职人员应提供身份证件、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或者在本机构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代理证明。
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颁发的该机构资格有效期内(甲级和乙级为近三年的,下同)社会保险手册或者出具的含有缴费基数、个人社会保障号(代码)的该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名单及缴费发票。
7)《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表二中所列的资格有效期内招标代理业绩的证明材料,每项业绩的证明材料均应当包括委托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业主评价意见,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申请乙级晋升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申请暂定级晋升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有效期届满续期申请时,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金额在16(8)亿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8)出资证明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及说明,下同)。
9)资格有效期内的奖罚情况。
10)技术、经济等方面评标专家职称(聘书),机构内部管理各类规章制度等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11)一个有代表性的项目资料:
资格有效期内(甲级和乙级资格为近三年,暂定级为近一年)完成的一个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有代表性项目的完整资料一套。内容包括委托代理合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标底、开标评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和招标人的评价意见。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企业直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在审批过程中,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评审时间为20个工作日,不计算在许可办理期限之内。
(六)行政许可数量
无限制。
(七)行政许可办理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