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建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15个全国试点城市哪些
试点省和城市:江苏、浙江两省和沈阳、长春、南京、厦门、广州、深圳、成都、福州、长沙、乌鲁木齐、苏州、南通、嘉兴、台州、柳州15个城市。
(1)城乡规划问责扩展阅读: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在全国15个城市开展城市规划改革试点工作。其中,有三项非常关键的内容:
1、要强化城市规划的两个重要作用。一是战略引领作用,即在国家发展战略的大格局中去谋划每个城市的发展蓝图和目标,同时落实十九大制定的到本世纪中叶分两个阶段要实现的战略目标,落实国家三个大发展战略的战略意图;二是刚性约束作用,包括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线、划定城市生态控制线等,还包括要把过去粗放扩张的发展方式转变为以问题为导向,提高存量的质量,补齐短板,提高城市环境品质等,同时也把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作为非常明确的刚性要求。
2、在资源和要素配置上要“以人为中心”来考量。统筹把握好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功能的内在联系,在合理半径内统筹、混合布置功能,减少居民日常长距离通勤的现象,同时系统地提高城市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以及生态环境方面的承载能力。
3、要确保规划的落实和执行。要制定评估体检的问责机制和监督机制。同时也可以通过拓展市民来参与监督城市规划管理建设的全过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的现代化。建议未来城市规划能够更加地系统性、整体性和兼容性,让城市更加安全、宜居、包容。
资料来源:人民网-黄艳委员:正在15个城市开展规划改革试点工作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编
Ⅱ 如何加强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建设
(一)发挥内部作用
1、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贯穿在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
(1)不断加强教育。以纪委监察局为主其他乡镇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为辅,经常性地组织村干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进行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学习先进先辈事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影片。让他们自身树立起廉洁自律意识,明白每个人行使权力的来源和拥有权力的目的,时时刻刻紧绷一根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一旦权力逃离了笼子的束缚就会身陷囹圄、就会被问责,严重的还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实行民主公开。确保村干部在作出村务重大事项和决定时,经过民主协商,集体讨论,而不是由村里的主要领导一人说了算、一人拍板定事。对将作出决定事项是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事先应向全体村民公布,让民主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和建议权。确保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3)确保监督有力。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使用和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大活动进行监管;对财务账目、财务收支凭证、土地发包方案、承包合同和其他集体经济合同,以及村务公开和相关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审核。
(4)做好宣传工作。首先,为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大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社会影响力。其次,由纪委监察局和乡镇纪委一同联合司法局普法办,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大力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让群众明白该法的内容和人民享有的各项监督权利。让村干部的权力即在村民监督委会的监督下运行又让其在群众法眼中运行。
2、建立奖励保障机制,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健康发展。
(1)注意发现、培育和宣传。对懂政策、顾大局的村干部和敢监督、会监督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在社会上培育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2)提高监督人员经费和待遇。从实际出发,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逐步提高村民监督委员的工作经费及工资待遇,并适当解决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报酬问题,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能正常开展工作和打消监督委会成员自身欲要腐败的苗头。
(二)发挥外部作用
1、加强组织协调,推进体制创新
(1)明确工作责任,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有效监管。形成三级监管的合力。农村党组织由村民监督委员会直接进行内部监督。由各相关部门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外部监督各镇党委、政府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组织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范畴,进行统一管理。民政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与村级换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农经管理部门要发挥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支持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对反映村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调查处理。
(2)建立完善监委会管理考核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主管部门提前摸清和掌握村民监督委会的工作职责、流程、范围和权限。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严格规范管理,与村"两委会"组织及其成员共同享受教育培养、考核管理等待遇,为推动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2、加强配合,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近年来,由于新农村的建设发展,农村的经济也迅速崛起,尤其是地处城乡结合的农村,面临征地、拆迁。农村往往获得大量的征地补偿资金和集体资产补偿资金。因此,腐败领域也由原来的党政机关逐步向农村倾斜。
(1)重视查办违纪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农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纪的案件,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2)强化分类指导。农村党组织的主管部门为乡镇党委。目前,按照体制设置,乡镇党委几乎都成立了纪委。纪检监察部门要帮助乡镇纪委制定主要职责和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对查案薄弱的,着重指导如何排查案件线索、如何进行案件查办,帮助其总结经验,提高办案质量。
(3)强化案源挖掘。重视群众的举报,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对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中,倾听民意诉求,从中探寻有价值的案源。
3、要创新和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确保履行主体责任
(1)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纪委监察局牵头开展农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按照制订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农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三资"监管和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深入开展。在实践中注意结合业务特点,围绕农村"两委"组织决策、执行、监督,规范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实现廉政风险和"三资"监管同步防范。
(2)健全行政问责长效机制。首先,加大监督力度,在充分发挥纪检、组织、人大等职能部门作用的同时,加强群众、社会及媒体的舆论监督,用公众是否满意来判断农村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应被问责、如何问责、问什么样的责。
其次,制定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切实做到问责有章可循。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确保问责制度有效落实。特别是针对目前行政问责实践中存在的注重事后问责、忽视过程监督的状况,应强化事前和事中问责,让责任管理贯穿于行政全过程。
Ⅲ 城乡规划法的调查分析
南宁1月11日讯 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精神,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12月3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 从2007年1月11日起,广西新闻网将邀请相关人士,就“城乡清洁工程”开展网上大讨论”。 1月11日本网邀请了南宁市副市长钱学明、南宁市青秀区副区长刘代青、南宁市市政局局长张建辉、建委主任高新、工商局副局长李欣、文化局文化市场稽查支队队长何海荣、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罗义学、治理工作一线人员还有部分群众代表共同相聚广西新闻网人物访谈频道,围绕“南宁市开展的‘城乡清洁工程’和整治‘五乱’”的话题从多方面、多角度展开讨论。广西新闻网在网上对本场大讨论进行网络图文直播与视频录播(网址 http://renwu.gxnews.com.cn/fangtan/cxqj/) 。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广西电台、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南宁日报、南宁电视台、南宁电台等多家媒体记者也参加了此次活动。 钱学明副市长介绍了南宁市现阶段“城乡清洁工程”和整治“五乱”的总体情况,他认为南宁市作为自治区的首府,以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的首善之区为目标,一是要按区域性国际城市的标准来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城市,坚持以高标准来衡量和要求城市建设管理 的各项工作;二是治理“五乱”,通过对“五乱”的彻底整治,达到解决脏、乱、差,实现洁、齐、美(清洁、整齐、美观)的目标;三是形成机制,要结合实际,努力形成一套包括管理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和工作责任制等在内的完整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对城市的长效管理;四是狠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各城区(开发区)、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一直延伸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都要把管理和建设好南宁市作为自己神圣的职责和任务,狠抓落实。 关于南宁市出台的“城乡清洁工程”问责制,钱副市长谈到南宁市颁布了《南宁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问责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问责对象、原则、方式和程序,对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的单位,追究领导责任,第一次给予批评,第二次仍得不到解决的要给予诫勉,第三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撤职换人,进一步推动南宁市“城乡清洁工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到场参加大讨论的相关部门领导就群众关心的问题介绍了本部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情况。 在整治一线工作的南宁市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和环卫工人代表也讲述了“城乡清洁工程”以来,他们眼中南宁的变化和工作过程中的一些感动事例。 群众代表罗树杰认为,现在乱摆乱卖、占道经营少了,特别是居住的地方原来哪些乌烟瘴气的烧烤摊被清理集中到别的地方。原来晚上进出都很困难,半夜还有那些歇斯底里的吼叫,第二天就一片狼藉,地面到处是垃圾、油污,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现在这些现象少了。南宁市有关部门还在居住区门口专门划出一个区域,不准乱摆卖,居住区恢复了整洁、干净,老百姓衷心拥护。志愿者代表李云丹谈到,通过南宁大范围的宣传及整治五脏五乱,学校的同学们都切实的从身边做起,不乱扔垃圾、果皮纸屑,整个校道像被雨水冲刷过一样干净,学校也是焕然一新。
Ⅳ 工程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工程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该承担首要责任。不管其他哪一方出的问题导致质量事故,建设单位项目都要担责。
2018年3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8年工作要点》明确要求:
一、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建筑业质量变革
(一)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强化政府监管,保障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抽测力度,督促质量责任落实。
(4)城乡规划问责扩展阅读:
2017年08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通知》也对建设单位责任有明确要求:
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
当前,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时有发生,主管部门监管缺失,施工安全管理薄弱,存在大量安全风险和隐患,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依照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
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造成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要承担首要责任,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Ⅳ 假如你是市委领导,你将对你的城市建设做出怎样的施政纲领
我会从改善教育、医疗和住房条件开始。 首先对城市内的中小学进行建设,让旧变新,满足广大适龄青少年上学的问题。 其次,进行医疗补助,对市内的各类疾病患者进行或免费或报销的医疗救济。再次,针对房价高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兴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一定要满足各类人群的住房需求。 所以我的市政纲领是从满足人的基本需求上着手的,另外平抑物价、创造更多就业条件也是重要任务。其实这些都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容易被忽视或者容易空喊口号的部分。 相对那些高楼大厦和亭台楼阁,这些纲领更切实际,更能满足人民的需要。虽然作用一开始不够明显,但是对于未来几十年都是有重要影响意义的布局。
Ⅵ 住建部副部长谈规划改革将怎么进行
住建部副部长: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线和生态控制线。
“在资源和要素配置上,要以人为中心思考问题。”黄艳说,要统筹把握好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功能的内在联系,在合理的半径内统筹、混合布置功能。系统提高城市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方面的承载能力。
“最关键的,是要制定评估、体检的问责和监督机制,确保规划的落实和执行。”黄艳强调。
黄艳希望拓展市民参与监督城市规划管理、建设的全过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现代化。
“希望今后城市规划能够更加系统性、整体性和兼容性,让城市更加安全、宜居和包容。”黄艳说。
Ⅶ 治理违法建设管理办公室 行政管理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依照部门联动、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强力推进,规范管理,依法打击违法建设的高发势头,健全执法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城乡建设依法、有序进行。 二、目标任务 以全面整治、规范管理为目标,以查办案件为主线,调集一切力量,形成打击合力。重点打击违法占用耕地、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建房、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活动、暴力抗拒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的行为和性质恶劣影响较坏的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建设市场,净化社会风气,提升公民素质,打造公平、规范、法制的城乡建设环境。 三、组织机构、职责 党委、政府成立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组(名单附后),指挥组下设办公室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组织成立5个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各工作组成员及职责为: (一)办公室(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李国林任主任,负责领导组工作计划安排,研究、制定和解释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集中整治中重大事项的报告和反馈、文件材料起草和印发、档案资料收集管理、日常管理;负责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处理指挥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事项。 (二)宣传组 冷冰心同志任组长,杨菊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开辟整治宣传车、专栏、专刊,报道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和镇党委、政府相关规定,宣传报道工作动态,曝光典型案例。 (三)调查认证组
彭俊同志任组长,吴颖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对叙蔺路、蔺荆路进行清理排查,逐户登记,全面摸清查实镇域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情况;负责对违法建设行为的认定。 (四)拆除组 聂开政同志任组长,李钢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对违法建筑物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五)维稳组 李刚任组长,李宗贵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对拆除现场确定安全警戒范围,强拆工作现场公证,维护强拆现场秩序,保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对阻扰执法的人员实行强制管理,依法从严处理;做好整治期间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对少数确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应落实好有关帮扶救助措施。 (六)案件查处组 马银任组长。负责受理有关“两违”案件的信访举报,组织专案组调查核实,严厉打击“两违”中违纪违法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自查调查阶段 制定查处“两违”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办法,镇召开动员会,层层动员部署。发布开展集中打击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的通告。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媒体开展高密度宣传,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印发《致全镇人民的公开信》,宣传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讲清说透违法建设的严重性、危害性,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积极拥护和支持查处“打违”工作。 (二)违法建设认定阶段 违法建设的认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出台的有关规定进行审定,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意见。 (三)自纠自拆阶段 对认定的违法建设,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拆除。 (四)集中强拆阶段 对认定的违法建设,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由强拆组实施强行拆除。重点是:非法占地建设、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
(五)总结巩固阶段 镇“两违”整治领导组对开展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两违”整治工作中先进个人进行总结表彰;“打违”整治办公室建立“两违”档案;建立健全整治“两违”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打好这场专项整治行动的攻坚战。要加强领导,做到层层抓落实。要抽调专门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办公设备等后勤保障工作,保证“打违”工作顺利开展,不折不扣地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精心组织,严明纪律。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认真分解、落实到位。镇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在“打违”工作中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要带头支持查处“打违”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查处“打违”工作的话和事;要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或亲朋好友的工作,不为违法者说情、打招呼;要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建设,不准拖全县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后腿。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对在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消极应付,甚至阻挠或抗拒查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三)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对于“打违”行为做到既要态度明确,旗帜鲜明进行整治或拆除,又要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关系。防止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发生恶性事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有效化解,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四)公开透明,强化监督。要通过媒体宣传,及时公开违法建设的查处情况;要广泛发动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并实行有奖举报,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建设线索;要强化舆论监督,对整治工作中典型的人和事,通过有关媒体,公开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五)长效管理,常抓不懈。加强城乡建设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联合查违控违机制,做到齐抓共管。实行集中整治常态化。
Ⅷ 两违管理中的责任,应采取的措施
根据乡党委 20xx 2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乡组织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为落实区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配合属地做好两违防控和拆违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万兴桥书记为组长,吕珍珠副主任为副组长,王小东、吕堂先、万涛、及各小组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小组。
二、工作措施
宣传动员
在全村范围内召开两违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全体工作人员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各自的职责任务,切实发挥作用,有针对性地研究和采取合力推进的措施,开展执法巡查,形成执法合力,配合属地共同抓好两违专项整治和防控工作;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两违专项整治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全村党员干部中进行调查摸底,凡涉及两违的,要及时进行自我上报,做好家属思想工作,带头做好自行拆除工作,为推动全乡两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打开突破口。全村人员必须坚决执行乡党委、乡政府两违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乡党委、乡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说不利于两违整治的话,不做不利于两违整治的事,并带头纠正违法行为,拆除两违建筑。
目标职责
各小组要加大巡查力度,对乡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真排摸,争取在201X年1月底前排摸完成,并做好***工作。按照尊重历史、积极稳妥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对严重影响规划区内和群众反响强烈的违建对象,及时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对逾期不拆除的,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对一般违建对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影响较大的违建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发挥以点带面的警示作用,营造强大的防违、控违、拆违声势。坚决遏制新违建的产生,依法处置旧违建。确保实现坚决杜绝新违建、有效处置旧违建的目标。
各小组应及时对本组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真排摸,做好***工作,按照我乡对两违专项整治制定的实施方案及时对违建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同时要积极配合属地做好两违防控和拆违工作;根据属地的两违整治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认真履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三、工作要求
根据乡纪委、乡整治办制订的两违整治责任追究办法,对在专项整治中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参与、纵容违法的,依法依纪依规问责问效;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我村将建立两违整治工作责任制,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相挂钩。
两违专项整治是我村今后重要的中心工作。全村上下必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精力上高度集中,行动上高度一致,全力以赴打好两违专项整治长久攻坚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两违整治工作总结
我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对两违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组织力量,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狠抓落实,强化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镇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在分管领导的亲自抓,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开展好两违巡查工作,现将201X年两违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两违整治行动制度落实,措施有力加强领导,创新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共xxxx县委办公室x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制止和查处工作实行网格化网络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土地利用和城乡建设的规范管理,及时、有效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我镇成立了xxxx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镇辖区各行政村和工业园区进行网格化管理,将两违工作任务落实到个人,做到巡查无死角,责任无推诿。
今年以来,我镇多次召开两违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了xxxx镇两违整治工作预案,将整治行动列为一贯的中心工作,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了极大倾斜。主管领导不仅态度坚决,措施果断,而且身体力行,经常深入一线指挥、协调、检查和监督,为整治行动倾注了极大心血,在他们的带领下,对辖区内面积大、难度大、牵涉广的违法情况,镇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攻关行动,为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的整治行动持续深入、重拳出击。
通过前一阶段整治,领导亲力亲为,我职能部门持续加大巡查、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拆除。我镇两违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上级指示精神进行有针对巡查,年初16起卫片执法能够严格执行妥善解决,并熟练掌握xxxx县土地执法巡查两网化信息系统开展日常动态巡查,截至11月累计共查处两违案件109起,其中包括违法用地案件32起;违章建筑案件77起,已整改完毕的违法用地面积为
4.787亩、违章建筑面积为971平方,同时处理县长热线单子22起,群众信访举报10多起违章行为,有效及时的制止违法违章现象的发生, 两违现象明显减少,回潮现象也得到了有力地遏制。
三、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
为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宣传到户,深入人心,在日常巡查中深入农村,到村级回访等形式做到了解第一手资料。我们通过上街宣传、板报宣传、横幅宣传等多样化宣传教育,联合镇行政执法中队、镇国土所共计发放各种资料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佰余条、接待来访咨询群众佰多名。整治两违行动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地块拆完后场地没有整理好,留下堆积物;
二是堆填农田做场地有回潮现象等;
三是原拆原建现象的管控等这些问题已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正采取相关措施结合相关政策予以整治解决。
四、下一年度重点是深入巩固整治成果,继续完成两违综合整治各项任务。
深入巩固整治成果,严防违章建筑、违法用地回潮,进一步落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1、要将两违整治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确保两违整治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2、要加强拆除后的管理,督促土地权属单位,对拆除乱搭建后的地块进行管理。
3、要落实专人看管制度,防微杜渐,不让乱搭建者有可乘之机;
4、要落实执法责任,将查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和村干部年终考核责任制。
关于落实开展打击两违行动整治
依据县委书记、的批示精神,在县委办、县政府年度检查工作小组的带领下,我两局的工作人员深入到我县各乡镇进行督办、落实打击两违的整治工作,现将各乡镇打
Ⅸ 如何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结构
为巩固我县教育成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青海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实行教育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教育工作职责
(一)有关工作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按照“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举措得力、效果明显”的要求,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县政府正式印发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督问责机制。负责召集专题会议,听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汇报。定期组织对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县教育局: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规划、计划。做好布局调整,合理配置资源。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完善政策、统筹资源、落实措施。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组织实施、科学指导和日常监管。
县发展和改革局: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新城区建设、老城区改造、中心村建设等,科学规划,合理布点。
县财政局: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畴,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省规定要求。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全额纳入教育部门预算管理,按规定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认真实行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扎实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建设倾斜,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相关规定全额拨付。
县监察局:抓好学校建筑工程建设、中小学教师选招等工作的行政监督。积极参与查处中小学乱收费,制止部门对教育的乱摊派、乱收费行为。开展行风、政务、效能建设、校务公开等工作的民主评议。负责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涉及的部门、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善和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教师职务评聘和教师待遇等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执行《劳动法》,禁止各行各业使用童工,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县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义务教育校舍进行质量鉴定,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加强对校舍安全的督查、指导。对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管与落实,保证新建、改建校舍和维修项目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优先审批、办理义务教育建设项目,简化相关手续。
县审计局: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基建项目实施审计。指导教育内部审计,对学校经费定期进行审计监督。督促财政部门依法增加教育投入,查处和纠正教育经费挪作他用行为。依法依规对教育领域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县国土局:把中小学建设用地纳入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整体规划,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做好义务教育建设用地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县地税局:足额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城市教育费附加。
县编办:按省核定编制足额配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认真执行定岗定责制度,积极做好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工作。新招教师优先补充到农村和偏远地区学校,保证教育教学需要。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对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争取政策,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
县卫生与人口计生局:负责监督指导中小学卫生保健、卫生监督和疾病防控工作,核发学校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指导学校做好学生体检和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县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核教育收费标准,加强学校收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县公安局:指导、协助教育部门完善学校治安网络,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交通安全,防火防盗等宣传教育,依法及时调查处理侮辱、殴打师生等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事件,维护学校和师生的正当权益,保障师生安全。加强户籍管理,确保义务教育的实施。
县妇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参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科学指导家庭教育。
县残联:积极促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制定计划,完善措施,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规定比例。
(二)各乡镇政府
关心支持教育,动员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督促辍学儿童少年及时返校,依法完成义务教育。按照县政府规划,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综合治理。
二、责任追究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和对象
1、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被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
2、各有关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配合责任人。
(二)责任追究的依据和形式
1、将教育工作、尤其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全县部门绩效考核和科学发展目标综合考核,严格按照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实施奖惩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2、对教育工作责任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后果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的主要形式为通报批评、责令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一票否决、政纪处分等。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民生民本、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建立工作台帐,切实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到实处,不断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向更高层次迈进。
Ⅹ 头条。 山东河南官员被问责
映象网讯(记者 何叶)2015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根据国务院大督查第三批核查问责的工作安排,河南省对民生领域跟踪审计和专项督查发现的19起问题进行了核查问责。河南省
委、省政府对相关问题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迅速组成调查组对涉及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对93名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其中副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
28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6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3人,诫勉谈话25人,约谈3人,停职检查处理1人,书面检查1人。
问题一:安阳市安阳县财政局违规使用廉租房销售收入问题。2名官员被问责。
2014年8月,安阳县财政局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廉租房销售收入)中安排资金272万元,用于解决廉租房安居五期未办理工程相关手续所需行政处罚费用,违反了有关规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部门对安阳县财政局局长郭宝军予以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安阳县财政局副局长刘献平行政警告处分。
问题二:安阳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处违规使用资金问题。1名官员被问责。
安阳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处挪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8.20万元用于支付办公经费,违反了有关规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部门给予安阳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处主任刘斌(副处级)行政记过处分。
问题三:开封市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挪用财政资金问题。1名官员被问责。
2014年开封市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收到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入保障房小区外部电缆建设资金后,该中心在当年专项资金中列支单位各项费用13.43万元。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部门给予开封市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主任韩刚行政记过处分。
问题四:南阳市宛城区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挪用拆迁补偿款问题。3名官员被问责。
南阳市宛城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存在从企业注入的拆迁补偿款中违规列支餐费、工作经费,违规借给宛城区城乡建设规划局等单位工作经费的问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部门给予南阳市宛城区副区长高波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南阳市宛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宛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德森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南阳市宛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胡江山行政记大过处分。
问题五:南阳市卧龙区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局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问题。2名官员被问责。
南阳市卧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存在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专户上列支款项用于购买局机关车辆燃油问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部门给予南阳市卧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党委副书记桂永亮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南阳市卧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办公室副主任王文行政记过处分。
问题六:商丘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问题。1名官员被问责。
商丘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未按规定用途,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用于人员工作经费。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部门给予商丘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主任(正处级)苏孝志诫勉谈话处理。
问题七: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财政局将保障性住房资金存款利息转出专户问题。3名官员被问责。
2014年12月,河南头条消息:,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财政局将保障性住房账户当年存款利息11.71万元作为非税收入转入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纳入国库管理。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部门给予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财政局局长朱明红诫勉谈话处理,给予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雷林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万丽丽行政警告处分。
问题八:信阳市商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挪用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问题。5名官员被问责。
2013至2014年,商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从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专项账户挪用专项资金69.49万元,用于支付县保障房建设项目部工作经费。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部门给予信阳市商城县政府副
县长李明清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商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卫东亚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商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倪宏洲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商城县住房城乡建设
局副局长李鸿福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商城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方运成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