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评价整合城乡居民医保
据报道,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人社部、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19年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全面启动实施。
最后,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可以引导医院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控制药品及检查。这可以提高资金投入与产出比,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为住院病人节省医保资金的目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以高血压为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血压的患病率,从1959年的5.11%上升到1991年的17.65%;高血压病在导致过早死亡200万人口、直接医疗费用366亿的同时,还与50%-60%的脑卒中和40%-50%的心肌梗死有关。可见,只有从减少发病入手,才能从源头上降低对医保的需求。
减少发病的关键就是要激发“守门人”的积极性。目前,守门人的有限积极性源于当下的考核导向:分级设定待遇,越向基层越低;人员价值僵化,优劳难以优酬;工作量考核主要围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开展情况进行。如果评价守门人的价值是通过考核基本医疗工作量和服务对象的健康水平(基于量化的发病率考核)及降低相应发病率后节省的医保资金的奖励,那么“守门人”就有足够的动力去做好健康管理,慢病的发病率也必然会降低。
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我们已经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希望医疗保障局以坚持改革的决心和魄力,坚定前行,把健康中国战略继续向前推进。
来源:新京报
Ⅱ 城乡医保整合有什么样的意义
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并轨好处: 城镇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整合并轨后,城乡居民医保将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筹资缴费标准、统一补偿待遇等。未合并轨前二者各自统筹,缴费标准、待遇范围和标准均有差异。 合并轨后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新农合参合人员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在基本医疗报销基础上,其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享受再次补偿。再次补偿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且上不封顶。这提高了参保(合)人员的医保待遇,减轻了他们的医疗经济负担
Ⅲ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六统一”需要注意什么
按照“并轨”文件,整合现有的城镇居民医保(主要涉及3类人群:非从业人员、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和新农合制度,合并成为城乡居民医保。
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基金统收统支,即城乡居民在医保方面实现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范围和标准。
统筹范围外年医疗费超5万,城乡统报60%
原城镇职工和居民享受统一的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待遇,原新农合享受单独的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待遇,两项救助待遇的起付标准、保障额度、保障项目存在较大差异。新制度规定,不分城乡差别,实行职工和居民同一待遇。
特药特材救助。特药特材,是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外,重大疾病治疗必需、疗效显著、费用较高且难以使用其他治疗方案替代的药品或者医用材料。以前只有城镇职工和居民享受特药特材待遇。新制度规定,城乡全体参保人使用特药特材发生的医疗费用统一按70%
报销。
大额救助。参保人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范围外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城乡全体参保人统一按60%
报销。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
大病保险报销标准为:参保人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报销70%;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的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支付50%。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2万元。
参保人连续参保2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3万元。参保人连续参保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6万元。
Ⅳ 农村医保和企业社保可以一起交吗
农合和社保不可以同时交。
根据规定,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不再参加新农专合(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属不得重复参保。
农保是指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农村经济组织、集体事业单位和各业劳动者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劳动者在年老时按照养老保险费缴纳状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是民生保障的重要项目,具体社保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014年,国家出台规定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同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前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6年,国家出台规定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Ⅳ 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同时缴纳可以吗
可以同时缴纳,但是不能同时报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比城镇医保报销比例高,建议只保留城镇职工医保就可以了。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由原来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而来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实行交一年享受一年的政策,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退休后仍要继续缴纳医疗保险才能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在缴费方式上,按年度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比职工医疗保险低,每年几百元钱,政府每年要给予一定的补助,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全部计入医疗统筹基金,没有个人账户,报销比例比较低,一般报销比例在50%左右,如果加上二次报销,总体报销比例可以达到75%左右。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采用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费,其中单位缴费部分计入医疗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就是每月返还到社保卡上的钱,这个钱可以用来到药店买药,到医院门诊看病等。
职工医保缴费比较高,报销比例也比较高,一般能达到70%以上,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缴费年限,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而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5)城乡居民医保和企业医保整合扩展阅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优点
一是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三是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Ⅵ 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是否可以互转合并
以柳州市为例,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可以互转合并,但是需要办理居民医保退保手续。
用人单位在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业务时,要先核实该职工是否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特别是应届职校或技校毕业生往往在校就读期间已随学校参加了柳州市居民医疗保险。如果已参加,根据社会保险不可重复参保的原则,没有办理居民医保退保手续,就无法办理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
单位办理居民医疗保险退保手续的,由单位凭单位办事卡和填写好的《单位居民医疗保险退保申请》到社保局城乡居民社保科办理,再回到单位所属城区管理部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个人办理居民医疗保险退保手续的,需带上身份证、居民医疗本到市社保局城乡居民社保科办理。
参保人员申请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的,在职工医保生效之前,可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职工医保生效后,居民医保待遇自动终止。参保人员申请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的,职工医保停保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并按规定缴纳保费的,免除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可直接使用。
(6)城乡居民医保和企业医保整合扩展阅读:
以柳州市为例,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可以互转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是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账户可以跟随转移。
除医疗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相互转换。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当地参加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户可带回,转为城乡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参考资料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网-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衔接与转换
Ⅶ 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有什么区别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区别如下:1、面对对象不同:居民医保主要面向的是没有工作的居民,低保户,学生儿童等人群;职工医保面向的是有工作单位或者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2、费用来源不同:居民医保由个人缴费,财政给予补助;一般财政补助的金额比个人缴纳的要多的多;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缴费,一般是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3、缴费标准不一样:居民医保是按年缴费,有征缴期;职工医保是按月缴费,一般规定每月的几号之前缴费,如果超期缴纳,会有滞纳金。4、享受待遇不一样:居民医保缴费较低,所以待遇较低,报销比例一般是45%~~65%左右;职工医保每月缴费,待遇较高,报销比例一般是70%~~90%左右;5、缴费要求不同:居民医保必须按年缴费,不缴费不能享受待遇。如果中断,可能还要补缴往年的费用才行;职工医保可以退休,一般要求男满25年,女满20年;退休后,不再需要缴费,每月划个人账户。
Ⅷ 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2012年1月1日起洛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有关。
一、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提高5%。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为60%,家庭病床和特殊疾病门诊为60%。
二、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至12万元(含普通门诊费和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
三、提高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符合意外伤害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按各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支付,不再执行最高4000元的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四、提高学生、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和各类在校学生患白血病或先天性心脏病的,住院时的发生的起付线以上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按90%的比例支付,个人负担10%。
五、提高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医疗待遇。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育龄妇女,同时享受计划生育医疗待遇,计划生育住院医疗费按定额补助:正常分娩500元,异常分娩(难产)800元,剖宫产(有剖宫产手术指征的)1500元。
六、扩大普通门诊待遇享受范围。普通门诊享受群体扩大至全市所有参保城镇居民,并享受统一的普通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50%比例报销(《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规定的乙类药费用按40%比例报销),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七、扩大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病种由原来的8种增加至18种。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血友病、结核病化疗、丙肝干扰素治疗、相关疾病激素替代治疗、门诊抢救死亡等8种疾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10种疾病由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限额支付,其标准为:
肾脏疾病(指肾脏综合症和慢性肾小球肾炎)(160元/月)、心脏支架术后抗凝(200元/月)、糖尿病并发症(指眼底视网膜病变、肾脏病变、皮肤病变和末梢神经病变)(160元/月)、肝硬化失代偿期合并腹水(200元/月)、ⅱ度以上心衰(120元/月)、再生障碍性贫血(240元/月)、白内障超声乳化(790元/单眼)、精神病(100元/月)、风湿类疾病(240元/月)、眼底出血激光治疗(85元/次×次数)。
八、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范围。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与其他城镇居民享受同样的医疗保险待遇。
九、调整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居民可享受医疗费用二次补偿待遇。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部分超过6000元的,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对超过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二次补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6万元。
十、继续实行住院起付标准优惠政策。各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三级医院为600元。中医院住院在同级医院起付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14岁以下少年儿童在各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减半;30日内因同种疾病二次住院只缴纳一次起付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执行。
Ⅸ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有何益处
实现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只差临门一脚,这令人欣慰,也符合公民再分配中的公平原则。
据报道,国家医保局近日会同财政部、人社部、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19年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全面启动实施。2018年的工作重点是制度整合工作,未出台整合方案和尚未启动运行的地区要抓紧出台方案并尽快启动实施。
在通知中,还涉及城乡居民医保的资金筹集。2018年的标准是:各级财政补助人均不低于490元,个人交费要达到220元(城乡贫困家庭由医疗救助代缴)。两者相加,应为710元。这相比新农保初起时的标准——各级政府补助30元,个人缴费10元——显然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但应看到,新的标准与城镇职工医保相比,差距依然很大。
改革循序渐进,讲究一个“进”字。可以想见,在2019年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的制度整合之后,调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项医保制度之间的标准差距,或许将会是下一步的议事日程,这值得期待。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