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市规划法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城市规划法体系包括的主要内容:
(1)城市规划法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这是国家法律。主要调节城市规划与经济社会、城市建设及发展过程中的各项关系:确立城市规划法规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相互关系;确立城市规划编制、审批的各类主体,建立城市规划行政的程序和框架;确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置方式及执行主体;确立政府行政部门执行城市规划的职权范围及相应的动作机制。
(2)城市规划实施性行政法规
有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联合颁发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等。主要是根据国家城市规划法建立国家整体珠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行政组织机制及相应的行政措施。其中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权力和义务;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在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相互分工和协作;制定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基本程序和主要原则;明确政府城市规划管理的操作过程及动作机制的互动关系。
(3)地方城市规划法规
如《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它们由地方立法部门根据国家城市规划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地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明确地方城市规划制度的具体框架,划分地方立法、行政、司法等部门之间的分工和相互协作,确定地方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组织和相应的职责权限,明确当地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的具体程序和原则,对违法行为处置的主体和相应的量度原则,建立城市规划法规与地方法规之间的相互协同关系等。
(4)城市规划行政规章
包括国家和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开展的规章制度。该类法规应当能够覆盖城市规划过程中所涉及的城市规划部门内部、城市规划部门与社会各部门及个人与城市规划直接相关的所有行为。确立这些行为合法化的途径、界限、组织机制和相应的原则,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置的程序和量度标准等;同时也应当包括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实施的依据、决策途径和相应的行政措施。
(5)相关的法律法规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相应的组织机制应当体现在城市的法律法规之中,同时,在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也应当与城市规划的原则、组织和管理的程序不相矛盾。
同时,城市规划作为政府行为,必须要符合国家的行政程序法律的有关规定。我国已经颁布的行政程序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
(6)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是城市规划行政的重要技术性依据,也是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具有合法性的客观基础。它所规范的主要是城市规划内部的技术行为,它的内容应当能够覆盖城市规划过程中所有的、一般化的技术性行为,也就是在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具有普遍规律性的技术依据。目前国家已经颁布的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以及涉及城市道路、城市规划基本术语、城市给水、城市排水、城市供电、城市园林、工程管线和建筑设计、消防防灾等方面的一系列技术标准与规范可以与国家的技术标准与规范重叠,并根据地方条件作出相应的修正。
(7)城市规划文本
城市规划经法律程序获得审批之后具有法律效力,成为一种规范性文件,因此城市规划文本同样具有法律规范的特征。城市规划文本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运用城市规划的理论和技术标准对特定地域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内容进行具体规定的法定文件。城市规划文本应当包括两部分内容,即文字性的文本和对文本进行说明或具体化的图纸。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需要编制规划文本的主要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以及控制性祥细规划。但在实践中,城市规划文本能否作为城市规划行政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真正具有法律效力,还有待于城市规划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并有赖于规划编制方式的改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㈡ 城乡规划技术规范概念辨识:建筑退让,退界,退缩
建筑退缩位是属于公共绿化用地,市政设施预留用地和公众人流的集散地。
沿街建筑专退缩道路红线:在城市主干属道两侧的建筑,其中多层建筑,退道路红线4米以上;高层建筑的一至九层,按多层建筑的标准退道路红线,从十层开始,每增加一层,增退0.8米,从二十层开始,每增加一层,增退0.6米;高度高于24米的其他建筑,每增加3米,增退0.8米。在城市次干道、支路及区间路两侧的建筑,其中多层建筑,退道路红线2米以上;高层建筑的一至九层,按多层建筑的标准退道路红线,从十层开始,每增加一层,增退0.6米,从二十层开始,每增加一层,增退0.5米;高度高于24米的其他建筑,每增加3米,增退0.6米。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宾馆、酒店、商场等人流集散量大的公共建筑以及位于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交通流量及城市景观等因素增退道路红线。
㈢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有哪些构成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得一个组成部分。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现包括15个部分,如城乡规划、城镇建设、房屋建筑、铁路工程、水利工程、矿山工程等。每部分体系包含若干个专业,每部分体系中的综合标准均是涉及质量、安全、卫生、环保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目标要求或为达到这些目标而必需的技术及管理要求。
㈣ 搞城市规划的,一般要熟悉那些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城乡规划部分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2中华人民共和国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城市建设部分
Urban Construction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 22-8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年8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Code for transport planning on urban road
GB 50220-95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9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ode for Planting Planning and Design on Urban Road
CJJ 75-97
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 37-90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1991年8月1日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1997年10月27日建设部令第58号发布)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Code for Urban Electric Power Planning
GB 50293-1999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9年10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Code for Urban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Planning
GB 50282—9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9年2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Code of Urban Engineering Pipeline
Comprehensive Planning
GB 50289-98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1999年5月1日
1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2001年1月23日建设部第84号令发布)
1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1995年6月8日建规字333号文发布)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ode for urban planning engineering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and surveying
CJJ 57—94
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Standard for Basic Terminology
of Urban Planning
GB/T 50280—9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9年2月1日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 市 规 划 制 图 标 准
standard for drawing in urban planning
CJJ/T 97-2003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3年12月01日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1992年12月4日建设部令第22号发布)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The standard of water quantity for city's
residential use
GB/T 50331-200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11月1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
(2002 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2月1日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
(2002 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2月1日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1993年11月4日建城字第784号文发布)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Code of Urban Wastewater Engineering Planning
GB 50318-200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1年6月1日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
The Standard of Loadings for the Municipal
Bridge Design
CJJ 77-98
主编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12月1日
2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of district heating network
CJJ 34—2002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3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21城市容貌标准
CJ/T 12-1999
1999-06-04发布 1999-06-04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 46—91
主编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4月1日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年3月1日
2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ode for Vertical Planning
on Urban Field
CJJ 83-99
主编单位: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9年10月1日
24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
(1999年4月5日建设部发布)
25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1994年8月15日建设部令第36号发布)
26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试 行)
(2000年2月14日建村[2000]36号文发布)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村镇规划标准
GB 50188—9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6月1日
28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1993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116号发布)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GBJ 124-8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年12月1日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GBJ 124-8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年12月1日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防洪标准
Standard for flood controd
GB 50201—9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5年1月1日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Code for Scenic area Planning
GB 50298-1999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0年1月1日
3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standard for Graphic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
CJJ 67-95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3月1日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
设计统一标准
Unified standard for reliability design of
highway engineering structures
GB/T 50283-1999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9年10月1日
3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公园设计规范
CJJ 48—92
主编单位:北京市园林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1月1日
36中国人民共和国家标准
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Vocabulary Standard of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CJJ 65-95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环境工程学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4月1日
3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发布)
3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53号发布)
39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1991年8月23日)
40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1995年6月29日建设部令第44号发布)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Standard measurement for construction area of building
GB/T 50353-200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5年7月1日
4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1994年9月5日建规字533号文发布)
43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
(试行)
(公安部 建设部[88]公 (交管)字90号 1998年10月3日)
4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wastewater reclamation and reuse
GB 50335-200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3年3月1日
45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试 行)
(2000年4月6日建村[2000]74号文发布)
4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47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Market Planning of Town and Township
CJJ/T 87-2000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村镇规划设计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0年6月1日
4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年7月5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公布)
49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1999年4月7日人事部 建设部人发(1999)39号文)
5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
当然,各地还有地方标准,这只是一些常用的,还有许多要在实践中查找资料了。
呵呵,祝你学习愉快!!!
㈤ 城市规划现行规范有哪些,能否一一列出
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与规范一览表(2008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配套的行政法规与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6、《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
7、《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8、《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9、《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10、《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11、《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12、《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1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14、《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15、《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16、《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17、《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18、《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19、《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20、《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21、《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22、《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23、《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24、《城建监察规定》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
25、《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26、《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27、《镇规划标准》
28、《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29、《防洪标准》
3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3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3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3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34、《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规范》
3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36、《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37、《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38、《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39、《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40、《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4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4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43、《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4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45、《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相关法律与行政法规
4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5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5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5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58、《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5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60、《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6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6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6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6、《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6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6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70、《风景名胜区条例》
7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7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74、《城市绿化条例》
7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76、《信访条例》
77、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20097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第880号《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㈥ 城市规划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主要是指按照由法定程序编制和批准的城市规划,依据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布的城市规则法规和具体规定,采用行政的、社会的、法制的、经济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城市的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进行统一的安排和控制,引导和调节城市的各项建设事业有计划、有秩序、有步骤地协调发展,保证城市规划实施。通俗地讲,就是通过有效手段,按照城市规划,依法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活动,把城市规划落实在城市土地上,变为现实。《城市规划法》第四章“城市规划的实施”具体阐明了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在这里,扼要地把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归纳为如下三个方面:
(1)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城市的土地利用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城市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是实现城市规划的基础。城市土地利用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城市合理布局、环境质量和城市形态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实施的致命点。如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对城市土地的利用进行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就难以落实,当然就更谈不上按照城市规划实行统一的建设了;因此,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首要任务和极其重要的内容。
城市规划是确保城市土地利用科学合理的唯一法律依据。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就是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运用法律赋予的控制手段,保证城市土地利用的科学合理和节约原则的实现。为城市土地的征用、规划和具体使用提供依据和创造先决条件。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重点是要严格控制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各类建设的选址、定点,使之符合城/考/试大/市规划。主要制约手段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法律效益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就是说,凡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各类建设,必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选址定点,并按法定程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否则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土地进行建设活动。
概括地说,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参与法定的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对于国家确定建设的、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提出具体要求,使其符合城市规划,这类项目计划任务书的报批,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选址意见书;二是根据法定的管理审批程序,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包括临时用地,进行的各类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持国家批准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选址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确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是指为了保证城市规划区的各项建设活动符合城市规划,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定的审批程序,对于各类建设活动进行规划管理。这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项大量性的日常管理工作,也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概括地说,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就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具体的规划设计要求,并审查有关规划设计文件和图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其建设活动的合法性。
按照建设项目的类型/考/试大/和期限不同,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可以分为建筑管理、道路管理、管线管理、临时建设管理等几大类。
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城市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不同的规划技术要求和审批办法。临时建设工程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㈦ 城市规划现行规范有哪些
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与规范一览表(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配套的行政法规与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6、《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
7、《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8、《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9、《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10、《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11、《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12、《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1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14、《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15、《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16、《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17、《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18、《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19、《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20、《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21、《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22、《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23、《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24、《城建监察规定》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
25、《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26、《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27、《镇规划标准》
28、《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29、《防洪标准》
3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3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3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3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34、《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规范》
3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36、《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37、《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38、《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39、《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40、《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4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4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43、《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4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45、《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相关法律与行政法规
4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5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5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5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58、《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5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60、《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6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6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6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6、《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6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6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70、《风景名胜区条例》
7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7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74、《城市绿化条例》
7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76、《信访条例》
77、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20097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第880号《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㈧ 园林设计、城市规划设计的标准和规范又哪些
园林设计:
1、强调设计与服务意识之间的互动关系,我们所希盼的掌声来自使用者的信任与满意。
2、设计的职责是创造特性,正如每个人都以其相貌、笔迹或说话方式上表现其各自独特个性一样,园林景观也是如此。
3、注重研究地域人文及自然特征,并作为景观形式或语言及内容创新的源泉。
4、环境和人的舒适感依赖于多样性和统一性的平衡,人性化的需求带来景观的多元化和空间个性化的差异,但它们也不是完全孤立的,设计时尽可能地融入景观的总体次序,整合为一体。
5、要充分考虑气候因素,尽量节约建设成本和维护成本。
城市规划设计:
(1)要正确处理好城市局部建设和整体发展的辩证关系。要从全局出发,使城市的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布局上做到职能明确,主次分明,互相衔接,科学考虑城市各类建设用地之间的内在联系,合理安排城市生活区、工业区、商业区、文教区等,形成统一协调的有机整体。
(2)既要保持近期建设的文化完整,又要科学的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了长远发展,要为远期发展留有余地。
(3)要处理好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的辩证关系。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影响城市发展为代价,避免重复“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要使城市的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同步进行。人与环境是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保持人与自然相互协调,既是当代人类的共同责任,也是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的基本原则。
㈨ 城乡规划编制与设计有哪些技术标准与规范
涉及此类内容的来标准与规范自应该有许多。下面列出的仅是与城乡规划直接相关的几个现行有效的标准。
CJJ 57-2012 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 50180-19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
GB 50188-2007 镇规划标准
GB/T 50280-1998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 50282-1998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289-1998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298-1999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 50318-2000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337-20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GB 50449-2008 城市容貌标准
㈩ 城市规划标准是什么
|张纪斯:城市现代化标准是什么
发布人:北京青年报 | 发布时间:2003-12-30 | 来源:深规院 | 阅读:40|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对于《北京现代化报告2003》中所涉及到的标准和数据,记者对北京现代化进程评价研究课题组组长、北京现代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纪斯进行了专访。
问:这份报告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对北京这个城市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
答:我们采用的是地区现代化指标体系和城市现代化指标体系结合的方式。北京具有城市和地区的双重特点和属性,它既是一个超大型的城市,又是一个以大城市中心区为核心的地区。用地区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出的结果,反映的是北京地区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的地区现代化进程中所处的位置;用城市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出的结果,反映的是北京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的城市现代化进程中达到的水平。
问:在区县的梯次排列中,有些结果和很多人的认知不尽相同,原因是什么?
答:我们所做的排列完全是根据统计数字进行的分析,应该说是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实际情况,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认识。有些区县的发展的确很快,产业结构调整到位,而且有重大产业项目,经济发展后劲很大。
问:衡量一个城市是否实现现代化的标准是什么?
答:现代化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事物,因此,现代化和基本现代化标准的确定要遵循“从实际出发,让事实说话,让数据说话”的原则,即每一项现代化评价指标以及现代化评价综合指数的现代化标准和基本现代化标准,都应该通过世界发达国家和中等发达国家的实际数据计算得出。这样确定的现代化和基本现代化标准,比单纯采用“德尔菲法”等专家咨询类方法确定的标准,人为的主观因素成分更少,标准的客观性和合理性也更强。
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以及城市是否基本实现了现代化有两条基本标准:人均GDP指标达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标准和现代化综合指数达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标准。只有以上两条标准都达标以后,才能判定被评价对象基本实现了现代化。
■相关链接国内城市现代化水平四大梯次
中国内地31个地区的现代化水平大体上构成了4个梯次。
处在第一梯次上的是北京、上海和天津3个直辖市,它们的人均GDP都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值(2000年为1970美元)以上,现代化综合指数已达到了基本实现现代化国家的水平。处在第二梯次上的有辽宁、广东、浙江和江苏4个省,它们的人均GDP已达到中下等收入国家的平均值(2000年为1130美元)以上,现代化综合指数达到40分以上。处在第三梯次的有福建、吉林、黑龙江、山东、湖北、河北、新疆、内蒙古8个省、自治区,它们的人均GDP达到了中下等收入国家的初始值(2000年为756美元)以上,现代化综合指数达到30分以上。处在第四梯次的是陕西、山西、重庆、宁夏、湖南、四川、甘肃、青海、江西、海南、安徽、广西、河南、云南、西藏和贵州16个省、市、自治区,它们的人均GDP属于低收入国家水平(2000年为755美元以下),现代化综合指数大多低于30分。
■横向比较北京与四大国际都市差距何在
与纽约、伦敦、巴黎、东京4个国际化大都市比较,北京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8个方面:
———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人均GDP只相当于伦敦、巴黎的1/8,纽约、东京的1/10。
———产业结构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第一产业增加值和劳动力比重较高,第三产业增加值和劳动力比重还有着较大的升级空间。
———城市化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按照世界各国和一般城市地区城市化的现代化标准,北京在城市化方面已经达到了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水平。但是,与世界先进的现代化大城市相比,市区城市化水平与比较的4个城市还有6个以上百分点的差距,全市城市化水平与这4个城市地区的差距则在10个百分点以上(这4个城市地区的城市化水平都在90%以上)。
———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恩格尔系数高出4城市一倍左右,人均住房面积仅为4城市的一半水平,人均生活用电只有4城市的1/4左右。
———教育发展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每万人大学生数与4城市相比还低不少。
———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差距很大。市区人均拥有铺装道路面积仅为4城市的1/10左右,全市人均拥有铺装道路面积也仅为4城市的1/5左右。
———生态环境仍有一定的差距。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除了高于东京外,还明显低于其他3个城市;空气质量与纽约、伦敦、东京还有一段距离,与巴黎的差距更大。
———信息化水平差距明显。居民电脑普及率不到伦敦、巴黎和东京的一半,不到纽约的1/5;国际互联网普及率、电视普及率和电话普及率大都低于4城市(仅国际互联网普及率一项高于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