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做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对于施工现场的扬尘工作要做到以下各点:对于施工的道路,派专人进行洒水降尘。对于现场裸露的土方做好覆盖,对于搅拌站,做好防尘处理。
② 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是什么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各地的建筑工地都在快速增多,由工地施工的各个环节造成的扬尘已成为导致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蓝天保卫战的深入开展,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成了城市环境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针对目前监管部门在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分享五个方案建议,希望能改善工地扬尘污染问题。
③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持续开展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建管部),市管项目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市委主要领导同志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发现施工扬尘防治仍存在措施不严、力度不够等问题。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持续加大管控力度,加严整治措施,推动扬尘治理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确保我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市住建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及范围
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
整治范围: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市政道路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工地。
二、整治重点
(一)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房建工地落实施工围档、物料覆盖、土方湿法作业、道路硬化、车辆清洗、渣土密闭运输“六项措施”情况;洗车台、喷淋等设施“有而不用”现象;“覆盖不严、冲洗不净、数据不准”等行为;《山东省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导则》《山东省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等线性市政工程扬尘防治措施导则》《山东省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扬尘防治技术导则》执行情况。
(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建设单位扬尘治理费用足额支付情况,是否存在催工期、抢进度行为;施工单位扬尘防治责任体系落实情况,方案制定、信息公示、场地洒水保洁及出场车辆清洗台账等;监理单位巡查记录及督促整改情况。
(三)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扬尘防治法律法规规定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建立台帐、发现问题闭环整改情况;监测监控系统在线使用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收官之年,秋冬季更是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时期。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做好辖区内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工作。要建立完善房建、市政和拆除“三类工地”扬尘防治监管台账并实时动态更新,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将每一个工地的监管责任明确到人,责任人全过程包保,全方位巡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要加强人员力量,以不间断巡查、随机抽查和暗访夜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督查,对国控省控监测点附近的工地重点关注,排放指标高于临近国控和省控监测点数据的,及时责令整改;日常施工中,使用防尘网覆盖的,网眼不得少于2000目/2500px2,不达标的,一律更换,确保防治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市扬尘包县督导组每月不少于两次督导暗访,督导情况作为本月考核结果上报市生态委,纳入县(市、区)综合环保排名。
(三)加大处罚力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执法,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及时跟踪复核;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改正的,要挂牌督办,坚决给予停工整顿并处罚,违法违规事实及处罚情况定期报市住建局,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并计入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实施信用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持续改进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结合建筑施工特点和季节性特征,建立有效的应对措施和机制,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精准防治,为“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打牢坚实基础。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