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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11-26 01:22:35

⑴ 我要投诉金华金东区曹宅规划建设局怎么办

可向金东区纪委或金东区规划局投诉

⑵ 浙中城市群的规划建设委员会成员

主任:徐加爱(市委副书腊升记、市长)
副主任:陶诚华(市委常委回、常务副市长)
何美华(答副市长、义乌市市长)
朱福林(副市长)
陈陆一(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祝伦根(市政府秘书长)
王健(婺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施美红(金东区委副书记、区长)
朱瑞俊(兰溪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朱建军(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徐华水(永康市委副书记、市长)
施振强(浦江县委副书记、县长)
张新宇(武义县委副书记、县长)
陈蕾妍(磐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王旭照(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办主任)
余秋荣(市乎陆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金洪生(市经信委主任)
陈志身(市财政局局长轮顷老)
蒋金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夏康(市建设局局长)
邱建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包晓华(市水利局局长)
吴立钢(市农业局局长)
吴国平(市林业局局长)
江国富(市商务局局长)
钟世杰(市文化局局长)
吴康良(市卫生局局长)
丁政(市环保局局长)
傅显明(市旅游局局长)
姜宪(金华电业局局长)

⑶ 金东区余宅建房全面停建,为什么,什么时候可以动工建设

农村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等类型。宅基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取得的在国家或集体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居住使用的权利,它包括建筑物的基地以及附属于建筑物的空白基地,一般是指自然辅助用房、庭院和历年来不用于耕种的生活用地以及生活用房中的生产场地。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应及于地下。

一、有关农村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及特征

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宅基地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使用主体特定,即特定的宅基地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只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二是法律规定取得方式的单一性和取得悔茄方式多样性冲突。三是一户一宅。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四是不可流转。即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也不可以抵押。

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现状及热门话题

物权法颁布后关于农村宅基地仍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在宅基地的审批过程中,农民集体没有对宅基地的处分权,这与农民集体的所有者地位极不相称;另外,也没有赋予农民集体对宅基地使用的监督、管理权。立法没有完善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再如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归本村居民所有,这就意味着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外村人只能将它转让给本村居民。对此,围绕农村宅基地使用的热门话题主要有:

1、宅基地能否继承。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的。但是宅基地上有房屋,森林的除外。

2、宅基地私自买卖是否有效。宅基地未经变更登记自行转让无效。宅基地未经变更登记自行转让无效。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农村村民转让宅基地应符合法律对其“转让”的严格限制条件,必须依法到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的变更登记手续,否则转让无效。

3、城里人是否可以购买宅基地。宅基地不得卖给城里人。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一文中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三、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弊端

我国目前的农村住宅法律制度以及农村宅基地制度,已不太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一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不适应农村人口消长变更之势;三不适应以家庭为经济单位的传统习惯;四不适应农村产业结构改革的客观要求;五不适应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而最大的弊端是阻碍了我国城市化进程。

1、宅基地的审批划拨权为乡(镇)及村干部所操纵,越权划拨,以权谋私的现象严重。

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秩序混乱,背离了《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

3、一户多宅、乱占地建房、多占地建房的现象盛行,“空心村”现象明显。

4、法律规定的单一性和取得方式多样性冲突。

5、在有一户多宅的情况下,还有许多农民没有宅基地一家几代人居住在一起,这就是几户有一处住宅。甚至不经申请就抢占耕地建房,当地主管机关也无可奈何。

6、旧宅基地的收回及其具体规范没有法律明确规定。

四、规范宅基地的管理和制度建设之建议

《物权法》颁布后,有关农村宅基地仍存在的一些问题依然碧橘察存在。为此,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的制度建设。

1、完善补充法律法规伍模,出台新的补充规定或者对已有的阻碍正确引导,管理,着重参股理好农村宅基地的福利性和财产性的关系,全面反映农村宅基地的属性。处理好国家和农民集体的关系,在宅基地的审批过程中,农民集体没有对宅基地的处分权,这与农民集体的所有者地位极不相称;赋予农民集体对宅基地使用的监督、管理权,改变法律对宅基地所有者的漠视,发挥农民集体所有者应有的作用,处理好国家干预和市场机制的关系。

2、逐步完善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允许其依法买卖、抵押等并且要给这些行为一定的限制。如果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归本村居民所有,那就意味着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外村人只能将它转让给本村居民,为此要遵循等价有偿原者则,不得强制将其收回。

3、完善制度建设,既然城市由房管局,农村也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关,主管农村的建房,宅基地的申请,使用和转让和收回。现在虽然乡镇有土地办,但发挥的作用不大。我们应该像对待城市市民买房一样设立登记机关,记载该户农民的宅基地的实际面积和大体位置,发给农民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农民转让宅基地必须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做到城镇农村一体化,不应区别对待。

4、在新的制度下,应该突破一户一宅的原则,建立以一户一宅为原则,特出情况可以拥有两块以上的宅基地,并给以法律的明确规定。在现实中有不少一户多宅的情况,对此应特别对待,使其合法化,同时应该每年对此收取一定的税收,督促其将多余的宅基地的转让给北村其他缺乏宅基地的用户,加强自动调节功能。

5、对人均宅基地面积全省统一规定一定的范围,再由各地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标准,报省人大备案。各地都应该按照规定执行,对于超越宅基地规定的,每年收取一定的费用。收取的费用,由县级市的主管机关保存,作为该村的基建基金,专款专用,不得随便提取。

6、是否可以考虑允许城镇户口的人购买宅基地。即在实际操作中,本村外人员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应给以合法保护。

7、对于申请取得宅基的用户以后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要有偿使用。尽量使其购买农村的闲置宅基地,荒地等。并且要根据需要宅基地的多少,适当调高拥有多处宅基地的用户的使用费用(超过的收取),使供求关系达到一个适度的平衡。

8、对农村宅基地进行整理规划。农村宅基地整理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农村宅基地整理规划指的是村庄整理规划,即对某一村庄宅基地的利用进行重新安排,包括原有宅基地利用的调整,腾出宅基地的利用,规划扩大宅基地的定位等。做到编制好村庄规划设计,严格规范建设行为,采取措施确保每家每户都严格按照村庄规划设计实施建设,有条件的村要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做到村庄基础设施以及公益设施由村集体统一建设。

⑷ 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房管局在那里谢谢

似乎并不需要监测?纪检监察队伍,你可以去金东区法院后,大建设,询问在那里。

⑸ 金东区政府对<<一户多宅暂行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问:《一户多宅暂行办法》的接地气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答:暂行办法》的接地气方面,主要表现为三方面:一是分户标准,对农村男性村民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均认同为分户,同时也考虑了独生女儿或多女家庭,达到结婚年龄后也可认定一户。二是对一户多宅的认定标准,如多处住宅均为合法审批或继承的不认定为一户多宅;虽有一处以上违建住宅,但合计面积未超出该户最高面积标准的也不认定为多宅;超出面积标准的才认定为一户多宅;三是对违章建房如分户后未超出一户一宅面积标准的,允许给予补办或缓拆;超出标准的,可以拆除旧房,给予保留或补办新的违建房屋的用地手续,改善村民居住条件。
问:“一户多宅”整治中拆除出来的土地今后将做什么用处?
答:乎备枝对“一户多宅”整治中拆除出来的土地,如成片的可以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复耕后实现新滚渣增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对暂时缓拆腾空出来房屋,也可以由村集体使用或调剂给其他无房户和困难户居住。
问:“一户多宅”整治主要工作内容
答:1、加快试点村宅基地调查工作,尽快建立数据库。以第二批确定的试点村为工作重心,各乡镇要积极开展试点村普查工作。对确实因外村村民长期在外一时无法调查的建房信息,积极争取公安等部门支持,尽量通过电话咨询等方式,尽快查漏补缺以完善整个村的全部宅基地信息。
2、梳理归类,分类处置。各乡镇根据数据库调查信息,紧紧结合《暂行办法》,梳理出试点村一户多宅的对象以及拆除、允许补办和缓拆的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列入拆除对象的限期拆除,对符合补办条件的给予补办手续,缓拆的由村民出具承诺书,限期腾空房屋交由村集体。对遇到一户多宅认定与处置办法尚未考虑全面的个案,建议由乡镇政府集体研究,尽量予以妥善处置;对确实涉及全局性政策平衡问题等重大,及时向县政府汇报或向我局反馈。
3、严格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对梳理出的一户多宅对象以及拆除、允许补办和缓拆对象,必须要在村、社区公示栏公示到位,对存在异议的,各乡镇政府必须要组织人员进行重新核实认定,必须要提交集体讨论,确保公平公正。
4、边调查边整治,全面推进。因时间紧迫,对难以按先整村调查再进行分类处置的村,必须边调查边整治,对调查属实的拆除、补办、缓拆对象在公示后可以先行分类处置,确保一户多宅整治工作不拖后腿。
5、注重宣传,层层组织动员学习。首先,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要认真学习政策,吃透精神,再层层组织领导班子、社区干部和村两委干部集中学习;同岁敏时,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一户多宅政策的宣传教育,确保一户多宅整治工作深入到农村基层,形成合力整治的良好氛围。

⑹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是一个什么地方

金东区是金华的一个市辖区,金东区地处浙江中部金衢盆地,东邻中国小商品城枝码脊义乌,南连中国科技五金城永康,西接金华城区,区位优势十分明显。金东区交通便利,浙赣铁路复线穿境而过、03省道、330国道横贯全境,杭金衢、金丽温高速公路和在建的甬金高速公路在境内均设有互通口。“无水港”的开通和“公共型保猛渗税仓库”的建立,打通了浙中西部地区出海的通道。全区电力、通讯设施完备,市场繁荣,仙桥花木城、金华汽车城和金华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将带来无限商机。

目前要建设金义新都市区,金东区是重点开发地区,前途无限。

金东区怎么会没有农村呢?你怎么定义农村的?
源东乡等这些以农模岩业生产为主的乡镇都是农村啊。

⑺ 金华市金东区住建局地址

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金东区光南路1299号。

⑻ 金华新农村建设在去年取得了什么成就

做好城复乡居民住房保障制工作 完成600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新增廉租住房保障200户;开工建设洪源二期1.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工程;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朱福林
蔡 健 市建设局、民政局,婺城区、金东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4 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 新增1000亩大棚蔬菜基地,增加蔬菜供应量3000吨。在市民居住密集区块建立17处“菜篮子”连锁便民小菜店。推进“农超对接”,在居民区开展平价蔬菜超市试点工作。 黄小杭
蔡 健 市农业局、工商局、国资委、供销社、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婺城区、金东区政府,金华开发锋雀兆区管委会
5 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加强食品“三网”建设,进一步规范“十小”行业。推进全国药品安全责任评价试点市工作。全面提升监岁喊督实施药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水平,药品监督抽验1100批次以上,快检1200批次以上,监督银租抽验覆盖面85%以上。市内生产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抽验实现全覆盖。药品评价抽验民生指数达到95%以上。 黄小杭
金中梁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质量技监局、卫生局、工商局、贸易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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