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会发展局是属于什么单位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社会发展局负责制定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和内下沙镇社会容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事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场所、体育场所、出版物、音像制品经营的有关审批、稽查和管理。
(1)社会建设局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民政、社保、劳动就业、卫生、文化(新闻出版)、体育、计划生育、老龄、残联、民宗、农业畜牧、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全区实际,拟定实施细则和行政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拟定开发区民政、社保、劳动就业、卫生、文化(新闻出版)、体育、计划生育、老龄、残联、民宗、农业畜牧、水利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三)、负责民政、卫生、文化(新闻出版)、体育、计划生育、老龄、残联、民宗、农业、水利事业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规划、考察、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
Ⅱ 社会事业局是做什么的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文化、民政、武装、宗教、残联、旅游、计生、文明创建等方面的方针政策;
2、负责区内基础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和协调,管理直属学校;
3、负责区内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事业的管理工作;
4、负责区内医疗卫生、预防、保健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内爱国卫生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办理有关证件;
5、负责区内计划生育工作,做好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乡镇、社区开展好计划生育工作;
6、负责区内宗教事务的管理工作;
7、负责区内文明创建工作;
8、负责区内民政管理工作;
9、负责区内武装工作;
10、负责区内残联工作。
11、负责区内旅游管理工作;
12、负责区内城市社区管理工作;
13、负责社会事业系统党建指导、协调工作;
14、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业局下设教育处、卫生计生处、文化处、民政司法处、综合处等5个处室,负责高新区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司法、民族宗教、慈善、残联、老龄等方面工作。
(2)社会建设局扩展阅读
社会事务管理局隶属于民政局。二者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从性质上,社会事务管理局是党委下属部门,民政局是政府职能机构。
2、从级别上看,社会事务管理局是民政局的的下设机构。
3、从职能上看,社会事务管理局只负责管理民政的一个方面,其主要负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相关事务。而民政部门的管辖范围相对就广泛多了,有社会团体、兵役、救灾、社会救助、行政区划管理、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事业、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等方面。
Ⅲ 建设局属于什么单位
建设局属于行政单位,是政府组成部门,局机关使用行政编制。
建设局主要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拓展资料:
1、建设局同时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2、《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建设局-深圳建设局
Ⅳ 深圳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在哪里
龙华街道办的站台下车,往回走一点就是,下车就可以看到,或者实在看不到就问下附件的开店的人,希望你可以找到
Ⅳ 建设局主要负责什么
建设局是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其主要负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市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核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四)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城建监察工作。
(五)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总量;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的拟定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房地产发证、交易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一切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管理。
(七)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八)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省外、国(境)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九)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纪律检查工作及工、青、妇、老干部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Ⅵ 建设局是做什么的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稽查执法
1、工作性质
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是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住房城乡建设活动各方主体行为依法监管,以及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监督过程中,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稽核调查、检查处理的活动,是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的重要内容。
2、主要任务
①、组织对城乡规划、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建筑市场、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区、城镇减排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稽查。组织城乡规划督察员对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及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完善稽查执法制度,形成分级负责、层级指导、协作配合的稽查执法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发现及时、查处有力、指导顺畅的工作机制。完善稽查执法信息系统,受理、处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投诉举报。
(6)社会建设局扩展阅读
(一)、建设局职责调整
①、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②、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③、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④、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⑤、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⑥、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⑦、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稽查执法重要意义。
加强稽查执法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行依法行政、创新体制机制、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工作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推动开展稽查执法工作,对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发挥了明显作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但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违反城乡规划、违法违规开发建设、破坏风景名胜区资源等问题仍呈多发态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规范市场秩序的任务还很重。
加大稽查执法工作力度,有利于强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政管理体制,确保各项政策制度落到实处;有利于实现监管关口前移,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有利于及时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Ⅶ 社会建设局和统战社会建设局是一个意思吗
没有“统战社会建设局”这个部门,统战部是党的部门,社会建设路是政府部门。
Ⅷ 谁知道社会发展局是干什么的
社会发展局是主管全区农业、计划生育、民政、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利、林业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职能部门,内设综合科、计生科、民政科、文教卫科和综合治理办公室。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综合科:
1.
指导和推动全区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扶持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效益农业。
2.
加强和督促对农业水利及农田基本建设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3. 加强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改善生态环境;
4.
负责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来访、来电、来信等工作:
5. 负责局内的公文处理;
6.
负责管委会交办的其他行使事务。
计生科:
1. 负责辖区常住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2.
负责辖区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3. 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4.
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工作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5. 负责辖区育龄妇女避孕药具的发放;
6.
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经费的使用、监督及管理;
7. 负责开发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开展。
民政科:
1.
负责管理开发区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复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
2. 负责管理开发区的救灾、社会救灾、五保供养工作;
3.
负责村居级区划调整,界线勘定及纠纷调处;
4. 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
5.
管理区属社会福利企业和社会福利机构。
文教卫科:
1. 依据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初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方案的实施;
2.
负责初中、小学学校事业经费财政预算、教学设备添置和其他经费安排;
3. 负责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4.
在市教委的统一规划下,负责初中、小学学校人事调配、聘用、任免和档案管理;
5.
在市教委的统一规划下,负责初中、小学学区规定,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
6. 负责初中、小学学校的团队工作及区域性学生文化体育活动;
7.
负责初中、小学学校的国有资产的管理;
8. 负责初中、小学学校的各类报表汇总和上报;
9.
负责完成市政府、婺城区及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和政策的贯彻落实;
10.
负责协同市卫生局做好开发区范围内(含省农业综合开发区)的爱国卫生、农村 改水技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及街道、乡卫生院、个体诊所的管理工作。
11.
负责做好开发区范围内的文化站、图书管、农村影剧院的管理工作;
12. 协助市文物部门做好开发区范围内的文教保护工作;
13.
负责全区的体育事务。
综合治理办公室:
1. 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2.
对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这里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并监督实施;
3. 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4.
对各部门、各单位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决定或者建议实施奖惩;
5.
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经验,表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个人.
Ⅸ 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是什么单位
4月份南京大部制改革时提到的新部门“市委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将要正式成立了。昨天,记者从南京市委获悉,设立的中共南京市委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是市委派出机构,承担统筹协调和推进全市以改善民主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工作责任。这也是一个创新部门,将直接代表市委对关系民生的各项重大工作来统筹协调。
据了解,该委员会将有10大工作职责,包括研究提出全市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总体战略规划的建议,并牵头研究拟订实施意见和相关措施;组织开展广泛的社情民意研究;牵头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中长期目标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义工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督促实施。等等。
市委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将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协调处)、综合指导一处、综合指导二处、党建工作处、社区建设处、社会组织工作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协调处。其行政编制为40名,领导职数为书记1名,副书记(正局级)1名,副书记(副局级)3名;正副处长15名,其中:处长(主任)8名,副处长(副主任)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