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怎么查
上大队查,村干部带着你去
2. 天津市个人如何缴纳养老保险
天津市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方式如下:
1、凡年满16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在天津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本市和外省市城镇户籍、农业户籍人员),均可在本市个人缴费窗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参保的,由个人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办理地)或档案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直接受理。
3、申请参保并向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由本人档案或户籍所在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到社保分中心办理。
4、对于本市城镇户籍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在本市已参保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申请补缴费,由本人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直接受理。
(2)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2018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93号)规定,2018年,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714元。
按照5714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714元与263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天津:新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明年起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市顺利完成2019年养老待遇调整发放工作
3.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天津
天津市抄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袭8%。
《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下列规定缴纳:
(一)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百分之二十缴纳,由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按月优先代为扣缴。
(二)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在职工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3)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细则是怎样的
现在还不能算能领到多少钱,因为每年的缴费基数都不一样,不过今年退休的按照缴费最高基数参加缴费的,退休金是每年400多。
在社区居委会就能办,而且他们也会给你解释的,你也可以咨询12333.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的通知
津政发[2009]22号
颁布时间:2009-4-17发文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本市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
(二)年满45周岁、无社会养老保障的城镇居民;
(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
(二)筹资水平、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
(三)养老待遇实行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相结合。
第四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由基本养老保险和老年人生活补助制度构成。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可领取基本养老金;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可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费。
第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制定、补贴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县配套补贴资金的筹集工作。农委、民政、公安、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规定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的经办工作。
第二章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六条 具有本市户籍10年以上的下列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从事农、林、牧、渔等劳动或不在任何经济组织和非经济组织从业的农村居民;
(二)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不在任何经济组织和非经济组织从业或自谋职业,从未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
(三)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从未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
第七条 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的社会保障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第八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市统筹。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利息构成,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单独核算,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基金实施监督。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免征税费。
第九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缴费比例为10%至30%,由城乡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比例,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缴费年限累计不低于15年,
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的可继续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当年未缴费的可在以后年度补缴,缴费基数按照补缴时本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确定。年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按照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足。
第十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包括:
(一)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利息。
第十一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二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行政村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为单位组织实施;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核准参保资格,办理参保登记,核定缴费额;由参保人员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第十三条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缴费不满15年、本人申请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返还本人。
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自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十五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月领取。
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具体计发办法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实施初期的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50元;缴费超过15年的, 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增加4元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市和区县财政全额补贴。
第十六条 基础养老金所需市、区县财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统一归集,并拨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第十七条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7〕65号)已参加本市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应按照本规定继续参保,个人缴费及其利息储存额累计计算,并相应折算缴费年限。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本规定重新核定待遇标准。
第十八条 曾经分别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农籍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本人可申请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养老待遇,各项养老保险可相互衔接。
第十九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清算:
(一)户口迁出本市;
(二)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三)出国定居;
(四)死亡。
第三章 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
第二十条 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无社会养老保障待遇,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20年以上的人员,可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待遇。补助标准为:
(一)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60元;
(二)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70元;
(三)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80元。
第二十一条 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费实行全市统筹,所需市、区县财政补助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统一归集,并拨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第二十二条 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费的用途为生活补助和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 按本规定可以领取生活补助费的城乡老年人,2010年1月1日前不满65周岁的,在本年度内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一次性缴足15年养老保险费后,从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不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费。
第四章 管理
第二十四条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资金纳入市、区县财政预算。市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市、区县财政负担比例,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调整机制。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行政村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应当及时为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参保人员办理待遇申报手续。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每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生存认定,
无法确认其生存状况的,可以暂停发放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待确
认其生存后恢复并补发。领取期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应持有效
法律手续在3个月内到所属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
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 城乡居民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对于重复享受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其重复享受的待遇,并追回其重复享受的所得。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社会养老保障待遇是指: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和退职费;
(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三)征地养老保险待遇和征地养老保障待遇;
(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
(五)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各区县(含各经济功能区)应统一按照本规定执行。各区县不再另行制定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办法。已经单独实行老年人生活补助的区县,应在3年内过渡到本规定。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5. 天津市怎样续交个人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个人参保缴费人员是指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以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人员。上述人员须具有天津非农业户口(不包括蓝印户口)。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办理个人缴费需携带的证件材料:首次参保的,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续接缴费的,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材料。个人缴费人员办理申报缴费或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间为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2、对于原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在办理个人缴费后,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与其原来在用人单位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3、个人缴费人员退休后,按照天津市养老保险计发办法享受养老金待遇;医疗保险享受门(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计划生育手术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待遇。个人缴费人员退休时,其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如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上述年限,须补足年限后,退休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6. 天津市居民养老保险查询系统
1、在网络上搜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找到其官网后点击打开该网站。
7. 天津市60岁以上城市居民无工作能享受哪些政策补助丛没有上过社会保险,也没有工作现在已60岁了就想
新华网河南频道1月19日讯 大河网-河南法制报报道:(首席记者 李红 记者 郭跃华)年龄较大、无职业、无稳定收入的城镇居民,是社会最需要关注的弱势群体,而这些最需要社会保障的人员却恰恰徘徊在养老保险体系之外。正在召开的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代表高曙霞、杨奎、张光学都提出要消除养老保险空白点,尽快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现状:部分城镇居民仍处“老无所养”状态
郑州市民张大爷原是一家企业的职工,企业效益不好倒闭后就下岗了。前几年他还做点小生意,近几年身体老出毛病就赋闲在家了。“原来的企业效益不好,一直没有办理养老保险。我也发愁,再过几年,身体不好花钱更多,没有养老保险该怎么办啊?”
据了解,郑州市人口老龄化程度已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据统计,未来15年内,将有84.9万城乡居民陆续达到60周岁。预计到2023年,全市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16至59周岁年龄段人员270万人,老年城乡居民136万人。
问题:亟待消除养老“盲区”
高曙霞代表说,现阶段我国社保政策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已经基本建立,参保率在90%以上。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也已经开始试点,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从政策体系设计上显得滞后,由于制度层面上还存在“盲区”,我国基本养老尚不能在制度上实现全覆盖,部分城镇居民仍处于“老无所养”状态。
许多年龄较大、无职业、无收入且不稳定的城镇居民,是社会最需要关注的弱势群体。他们是享受城市低保的主要对象,仅靠政府发放的生活补助,要缴纳城镇灵活人员每年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显然不现实。另外,现阶段对60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养老问题还没有相应的政策。这些人员既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也参加不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他们恰恰是最需要得到保障的。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后,无就业能力的城镇居民特别是年龄大的居民反映强烈。如何将他们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消除养老‘盲区’,亟待破题。”杨奎、张光学代表也持同样的观点。
建议:实现社会保障政策全覆盖
“建议我省尽快启动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实现社会保障政策全覆盖。“高曙霞、杨奎、张光学三位代表联名向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交了建议。
采访中,很多被访者表示,城镇居民这一群体仍缺少总体制度安排,出现覆盖“盲区”。而这个群体多无职业、无收入、年龄较大,是社会最弱势的人群之一。但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应力求使整个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对接:一是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应体现普惠的原则,各类人群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差距不能太大。二是统筹养老保险资金筹集使用,对现有社会资金资源进行整合,建立稳定的、规范化的养老保障资金筹资体系。
8. 2017天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每年缴费3300元到60岁最高每月能拿多少钱
你每一年交养老保险费是3300元是吧?交的是15年,是吗?如果是的,我帮你算一下,10年是3.3万,15年就是4.95万。到你60岁退休,退休金每个月可以拿420元左右吧。大概是这样的!
9. 2019天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月涨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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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养老金不是已经涨完了吗?全国都一样,百分之六点五。
2017年度养老金增幅百分之五点五。还没有发下来,估计五月末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