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市、县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自治区区情的住房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规划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起草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城镇体系规划,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镇)总体规划和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全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自治区标准,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区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研究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自治区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对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自治区重点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九)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全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区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二)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② 广西北海市城乡建设局地址
北海市目前已没有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相关部门设置有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海内市城市管容理局、北海市规划局等;
违法建筑向北海市规划局投诉较好,因为按照《城乡规划法》认定违法建筑最为简便和清晰,只需要调查其是否取得规划许可即可。
③ 广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电工证是电子证吗
是电工证,在特种作业证当中,还没有电子证。
④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广西的政府机关,有15个内设机构。
⑤ 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的简介
下设规划园林分院、建筑分院、市政分院、监理公司、设计咨询、审图公司、概预算室、网络版站、总工权程师室、生产经营科、晒图室、综合办公室、财务科、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在广东设有分院。全院现有职工215名,拥有27个专业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198名。其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 101 人,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18、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10人、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2人、注册监理工程师17人、注册咨询工程师1人、注册造价师4人、公用设备注册工程师9人等各类注册人员 70 多人。
本院以“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开拓精神,全面贯彻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逐渐形成了“综合配套、专业协调、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设计风格,完成了大量的城市规划编制、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园林景观城市设计、大型民用建筑设计、城市道路桥梁设计、城市水厂设计等。同时,还完成了多项科学研究课题、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⑥ 广西省大专学校排名
最新广西十大专科学校排行榜中,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问鼎广西专科院校排行榜榜首;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名列第二;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名列第三。
1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柳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占地面积75.3万平米,固定资产总值约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61亿元,图书103.87万册,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3个,自治区示性实训基地14个,柳州市千万元设备值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生1.1万余人,教职工699人。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98年 公立 综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全国首批、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重点培育8所院校之一。学院占地776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29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600多人,是广西第一所全日制在校生超过万人的高职院校。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58年 公立 工科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3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84年的南宁职业大学,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12月,学校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示范建设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是目前广西唯一拥有国家级精品专业、唯一连续六年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高等院校。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99年 公立 综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4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65年的广西劳动大学。学院地处风景秀丽的南宁市明阳工业区,占地1166亩。现设有11个教学系部,是一所集十个专业大类66个招生专业(方向)一、二、三产类专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职院校,目前有来自全国23个省市的全日制在校生12574人。办学49年来,已为社会培养、培训了5万多名各类本、专科人才。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65年 公立 综合 广西农垦局
5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广西南宁市,是一所以水利、电力、机电、信息、汽车、建筑、自动化等工科类专业为主,经济、管理等人文类专业有机结合的创新型高职学院。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步入了全国先进高等职业教育行列。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56年 公立 工科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水利厅
6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国家重点中专广西交通学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学院占地面积1200多亩,分园湖和四塘两个校区。截至2013年底,学院各类在校学生12056人,其中全日制在校专科生11460人,函授大专生596人。院设有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管理工程系等58个高职专业和方向。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58年 公立 工科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7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柳州市人民政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西南地区唯一轨道交通类专业高职学院。和平路校区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余平方米。官塘新校区占地面积66万多平方米,规划校园建筑面积28万平米,已完成20多万平米建筑。新校区2009年开始部分搬迁,目前已入驻师生8000多人。学校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000多人。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56年 公立 工科 广西教育厅
8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38年的广西省立桂林师范学校。2000年,教育部批准成立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座落在桂林市“两江四湖”景区,老校区占地430亩,目前正在建设占地890亩的新校区。目前,有来自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的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70多年来,为社会培养、培训8万多名本、专科人才,100余位校友被评为特级教师或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98年 公立 师范 桂林市人民政府
9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享有“中国绿城”之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归口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是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以“厚德、励学、敦行”为校训,践行“为每一位学生的成才积蓄力量,为每一位教职工的发展搭建平台,现已成为一所在广西有较高知名度,在国内同类院校中颇具影响力的高职院校,被誉为“当代鲁班摇篮,建设英才基地”。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58年 公立 工科 广西建设厅
10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校。1979年成立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2006年成立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分崇左、南宁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229.65亩,校舍建筑面积20.24万平方米。在校生26641人。教职工925人,其中副教授职务以上教师286人,“双师型”教师406人。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79年 私立 工科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⑦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镇、乡、村庄以及农垦管区,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农垦管区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本办法所称农垦管区,是指自治区农垦主管部门履行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的经济管理权限的地域范围。
第三条 城市、镇、乡应当依法制定城市、镇、乡规划。城市、镇、乡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乡,不单独编制总体规划。
城市、镇、乡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以外的农垦管区应当制定农垦管区规划,农垦管区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制定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村庄,应当依照本办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村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国家重点镇、自治区重点区域和重点镇以及贫困地区编制城乡规划。
第五条 城乡规划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城乡规划的宣传、服务和引导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城乡规划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必要时,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向市辖区派出规划管理分支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乡、镇配备专门管理人员,负责镇、乡、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工商行政管理、人防、地震、文物保护、园林绿化、市政管理、农垦、电力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