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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11-26 08:03:43

A. 重庆市石柱县六塘乡农转非的房子都挖了个多月了。现在补偿都没发下来。谁知道什么时候发下来哟。

郴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措施

第一章

为了加强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管理,以保护征地拆迁工作的光滑进步的法律保护,没有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根据在“土地管理法”的人民共和国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的中国法规实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 - 国家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吗?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按照本办法执行。否则,所提供的法律,法规,应当遵循。

第三市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全市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并在城市规划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是直接负责内市城市在城市规划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市)人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市)内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但除了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市人民政府的县(市,区),以加强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的有关部门领导在按照各自的职责,乡(人民的政府,镇),村民委员会应该支持,用的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征用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并负责的思想工作,村的失地组干部和群众。

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一般规定

建设需要征用土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代表政府是负责组织提交批准,并在具体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审查和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直接无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讨论土地收购事宜。

第五征用土地勘测定界完成调查后,人民政府市,县(市,区),土地的农村土地征用通知发布之日起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抢建的建(构)范围内的征地建筑,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改变土地用途。农作物,树木抢建建(构)建筑物抢栽,种庄稼,没有补偿,补偿前改变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

城市,同时释放土地收购通知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暂停办理户籍范围内的土地征用,家庭和住房制度改革(扩)建用地审批等相关手续。

第六次土地收购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从法律上批准的土地收购计划,的位置的城市的土地征用,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乡(镇)土地征用座村公众公布,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中,土地证和土地管理的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部门负责征地补偿登记。收购的土地上的建筑(构)筑还应当提供建筑(构)筑材料,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土地收购。

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人是没有计划加合理的补偿登记征用的补偿内容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城市,县(市,区)的调查结果为准。

第八个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土地收购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和乡(镇)土地征用的位置,村应被公开。在土地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发展有不同的看法,它应该是在发表的报告中写入权威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有关当局应核实的,应当予以纠正的错误。

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征用和安置补偿费和安置方??案,市,县(市,区)的组织和实施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人民的政府。

第九条争议的征地补偿和安置标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协调和解决问题;协调不成,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征用土地政府

裁决。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不影响土地收购计划的实施。

条土地收购成本,因为土地征用补偿应在三个月内全额支付的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业主的土地使用权

那些拒绝接受补偿费用,人民政府同意,市,县(市,区),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所有者代表存储在一个银行帐户的使用权的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的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方案腾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一条土地征用耕地,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县(市,区)应是15日收到的土地征用批准文件内日内通知有关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减农业税。

在郊区,专业菜地收购,开发和建设新菜地基金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二条的土地征用残疾,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征用土地的所有权生产的发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根据征地补偿支付业主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登记的,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支付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的安置方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或单位负责安置,统一安置的自雇人士可以发给安置人员。所有的土地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建制,实施“农民”土地收购成本都应该被转换成非农业户口的生产和安排他们的生活。

章土地征用补偿

第十三条征用土地按征用土地的原用途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第十四条土地补偿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征用水田,菜地的专业知识,专业鱼塘(池)的土地位置,类别,等级的补偿。 :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土地补偿费已采取的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资兴的城市规划区和县城规划区土地征用,土地补偿费的6-9倍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县(市,区)指定的城镇规划区,土地补偿费为征用土地平均年产值的6-8倍,在前三年内,县(市,区)农村集镇规划区内,土地补偿费为征用土地平均年产值的6-7倍,前三年。征用旱地的土地补偿费,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7倍。征用其他地区的耕地,土地补偿费,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7倍。

它应该只种植单季水稻产粮区,征用水田,分类三年平均年产值的水田被征用前的6-10倍土地补偿费的60%。

(b)条的花园,被征用的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80%补偿,经济林地收购,相邻土地的补偿50-70%的水田补偿标准,征用其他林地的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30%至50%补偿。

(三)征用荒山,荒地及其他未利用土地,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20%的赔偿。

(四)征用的鱼塘,水库,运河,水坝,灌溉和水利用地以外的土地,以及专业的钓鱼池(池),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补偿;征用水库的土地,按60%的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补偿。

(五)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公共福利(如学校,医疗保健中心,幼儿园,家庭的老人,等),企业用地和农村村民宅基地的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补偿。

第十五条安置补助费,按照下列规定支付:

(一)安置补助费征用土地的需求,按照放置在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根据中占有的耕地数量的土地数量除以征地前的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平均水平。每个标准都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的标准,为该耕地征用。但是,每公顷土地征用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3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的专业鱼塘(池),参照上述规定。

(二)征收经济林的花园,被征用的土地邻近水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80-100%的补贴标准; ,在稻田旁的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价值标准的4-6倍,70%的补贴;征用其他林地,土地邻近水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标准的4-6倍,50%的补贴。

(三)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企业网站,农村村民宅基地和水塘,沟渠,堤坝和其他灌溉和水利征地易地重建按照重建土地利用类型的标准支付安置补助费,不要求恢复和重建,并酌情补助金。

(四)征用荒山,荒地及其他未利用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年轻的作物和其他作物16支付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

(一)青苗生长期不到一年的时间,按照三年的年平均产值的50%的标准为征用补偿生长季节在一年多的时间,根据征用平均每年产值标准补偿前三年,或根据不断增长的赛季赔偿实际损失。

(B)的成鱼,根据前三年的征地平均年产值的标准补偿实际损失;鱼苗,鱼种,根据播种,养殖池到期当值的实际损失的赔偿。

(三)经济林木,成片成片的用材,结合其周边的水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价值标准从种植树木郁闭度,以补偿;孤立的树木(树冠密度的应变补偿; 10%)切除或移植苗木花卉费不能搬迁,搬迁或移植的费用或木材标准酌情赔偿实际损失的补偿;移植盆栽的唯一补偿搬运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拆迁腾处理后的树木补偿。

章征地补偿

第十七条拆迁农村村民自用自住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BR />
(一)房屋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结构的不同,质量,大小和使用年限按照相关标准对拆迁的房屋,进一步补偿的补偿;原有的装饰。

(二)违反建(构)筑物,使用期限超过经批准的临时建(构)筑物和废物处理设施没有补偿的拆迁户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己的未付拆迁。不超过

临时建(构)批准使用期建筑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农村村民房屋拆迁,移动支付住房费用,家庭作为一个单位从自我过渡补偿拆迁。需要过渡的问题两次搬家费,过渡

房间安排土地的单位,不支付过渡补偿。移动由用地单位支付的自我过渡补偿费和拆迁。 200元的搬家费,自行过渡的拆迁补偿费800元。

(d)有两个以上农村宅基地的村民因土地征用,拆迁彼此的宅基地的土地面积达到规定的标准不再是计划重建;容易重建,

房屋土地清理,按照规定,土地的单位所支付的成本。

不能搬迁范围内的征地18个生产和生活设施,还是需要把自己放在鞋的水库,水库的建设,根据原来的结构,工程量规定的标准补偿;需要恢复和重建的,原则上予以补偿,搬迁生产设施搬迁到,根据有关规定,国家赔偿拆迁,搬迁,安装费用。需要转型,支付两次搬迁补助费。

拆迁的电力,电信,给排水,气体和其他设施,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以验证赔偿;抛弃,不赔偿的第19条。

坟墓第20条征用土地的范围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后迁坟公告,自己的坟墓迁移期限主,按照规定的补偿迁坟费。逾期未迁移的相关部门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章附则

第21条需要建设临时使用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附件引用的方法和青苗补偿费的规定。

这些办法的规定,郴州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城市和农村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出台市人民政府,郴州市暂行规定“(陈征发[1996] 2号),”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的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陈郴州布政发[1997] 31号)同时废止。

附件:

1,郴州市,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2郴州市征用土地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3,郴州市征用土地青苗补偿标准

B. 谁有郴州市最新征地补偿办法!急用,在线等~

郴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依法保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依照本办法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直接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市)人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市)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但需要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除外。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配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负责做好被征地村、组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

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建设需要征用土地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征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依照法定程序,代表政府负责组织征地的审查报批和具体实施工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洽谈征地事宜。

第五条 征地调查、勘测定界完成后,自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地通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建建(构)筑物,抢栽、抢种农作物、林木和改变土地用途。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林木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的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补偿。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发布征地通告的同时,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征地范围内的户口迁入、分户以及房屋改(扩)建用地审批等有关手续。

第六条 征用土地方案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上有建(构)筑物的,还应提供有关建(构)筑物的合法有效证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征地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如期加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拟订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发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机关,有关机关应予以核实,确有差错的,应当纠正。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 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

裁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十条 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

人逾期拒不领取补偿费用的,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可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名义将其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在银行专户储存。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拆迁腾地。

第十一条 耕地被征用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征用耕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相关的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减、农业税。

征用城市郊区的专业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第十二条 征用士地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享有被征用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根据征地补偿登记,依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安置途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负责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可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自谋职业。对土地被全部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建制被撤销,实行”农转非”的,其征地费用应全部用于转为非农业户口人员的生产和生活安置。

第三章 征地补偿

第十三条 征用土地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第十四条 土地补偿费按下列规定计付:

(一)征用水田、专业菜地、专业鱼池(塘)的,按土地所在区位、类别以及等级进行补偿。其中: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资兴市城市规划区内和各县城规划区内,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9倍;各县(市、区)建制镇规划区内,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8倍;各县(市、区)乡集镇规划区内,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 7倍。征用旱地,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7倍。征用其他区域内的耕地,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7倍。

只宜种植单季稻产粮区,征用水田的,按该水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的60%分类计算土地补偿费。

(二)征用园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80%补偿;征用经济林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50%至70%补偿;征用其他林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30%至50%补偿。

(三)征用荒山、荒地及其他未利用土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20%补偿。

(四)征用水塘、渠、坝等农田水利用地以及专业渔池(塘)以外鱼塘用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补偿;征用水库用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60%补偿。

(五)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公益事业(如学校、卫生所、幼儿园、敬老院等)、企业用地和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补偿。

第十五条 安置补助费按下列规定计付:

(一)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专业鱼池(塘)的,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征用园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的4至6倍的80%至100%补助;征用经济林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的4至6倍的70%补助;征用其他林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的4至6倍的 50%补助。

(三)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企业用地、农村村民宅基地和水塘、渠、坝等农田水利用地,需易地重建的,按照重建地类别标准支付安置补助费;不需要恢复重建的,酌情补助。

(四)征用荒山、荒地及其他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十六条 青苗及其他农作物的补偿费按下列规定计付:

(一)青苗生长期不到一年的,按照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的50%补偿;生长期在一年以上的,按照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补偿,或者根据生长期补偿实际损失。

(二)成鱼,按照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补偿实际损失;鱼苗、鱼种,按照育苗、育种期满出池时的价值补偿实际损失。

(三)成片经济林木、成片用材林木按其邻近水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结合栽培年限、树木郁闭度予以补偿;零星林木(树木郁闭度低于10%)按株补偿;苗木花卉能搬迁或移栽的补偿搬运费或移栽费,不能搬迁或移栽的参照用材林木标准酌情补偿实际损失;盆栽的只补偿搬运费。补偿后的林木,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个人在规定的拆迁腾地期限内处理。

第四章 征地拆迁补偿

第十七条 拆迁农村村民自用自住的房屋,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房屋拆迁补偿费,视房屋的不同结构、质量、面积和使用年限给予补偿;对被拆除房屋原有的装饰装修,按有关标准另行补偿。

(二)违法违章建(构)筑物、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以及废弃设施不予补偿,由拆迁户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无偿拆除。未超过

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给予适当补偿。

(三)拆迁农村村民房屋,以户为单位支付房屋搬家费、自拆自建过渡补偿费。需过渡的发给两次搬家费,由用地单位安排过渡

房的,不支付过渡补偿费。搬家费和自拆自建过渡补偿费由用地单位支付。搬家费每次200元,自拆自建过渡补偿费800元。

(四)有两处以上宅基地的农村村民,因征地被拆迁一处,另处宅基地已达到规定用地面积标准的,不再划地重建;按规定需易地重建的,

其建房用地手续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费用由用地单位支付。

第十八条 征地范围内不能搬迁的生产、生活设施或者需要易地修建的水塘、水库,按原结构和工程量以及规定的标准补偿;不需要恢复重建的,原则上不给予补偿;搬迁能够搬迁的生产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偿拆卸、搬运、安装费用。需要过渡的,付给两次搬迁补助费。

第十九条 拆迁电力、电讯、给排水、燃气等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实补偿;废弃不用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条 征地范围内的坟墓,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迁坟公告,限期由坟主自行迁移,并按规定补偿迁坟费。逾期未迁移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农用地的,其土地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郴州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郴州市城乡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暂行规定》(郴政发[1996]2号)、《郴州布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郴政发 [1997]31号)同时废止。

附件:

1、郴州市征用土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2、郴州市征用土地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3、郴州市征用土地青苗补偿标准

C. 郴州市规划局,商务局加油站(点)布点控制性详细图

今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科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商务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局里年初制定的工作方案和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勤恳工作,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201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实施“民生100工程”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2013年郴州市“民生100工程”实施意见》、《2013年郴州市实施“民生100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函〔2013〕63号)文件精神,今年由我局牵头负责的民生工程有:全市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40个,建设标准农家店170家。我科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认真组织实施,两项民生工程按计划推进。
1、全市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
(1)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全市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40个,其中市城区20个,各县市20个。截止到6月底,全市有23个农贸市场已完成标准化改造;4个农贸市场正在做前期工作;3个农贸市场已基本完工;10个农贸市场完成一定的工程量。
(2)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专门成立了郴州市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陈社招任组长,副市长李庭任常务副组长,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及北湖、苏仙两区政府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毛玉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也成立了农贸市场(民生100工程)提质改造领导小组,为全市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农贸市场,牵系市民“菜篮子”;市场的建设提质工作,是民生之需、市政之需、市场发展之需。针对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的前期困难,我们一方面向市民发放市场提质改造宣传单,争得市民的积极配合;另一方面,组织市场业主前往杭州、长沙、攸县等地参观学习,加深其对市场提质改造标准的了解和认知。同时,召开市场业主培训班,及时将中央、省、市关于市场提质改造的政策和我市的扶持政策宣传到位,充分调动了市场业主的积极性。三是加大经费投入。为解决经费缺口较大的难题,调动市场业主的积极性,主要是落实了四项过硬措施:1.鼓励市场业主采用自筹、招商引资、社会集资等办法筹措资金;2.对验收合格的市城区农贸市场,市财政今年准备拿出1500万元进行补贴。3.积极争取省厅资金支持,我市40个农贸市场被列入2013年度省级为民办实事考核项目。四是搞好协调服务。为优化施工环境,对困难大、矛盾多的农贸市场,如苏仙农贸市场、罗家井农贸市场,我局多次现场办公,积极与市场业主沟通交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第一时间查找并处理问题与矛盾,为工程开工扫清障碍。五是保证工程质量。为确保工程质量,我们在工程动工前组织业主集中学习,吃透市场提质改造标准的各项指标要求;同时,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制订改造实施方案。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设计图纸和改造方案,对不按图施工或工程质量不达标的市场,一律责令其限期整改,该返工的坚决返工,全面确保工程质量。六是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半年来一系列得力措施的实施,各部门的鼎力支持,我市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取得一定成效,截止到6月20日,全市有23个农贸市场已完成标准化改造,完成全年任务的58%。
2、建设标准化农家店工作
(1)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今年,我局全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110家标准化农家店的民生工程指标任务。具体分布在:苏仙区18家、桂阳县34家、永兴县18家、安仁县40家。
(2)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我局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市商务局局长毛玉祥任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邓叔平任副组长。各县市区也成立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围绕“量的扩充,质的提升”的指导思想,严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准入关,按各县申报承办企业、人口总量和前五年试点建设情况,并经反复调查摸底衔接,将标准化农家店布点科学合理地分解到各县、各试点企业。三是组织学习,确保建设质量。组织各县(市、区)商务局分管局长、承办企业法定代表人、工作人员学习《农家店建设和改造规范》、《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范管理的通知》(商建发 [2010]410号)等文件资料,使全市上下高度重视,透彻理解了相关规定,坚持高标准建设,着力提高170家日用品标准化农家店农家店的质量和水平。四是注重宣传,狠抓落实。运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宣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各承办企业多次邀请生产厂家、经销商参加其组织的营销峰会,并借此契机宣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获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和一定的经济效益。五是信息畅通,掌握动态。为了随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我们严格督促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及承办企业对农家店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于每月2日前以数据、文字等形式上报,进而掌握解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及时纠正和解决。
(二)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提质年”活动。为进一步巩固城市建设成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城市大提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办字〔2012〕46号)文件精神,我科室对照我局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城市管理提质年”活动。一是科学部署工作。根据我局工作任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郴州市商务局“城市大提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措施,建立了责任追究制。二是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今年4月9日,我局代郴州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并下发了《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创卫整治达标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郴创办发〔2013〕27号),通过努力攻坚,确保市城区内的全部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完善、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市财政为此拿出1500万元以奖代投补贴给市城区23个需要进一步提质改造的农贸市场,到6月底止,此项工作基本完成,正等待验收组最后验收通过。三是大力开展“三年市场建设行动计划”活动。今年是我市开展“三年市场建设行动计划”活动的第二年,按照《郴州市2012年市级领导联系市城区专项市场建设项目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郴办字【2012】83号)要求,我们每个月对28个专项市场建设项目进行汇总调度,并及时报送和提请相关领导和部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主动加强与市级联系领导的联系,及时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建议,加快征地拆迁、建设资金落实、招投标、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每个月对市级领导联系的专项市场项目进展情况、市级领导协调解决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通报。
(三)加强典当、拍卖等行业管理。一是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湘商建设〔2013〕6号)文件精神,我科室组织各典当企业进行2012年度典当行年审,经企业自审,我科室初审,全省交叉检查验收,我市被评为A类的有18家。二是对典当、拍卖企业的经营情况、从业人员从业状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企业上报的会计报告进行认真审查,实施动态监管和全过程监管。
(四)狠抓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湘安明电〔2013〕1号)、《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在全省市场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商建设〔2013〕27号)要求,我们对市城区市场进行了检查,一是检查市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检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建立,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实施情况是否到位;三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系统等自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四是消防水池、市政消火栓等消防水源是否充足、设施是否完好;五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六是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好;七是消防扑救场地是否被占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八是检查场内是否违规接电和液化气等设施设备及规划使用电焊施工等。九是检查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操作是否熟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如检查中我们发现北湖市场任然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我们立即向市市场服务中心下发了整改通知,责令其及时整改到位。
(五)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今年,我科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任务重,共有2个人大建议和6个政协提案需要答复,我们对此工作高度重视,不论是主办还是协办提案,都与提案相关答复部门密切联系,认真给予答复,到6月底止,8个提案大部分已完成答复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民生100工程”工作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抓好“民生100工程”工作,即40个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及170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工作,争取此项工作早日完成并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二)规范管理农贸市场,实现创卫目标。以农贸市场管理工作为重中之重,继续深入开展创卫及“城市管理提质年”活动。严格按照创卫和《郴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创卫整治达标攻坚工作方案》要求,规范农贸市场管理,定期开展市场检查评比和推进净菜上市工作。
(三)进一步抓好市城区专项市场建设项目招商和跟踪调度工作。由于种种原因,市城区专项市场建设进展较慢,我们将进一步做好项目跟踪调度和协调服务工作,使这些项目能早日完工开业。
(四)做好2013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由于国家商务部、财政部今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任务下达时间较去年晚(至今还未下达任务),下阶段我们会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确定建设项目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圆满完成今年各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指标任务。
(五)继续做好特种行业的检查监管工作,确保我市典当、拍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根据典当拍卖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企业新增、变更管理等工作。二是对典当、拍卖企业的经营情况、从业人员从业状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企业上报的会计报告进行认真审查,实施动态监管和全过程监管;四是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五是指导、监管典当协会工作。
(六)加强市场消防安全的监管工作。按照要求,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营造全民防火意识;二是在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黄金周及汛期期间,抓好安全自查,自我整顿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七)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扫尾工作。我们将继续做好涉及我科业务的8个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扫尾工作,争取答复满意率达100%。

D. 为什么郴州没有列入湖南省三加五城市发展群中去,难道就只依靠长沙近的发展

这是城市发展战略不一样,城市定位不一样,湖南的3+5城市圈以长株潭为中心的150KM以内,郴州的距离不理想,所以没把郴州包括进去了。 但是郴州地理位置的优越性毋庸置疑,它是珠三角经济圈和湖南连接的必经之地,一直以来,就以"粤港澳后花园"著称,同时郴州拥有丰厚的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可以很好的承接珠三角的产业转移,这是国家宏观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一步. 依稀记得几年前,郴州曾提出"打造珠三角数码产业与湖南的过度带"计划,但是就目前的形式看,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数码产业需要大量的技术人才,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郴州目前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但是因为郴州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可以发展自己的特色产业,如金属深加工业,永兴可以作为代表.还可以发展第三产业,旅游业,郴州的旅游并没有打出十分响亮的旅游品牌,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没有嚼头.郴州的新兴产业,如物流,食品加工,矿山机械工业,如果政府能够善用这些拥有先天条件的产业,加以引导,我想,这些也能成为日后郴州经济飞速发展的基数.

E. 郴州的资兴市和桂阳会并入郴州市吗

《回答者: Kinglixichen - 同进士出身 六级》我觉得你很白痴耶,不懂湖南的政策,
看看 2020年 湖南城市发展规划(蓝图)你就知道你真的很愚昧了:
长株潭城市群、湖南城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
2020年,湖南14个地级市(130个县市区:67个区,21个县级市,42个县)共77个城市。
总人口8.3千万,城市人口5.3千万,14个中心城市人口4千万,63个县城人口1.3千万。

长株潭城市群:28个城市(3个经济特区,8个地级市,17个县级市,62个区),面积7.3万平方公里。
总人口5.6千万,城市人口4.4人口,11个主要城市人口3.8千万,17个县城人口0.6千万。
三个经济特区:长沙 株洲 湘潭,面积2.1万平方公里,人口2.1千万,三市中心城区人口1.6千万。
八个主要城市:衡阳 岳阳 永州 常德 郴州 益阳 邵阳 娄底
17个县级市(城市人口):浏阳50万 宁乡50万 醴陵50万 韶山50万 衡山50万 耒阳50万 祁东50万
常宁30万 汨罗30 湘阴30 宁远30 宜章30万 新田20万 蓝山20万 嘉禾20万 临武20万 双峰20万
城区人口:长株潭1600万 长沙1000万 株洲300万 湘潭300万 衡阳400万 岳阳330万 永州310万
常德260万 郴州250万 益阳200万 邵阳200万 娄底200万 (怀化100万 吉首50万 张家界50万)
十大机场:长沙 长沙国际 永州国际 衡阳 岳阳 邵阳 郴州 常德 (张家界 怀化)
十个(5个国际)著名旅游城市:(长沙 永州 岳阳 衡阳 张家界) 郴州 常德 益阳 湘潭 吉首
湘江十大港口:长沙三港 株洲 湘潭 衡阳 衡山 永州二港 常宁
环湖十大港口:岳阳三港 益阳 常德 汨罗 湘阴 安乡 津市 澧县

总数 城市 城区
人口 人口 人口 城区(新区) 县市 铁路 高铁 高速 备注
长沙1300 1100 1000 11区(望城星沙长东/南/西/北)2市 八条 七条 十条 宁乡县改市
株洲 400 350 300 5区(株洲县改为建宁区) 1市 四条 四条 七条 攸县和茶陵划属衡阳
湘潭 420 350 300 5区(湘潭县改兴潭区潭东/新)1市 四条 二条 六条 韶山湘乡合并韶山市
衡阳 960 620 400 6区(衡南区衡阳县改衡州区)4市2县 七条 四条 七条 衡山衡东合并衡山市
岳阳 650 420 330 6区(临湘区 岳新区 岳州区)2市2县 六条 二条 七条 湘阴县改市
永州 680 450 310 5区(祁东区 永新区 永东区)3市4县 七条 六条 九条 江永改镇划属江华县
常德 670 370 260 5区(汉寿县和桃源县改为区)1市4县 四条 二条 六条
郴州 570 370 250 5区(桂阳区 资兴区 东江区)3市4县 六条 四条 七条 辖炎陵县 桂东改镇
益阳 500 250 200 5区(沅江区 桃江区 益东区)1市1县 四条 二条 六条 原南县改为南湖市
邵阳 760 320 220 5区(邵东县和新邵县改为区)1市6县 四条 二条 七条
娄底 440 270 200 4区(涟源区 涟水区 娄涟区)2市1县 四条 三条 七条 双峰县改市
怀化 500 200 100 3区(中方县和洪江市改为区) 9县 六条 四条 六条
吉首 250 100 50 1区(乾州区) 6县 四条 二条 四条 保靖改镇划属花坦县
张家界160 80 50 1区(永定区) 3县 四条 二条 四条 原武陵源区改为县

F. 郴州市城市规划中,罗家井市场会搬迁吗

你好!根据市规划局的信息,暂时还没有表示要搬迁罗家井市场的计划。

G. 郴州和永州,那座城市的经济好一些

当然是郴州郴州处在长沙和广州的中点,相距都是300多公里,看看京广线经济走廊长沙以北300多公里就有一个特大城市,300公里是一个特大城市辐射的“强弩之末”,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需要一个发光点,郴州就处在这样一个可以发光的地方!如果我们看不到郴州的这种独特区位优势,那是郴州的不幸!
“按照城市发展规律和城市断裂点理论(两个城市之间吸引力的分界点),每隔200-300公里必然要有一个规模城市的支撑。”郴州市委书记葛洪元在接受“解放思想在湖南”采访团集中采访时引用经济学家的研究原理,“300公里范围内必将崛起一个区域性中心城市,而郴州距离长株潭城市群和珠三角城市群皆为300余公里。”这样的区位优势,再加上即将成型的“六纵”(京广线、武广客运专线、京珠高速加复线、岳汝高速、107国道)“二横”(厦蓉高速、郴资桂嘉高等级公路),对郴州实施对接珠三角、积极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具有重要意义。葛洪元说:“按照春贤书记的讲话,郴州重点抓承接产业转移,努力在长株潭与珠三角两大城市群交汇的湘南地区,将郴州打造成区域中心城市和湖南新的经济增长极。”
位于长沙至广州中点位置的郴州是最有可能发展为区域性中心城市了,因为国家在产业布局、交通网络布局、经济优势梯度布局等方面必须考虑这个位置,不然就存在盲点。近段时间,国家相继将郴州列入首批的“国家产业转移重点承接基地”(全国九个),将湖南现阶段唯一的国家级出口加工区放在郴州,这些都说明了郴州区位的重要。这是郴州在共和国版图上的位置和在京广经济走廊上的位置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将郴州定位为“湘粤赣省际区域中心城市”,这不是吹气球也不是放卫星,是有理论根据的。郴州有独特的区位优势,更有丰富的资源优势,城市未来的发展潜力巨大,如果我们不能利用好这些优势将郴州做大做强,我们对不起祖宗也对不起子孙。
郴州有过辉煌的历史。春秋战国时郴为楚地,自秦置郴县始至今已有2200多年历史。从项羽徙义帝于郴的史实来看,那个时侯的郴州就是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城市(城邑)!郴州处于楚粤交通要道,昔日“商贾如云,骡马上万”,就是周边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和商业中心。在当今这个充满竞争的年代,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各方面都要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加快发展。一个地区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心城市来带动,经济也好,各项事业都难有大的起色。郴州建设“湘粤赣省际区域中心城市”顺应了现代潮流,也是对郴州这块土地一种历史责任。
郴州的优势和潜力在湖南来说是十分明显的, 我们要高瞻远瞩把握好这些优势和潜力,将它们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要克服固步自封、妄自菲薄的思想,高起点做好城市的建设规划,要充分发挥郴州的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大力弘扬“纵比上台阶,横比争一流”的进取精神,永葆蓬勃向上的朝气、敢闯敢干的锐气、开拓进取的勇气,以建设“湖南最开放城市、湘粤赣省际区域中心城市”为目标,努力使郴州成为全省“一点一线”区域率先发展的地区,可以为湖南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各方面的发展迹象表明,郴州加快发展的时机逐渐成熟。郴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湖南最开放城市、湘粤赣省际区域中心城市”正合时宜!

H. 郴州市北湖区鲁塘派出所的电话,有关于户籍的问题想要咨询,有知道的朋友请告知,不胜感激

鲁塘派出所的值班电话是:0735-2672955,但是户籍科的是另一个电话,管户籍科的是一个女的,你可以打上面这个电话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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