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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

发布时间:2020-11-26 08:49:39

⑴ 在南京自由职业人员如何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个人只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养老保险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五条:由于劳动关系终止或其他原因中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农村户籍人员,可凭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向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申请,按当地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六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七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

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1)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扩展阅读

社保补缴材料(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

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⑵ 南京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吗

南京5月11日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2019年1月起,南京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据介绍,南京市原居民医保2007年建立,覆盖六城区居民,参保122万余人,由南京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3年建立,覆盖栖霞、雨花台两区的部分居民和新五区居民,参合171万余人,由南京市新农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南京市政府近日印发的《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提出,坚持统筹城乡、保障公平,促进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陈爱民表示,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南京正式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按照推进时间表,南京将在2019年1月起实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真正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待遇保障、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统一”。

⑶ 在南京如何办理医保卡

1、本地人才市场《劳动保障事物代理委托协议书》

2、一寸正件照(一张)。

3、身份正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续费人员除了以上材料还需备交如下材料: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报单”或“基金转移清单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登记正》(未办《手册》或《登记正》的出具缴费记载原始资料)。 由本中心养老保险代办处(以下简称代办处)按现行规定办理缴费手续。

(3)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扩展阅读:

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8.用于身份证明。

⑷ 南京市医保在职职工医保政策

医保报销比例及范围: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

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年。

个人支付部分

(1)起付标准以下部分;

(2)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个人自理部分(即进口药,进口器械和丙类药;

(3)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等个人应按比例负担的自付部分;

(4)总医疗费用扣除上述(1)、(2)、(3)后,需个人按比例分担的部分

住院的待遇计算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需扣除个人自理费用(医保范围外的费用)以及个人自付费用(如乙类药品等个人需按一定比例自付)后,才能按表中的起付标准和比例享受相关待遇。

例如:某退休参保人员今年首次住南京市某医院(三级),住院总费用16000元,其中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右栏个人自理(自付)部分的金额合计为950元。该参保人按医保政策个人负担多少?

1、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1000元;

2、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右栏个人自理(自付)部分需个人全部负担:950元;

3、扣除①、②后个人需按比例分担的医疗费用:(16000—1000—950)×7%= 983.5元;

1000+ 950+983.5= 2933.5元

(4)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扩展阅读

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加快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关于江苏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1999]83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要与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五)权利与义务对等。

⑸ 南京如何办理社保卡

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至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理即可。

依据《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凡符合我市参保规定的城乡居民,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至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和社区(村)负责社会保险经办的相关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以下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材料:

18周岁以上以学生儿童身份参保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在我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籍材料;按规定持我市居住证参保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内)参保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身份证。

准新生儿参保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年度内中途参保的退役士兵、职工医保中断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需分别提供相应的退伍、职工医保中断及释放证明等相关材料。

(5)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扩展阅读:

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由参加职工医保转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其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1年,不足12个月的不予计算),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连续参保年限与基金最高支付上限挂钩待遇。

2、由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转为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在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前,可继续享受城乡居民待遇年度内医保待遇。

3、对符合《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困难人员,市、区各相关部门按统一标准、属地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做好困难人员认定及参保缴费工作。

⑹ 2020年南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20元含大病吗

大病保险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实际报销比例可以高达95%,不过各地政策有所区别。结算由医保部门通过数据系统自动审核办理。

⑺ 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超时还有办法交吗

居民医疗保险每年的10-11月份缴纳下一年的保险一次类推。如果超过再办理的话有3个月的等待期过后才能报销。

⑻ 南京市新生儿医保怎么办

在新生儿出身日起三个月内(这样从生日之内起就产生的医疗费用享受报销)准备材料:婴儿户口本原件,电子照片(背景要求红底或者蓝底,大小为252乘以312,jpg格式)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周一周五日,在新生儿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即可。

(8)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扩展阅读

如何办理儿童医保卡

参保范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2、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学生儿童

非本市户籍参保条件:

1、非本市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的)

2、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统筹区市属全日制高等、中等专科院校、技校等在校学生

3、《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的未成年子女

特别提醒:

以下参保对象除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外,还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六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在外埠借读的学生需提供校方开具的书面学籍证明。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居住证》、父母一方参加南京市市本级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以及教育部门的相关证明。

3、低保人员需提供《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证》。

4、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特指肢体、智力、精神及盲视力残疾)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重点优抚对象需提供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特困职工子女需提供市总工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困职工证》。

7、孤儿需由其监护人提供民政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缴费方式:

2018年12月25日前,参保居民可按以下三种方式缴纳2019年度居民医保费:

1、委托工商银行代扣代缴

参保居民可到任意一家工商银行柜面,办理建立社保代扣关联关系手续。如已建立社保代扣关系,可在截止日期前,根据相应的缴费标准,将2019年度居民医保费存入已建立社保代扣关联关系的工商银行卡中,由工商银行统一代扣。

2、直接到工商银行柜面缴费

参保居民可在在截止日期前,凭“南京市民卡”或《参保登记表》到工商银行柜面直接缴纳2019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少量非现金业务网点除外)。新生儿办理当年医保参保登记后,可凭《参保登记表》直接到工商银行柜面缴。

3、支付宝网上缴费

进入支付宝App,“便民生活—城市服务—社保—居民医保缴费”,在2018年11月1日到12月25日之间,就可以完成线上支付。

⑼ 南京居民医保怎么办理流程

可以说没有流程,非常简单。如果是南京本地常住户口,就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保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⑽ 2019年度南京市居民医保参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在新生儿出身日起三个月内(这样从生日之内起就产生的医疗费用享受报销)准备材料:婴儿户口本原件,电子照片(背景要求红底或者蓝底,大小为252乘以312,jpg格式)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周一周五日,在新生儿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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