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从市政府到建设局怎么坐公交车,最快需要多久
最佳路线:
从市政府到建设局大概路程14.08公里,全程约需55分钟,途经24个站点,共换乘1次,换乘车辆线路有K603路→K604路。
具体怎么走:
从市政府 约步行113.0米到百源路, 乘坐K603路经过19站,在阳光酒店下车; 乘坐K604路经过5站,在晋江公安局下车; 约步行105.0米便到达终点建设局。
市政府到建设局其他路线:
路线2
从市政府到建设局大概路程13.95公里,全程约需58分钟,途经24个站点,共换乘1次,换乘车辆线路有32路→K604路。
路线3
从市政府到建设局大概路程14.61公里,全程约需63分钟,途经25个站点,共换乘1次,换乘车辆线路有K612路→K604路。
路线4
从市政府到建设局大概路程13.79公里,全程约需64分钟,途经26个站点,共换乘1次,换乘车辆线路有K603路→晋江20路。
路线5
从市政府到建设局大概路程13.76公里,全程约需67分钟,途经26个站点,共换乘1次,换乘车辆线路有32路→晋江20路。
❷ 晋江住房公积金能逐月还贷吗
职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离、退休的;
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
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❸ 晋江保障性住房登陆密码忘记怎么办
登录密码忘记可以进行修改。
修改密码是很常见的事情。
❹ 晋江城建举报电话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办公楼1楼
电话:(0595)85681189
❺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哪儿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JU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办公楼1楼
(0595区号)85681189
802路;
晋江12路;
晋江3路公交车可以到。
❻ 晋江市宅基地征迁办法
(一)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与村民住宅建设的管理。零星、分散石结构及危旧房屋改造按照《中共晋江市委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结构及危旧房屋改造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执行。
本规定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于建设家庭居住的住宅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村民建房包括个人建房和集中建房。个人建房是指单户村民自行建造自住住宅的活动,包括在原宅基地上改建或扩建、异地新建等;集中建房是指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集中建设自住住宅的活动,包括美丽乡村建设、村村整治、百村示范等。
(二)农村宅基地的安排与使用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符合规划原则。村民建房使用宅基地,必须符合经批准的规划要求,禁止在已查明的地质等自然灾害隐患点建房。
2.节约集约原则。村民建房应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土地,尽量利用旧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未利用地,严格控制使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3.依法审批原则。村民建房使用宅基地,必须符合申请条件,并按程序进行报批,严禁未批先建、少批多建。
4.差别化原则。实行差别化居住保障,中心市区288平方公里及各镇镇区规划区范围内原则上采取“一户一居”的保障方式,中心市区288平方公里及各镇镇区规划区范围外原则上采取“一户一宅”与“一户一居”并存的保障方式。
(三)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宅基地的管理,市国土、住建、规划、农业、行政执法等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
(四)农村宅基地属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的,由镇人民政府批准使用,报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备案,并抄送市行政执法局;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属耕地的先由镇人民政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涉及使用林地的需先取得林业部门审批),由镇人民政府审查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再由镇人民政府批准用地。
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宅基地审批涉及使用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实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
二、规划与审批
(一)各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村级土地利用与建设规划,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村民,应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家庭现有人均宅基地低于30平方米,需要新建或扩建住宅的;
2.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城乡规划以及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征收安置的;
3.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
4.向中心村或者农村住宅小区、农民公寓等集聚的;
5.村民自愿无偿退出全部旧宅基地的;
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按照《晋江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执行。
(三)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家庭现有人均宅基地低于30平方米,但现有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
2.有宅基地、房产可以继承,其继承份额分摊至家庭成员后,人均宅基地面积超过30平方米或虽低于30平方米但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
3.年龄未满18周岁的;
4.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
5.转让、出租、置换或者以其他形式流转宅基地的;
6.现有宅基地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
7.不符合“一户一宅(居)”政策规定的。
(四)申请批准宅基地的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
1.每户家庭人口3人以下的,申请批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使用村庄建设用地、其它未利用地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即不超过110平方米;
2.每户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上的,申请批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使用村庄建设用地、其它未利用地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即不超过150平方米。
(五)个人建房申请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的,由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报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备案,并抄送市行政执法局;属于农用地的,由镇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市国土资源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
集中建房的,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提出申请,制定建房实施方案并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市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通过后属使用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的由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属使用农用地的由市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镇人民政府在批准宅基地申请后,应同步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明确规划建设要求。
(六)村民建房应当在竣工后,凭有权机关的用地批准文件等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因继承、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或以流转方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三、建设与管理
(一)村民建房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许可核准的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发证机关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二)村民建房时,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规划建设办、国土资源所、执法中队、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到实地放样、验线,确保村民住宅在审批的位置坐落和面积范围内进行建设。对未按批准进行建设的,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制止,并牵头协调执法、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三)村民建房完成后,镇人民政府要组织规划建设办、国土资源所、执法中队等进行验收,核对是否按批准的位置和规模建设,并形成文书和影像材料,存档备查。
(四)村民建房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设计人员设计,或者选用省级和当地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编印的村镇住宅建设通用图。选用通用图建房的,应有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住宅基础施工。建设多层单元式住宅的,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五)农村住宅施工质量和安全由建房村民和参与建设各方共同负责。农村集中统建的,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接施工,对集中统建的农村住房项目应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个人建设可由建房村民自行选择农村建筑工匠或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接施工。农村建房村民或者组织村民建房的单位应与参与建设各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所承建的工程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
(六)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村民建房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依法对集中统建的农村住宅项目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七)镇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及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免费提供住宅通用图纸,加大技术宣传力度,主动向村民宣传住宅小区规划、建房技术标准、质量安全要求、减灾防灾知识、生态环境保护和配套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定。特别在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顶防水施工等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安拆模板、搭拆脚手架等关键环节加强必要的技术指导。
四、技术指标
(一)村民建房应当遵守以下技术标准规定:
1.选址:应当符合城乡规划,避开地质复杂、地基承载力差、地势低洼不易排涝以及易受风口、滑坡、雷电和洪水侵袭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
2.建设规模:
个人建房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城市规划控制区和镇区规划控制区建房层数原则不超过三层,第四层不计入层数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占地面积的20%,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15米;城市规划控制区和镇区规划控制区范围以外的农村区域,建房层数原则不超过四层,第五层不计入层数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占地面积的20%,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18米。在本规定出台前已批准未建设的宅基地,可参照上述技术标准执行。
集中建房形式要以低、多层为主,控制建设高层建筑,建筑密度控制在40%左右,绿地率不低于30%,单户占地面积不得大于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得大于450平方米,层数不得大于三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0米,第四层不计入层数、高度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占地面积的20%。建设多层单元式住宅的,每户住宅建筑面积不得大于300平方米。
3.抗震:新建住宅必须符合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板、梁、柱不得采用石结构。
4.建筑单体:应满足村民生产、生活的需求,应满足面积、通风、采光等要求。房屋造型简洁美观,宜采用坡屋面,具有地方特色,外观应进行一次性装修。
5.配套:应同步配套排水、排污等处理设施;集中建设住宅小区的,给水排水、电力通信、道路、广电、绿化和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
五、流转、退出与有偿使用
(一)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以转让、出租、置换等方式进行流转。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允许在全市范围内流转取得旧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地上房屋及附着物所有权一并流转。
(二)旧宅基地使用权人向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使用新增宅基地的,应承诺自愿退出全部旧宅基地并拆除地上建筑物,将旧宅基地移交给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退出的宅基地用于除商品住宅开发之外的农民住宅小区、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等建设或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筹集资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存量宅基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用于工矿、仓储、商服等用途。
(三)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退出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复垦新增耕地验收合格后,土地增减挂钩指标纳入指标交易平台。
(四)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对自愿无偿退出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自愿放弃申请权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适当增加股权份额的方式予以补偿。
(五)分阶段处理宅基地超面积问题,可实行规定面积内无偿取得,超出部分实行有偿使用。
六、责任追究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由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对未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违反规定审批用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的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村民建房规划建设和用地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相互推诿、久拖不办、应批不批的,由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非法批准宅基地行为向有权机关举报,有权机关收到举报后,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四)宅基地审批实行网上备案制度,对未进行网上备案的,视为非法批地,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宅基地管理工作中发现党员干部或国家工作人员存在违纪问题,有关单位应及时将案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予以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市国土资源局、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宅基地申请、审批、登记程序向社会公开,并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住建、规划、行政执法等部门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各镇进行检查。
(二)一本公安户口簿为“一户”,家庭人口数以户口簿登记常住人口为准;“一宅”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三)位于中心市区288平方公里及各镇镇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属市政府或市直相关部门确定的计生、残疾、低保、四帮四扶等安居工程对象,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市政府同意后,允许按法定程序申请住宅建设用地,但申请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且不在近期改造范围内,申请人应书面承诺若因政府征收需要将无条件配合征收安置。
(四)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宅基地规划建设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用地审批应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对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进行解释。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试行期至2017年12月31日。
❼ 晋江市新公司五险一金开户需要哪些材料以及具体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社保材料的准备
公司需要到单位营业执行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单位社保证。
提供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原件及复印件(现在基本都是三证合一)。
2、公司法人以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需到人社局领取)
第二步:公积金材料的准备
公司需要到单位就近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公积金登记。
提交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以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公积金登记申请表(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不同省市的表格可能有所不同)
公司拥有给员工办理资格后,方可给员工办理五险一金
第三步:员工办理五险材料准备
提交材料:
1、员工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寸白底照片、个人信息登记表、社保增员
2、在其他单位曾经缴纳过社保的职工填写社保增员表即可。
第四步:办理五险
由单位社保经办人员(一般是人事专员或者行政代办)带单位社保证、公章、参保人员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统一办理社保部门办理之后,会下发社保卡,不同的城市日期不同,有的是半个月,有的是一个月。通过社保卡可以查询个人社保缴存记录
第五步: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材料准备
提交材料:
1、员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由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公积金管理部门
3、单位提交清册后需要到指定银行为职工开立个人账户
(员工的公积金可以用来买房,租房等用途很广。)
第六步:缴费
给员工的五险一金办理好之后,根据当地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需每月去当地人社局缴纳五险,公积金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
社会保险登记时所需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表》(需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二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二份。与此同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劳动就业部门办理用工备案后,填写《合同制工人花名册》、《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表》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
办理登记手续时,一般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同时按要求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发的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❽ 泉州机场大巴
泉州晋江国际机场的机场大巴共有八条线路,运营信息如下:1、(QZ1)行驶方向:云山停车场-泉州机场行驶路线:云山停车场-行政服务中心-云谷工业区-泉州农校-冠亚 城市花园 - 人民保险 - 东方银座 -刺桐公园-迪克斯-泉秀街口-泉州电信公司-正骨医院-宝洲商品市场-浦西村口- 东南医院 -泉秀街道办事处-泉州汽车站-中医院-泉州大桥-桥南立交-华洲水产市场-华洲水果市场-安踏集团-东山-博海医院-池店-新店-迎宾广场-双沟村委会-宝龙酒店-赤西-苏厝-源泰皮业-青华环岛-亿泰-时代广场-晋江机场-交警二中队-晋江公安局-世纪公园-晋江建设局-洪宅垵-罗山交警中队-罗山办事处-晋江SM广场运营时间:06:32-22:05票价:4元2、(QZ2)行驶方向:体育场-泉州机场行驶路线:威远楼停车场-钟楼-承天寺-百源路-关帝庙-民权路-天后路北段-幸福街口-中医院-泉州大桥-桥南立交-华洲水产市场-华洲水果市场-安踏集团-东山-博海医院-池店-新店-迎宾广场-双沟村委会-宝龙酒店-赤西-苏厝-源泰皮业-青华环岛-亿泰-时代广场-晋江机场运营时间:06:00-19:00票价:4元3、(QZ3)行驶防线:石狮市区-泉州机场行驶路线:石狮市区-泉州机场运营时间:09:30-18:30票价:5元4、(QZ4)行驶方向:泉州市区新车站-机场行驶路线:泉州市区新车站-机场运营时间:09:30-18:30票价:5元5、(QZ5)行驶方向:泉州机场-泉州石狮行驶路线:泉州机场-泉州石狮运营时间:09:55-18:55票价:5元6、(QZ6)行驶方向:晋江市区-泉州机场行驶路线:旧公交站-青阳酒厂-市标-八八商城-国税-中行-工行住宿区-审计-分局-爱国楼-敏月公园-百货-塘岸街-大剧院-阳光广场-厦航大厦-机场-交警二中队-公安局-世纪公园-建设局-洪宅垵-新华都-罗山交警中队-拥军路口-SM广场-沙塘路口-上郭-新塘办事处-荆山运营时间:06:00-19:00票价:4元7、(QZ7)行驶方向:晋江市区-泉州机场行驶路线:国泰皮革-华侨职校-赖厝村委会-富邦皮塑-征途汽配(索密克)-岭山学校-岭山路口-广电大厦-第一新村-市医院-爱国楼-敏月公园-百货-莲屿站-尾透-田洋-高霞路口-机场-厦航大厦-坊脚工业区-坊脚新村运营时间:06:00-19:00票价:4元8、(QZ8)行驶方向:晋江市区-机场行驶路线:爱国楼-分局-地税-市标-公交新站-计生局-高霞-机场-厦航大厦-阳光广场-大剧院-帝豪-万通-晋江汽车站-晋江一中-沟头-中医院-赤西-双沟环岛-双沟桥头-双沟村委会-新店(泉安路)-池店路口-清濛-紫帽-后厝街-溪头-苏安路口-井边西路-磁灶镇前埔村运营时间:06:00-19:00票价:4元
❾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哪儿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JU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办公楼1楼
(0595区号)85681189 802路; 晋江12路; 晋江3路公交车可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