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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11-26 10:31:02

① 东莞最严购房新政细则出台,限售3年并非“一刀切”

新京报讯(记者 王海亮)9月3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单位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品住房限购、限转让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在7月25日东莞“史上最严购房新政”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限购、限转让政策中涉及具体交易时点的细则。而从通知来看,众所关心的东莞新政执行认定的时间节点问题,实际上是以2020年7月25日为分界。

符合条件者社保缴纳时间放宽为半年

据了解,7月25日出台的东莞新政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新房或二手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今天发布的细则,对于多种情形作出了补充明确。比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2020年7月25日前2年内已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仍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

此外,通知还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在7月25日前已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或2年的,仍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而7月25日前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未满规定期限但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已签订认购书且已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限制转让年限分三个时期执行

7月25日东莞新政上调了限售年限,要求自7月25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

今天的细则则明确了三个不同时期的不同政策。具体内容是,2017年4月11日零时以前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无限转让年限要求;2017年4月11日零时至2020年7月24日24时期间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 2 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含赠与);2020年7月25日零时以后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 3 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含赠与)。

在途二手房可按原政策执行

7月25日东莞新政的最大亮点是对二手房启动限购,非本地户籍买首套房须缴纳1年以上社保。

对于二手房在途交易的认定,今天的细则明确,2020年7月25日前(不含7月25日)在东莞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非东莞市户籍居民,能提供上述日期前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向卖方交付定金或部分购房款的转款凭证的(现金支付不予认可),可按原政策规定继续办理网签及过户手续。

同时,通知规定,考虑疫情影响等原因,符合以上认定标准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继续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办理过户手续。

新京报记者 王海亮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薛京宁

② 东莞最严限购政策什么鬼 查查自己是否被限

今年国庆前后,多个城市出台限购限贷政策,10月7日,东莞执行最严限购限贷政策。购房者对于限购相关信息甚是关注。那么,你到底被限购吗?怎样查询有没有限购?为落实做好住房限购措施,日前,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和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了《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查询操作细则》,具体通知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办〔2016〕86号)和《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建房〔2016〕49号)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二、相关要求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销售现场、经营场所等显著位置公示东府办〔2016〕86号文、东建房〔2016〕49号文以及本通知,供购房人查阅,并切实履行对购房家庭资料核验和购房资格审核等责任与义务。不得向限制购房对象出售商品住房,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依法从严处理。开发企业违反限购政策给购房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开发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购房人须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如提供虚假证明或信息骗取购房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购房资格并依法处理,记入个人征信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3、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查询中应严格按规定收取相关申报资料,因资料不齐或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出具《东莞市购房人家庭商品住房情况查询记录》的,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包括:《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商品住房情况申报表》、《东莞市购房人家庭商品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各镇街(园区)房产查询窗口一览表》(可登录“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官网下载和使用)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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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杭州东莞两地重现收紧楼市调控:抑制房价上涨的苗头

新冠疫情给楼市带来的阴霾已逐渐消退。7月以来,包括杭州、东莞等房价有所上涨的城市开始出台房地产约束性调控政策。
“从目前市场看,如果说2月全国市场基本冰冻,3月市场恢复50%,4月市场逐渐回到了80%,那么5-6月市场整体看,房地产市场已经恢复了100%以上,大部分区域甚至已经同比出现了上涨。最近随着多个城市房价明显上涨,收紧的调控政策也开始出现了。”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
杭州、东莞出台房地产约束性调控政策
可以看到,7月2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监管。其中明确,同地区新房房价3个月涨幅不得超10%,且同幢新房每套均价差不宜超20%。
无独有偶,新房成交量创新高,上半年土地出让金排名全国第一的杭州也出台约束性调控政策。
7月2日,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杭州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 》,明确高层次人才家庭在杭州只能享受一次优先购房资格,并且自房屋网签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进一步加大了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对“无房家庭”的倾斜力度,明确均价35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对“无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
此外,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人民政府也明确住房限购政策并未废止,并发布“关于网传怀来县废止限购政策的说明”称,网上有媒体刊发河北省怀来县取消商品房限购政策的消息,并不属实。怀来县住建局办公室工作员表示,先前的文件到期,后续会出延长的文件。目前限购措施仍执行。
杭州新房成交量创三年来新高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以来房地产政策密集多发。按照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调控政策次数为304次,同比上涨21%。不难发现,这些政策中主要以“救企”和“救市”为主,包括宽松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加快预售、给予购房补贴、放宽人才落户等政策。
从救市的政策看,降低首付的政策已全部被叫停,松绑限购的政策也被收回。按照机构统计数据,目前已经累计超过12城市出现了政策一日游,但部分补贴购房的政策,对市场依然有所影响。
在各地寻求楼市政策宽松的当下,杭州、东莞为何逆流而行呢?答案或在楼市回暖,房价上涨。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杭州市区新房成交了68399套,半年度总成交金额2013.3亿。其中,6月的成交量达到19528套,创下2017年6月以来新房单月成交量的最高值。上半年杭州全市二手房共成交4.3万套,同比去年4.14万套上涨4.02%,环比2019年下半年的3.96万套,上涨了8.77%。
今年二季度,在受疫情影响降低后,杭州楼市触底反弹,连续三个月成交量突破上万套,仅次于2017年6月成交的11875套最高纪录。按照易居研究院发布的百城房价报告,5月份杭州新房价格在29662元/平方米,排名全国第六。
另外,对于杭州市场来说,其已连续三年是全国“卖地冠军”。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2020上半年土地市场》显示,2020年上半年,全国300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23716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杭州土地市场上半年收金总额突破1500亿,连续三年居年中榜首,一度超越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
而对于有着深圳“后花园”之称的东莞而言,其近期也因房价“涨幅首次超过深圳”而备受关注。
据媒体报道,某机构发布的《62城二手房冰山指数涨幅排名(157期)》,称东莞4月第4周二手房价格19240元,5月第4周二手房价格19751元,月环比增长2.7%,涨幅首次超过深圳,并宣称今年以来东莞房价猛涨,即将进入“3万时代”。
对此,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东莞确实存在某些核心地段、热门楼盘涨价较快的现象,而这些现象被各种网络媒体“局部”放大。
对于此次下发《通知》,东莞住建局也表示要是针对近期东莞市部分区域商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涨幅较大的实际问题,切实加快住房有效供应,保持住房价格平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按照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二手住房网签价格数据显示,3月至5月,东莞二手房价格有两个月环比负增长、一个月正增长。5月份二手房均价为每平方米16402元,比3月二手房均价每平方米16541元还略低一些,不过环比增长3.39%。
张大伟指出,如果说2020年上半年房地产调控以宽松刺激为主,那么7月份开始,部分城市房价明显上涨楼市政策开始收紧了。到目前为主,以东莞、杭州为代表的收紧政策,更多只是挠痒楼市,因为只是针对摇号、限价政策做调整,没有影响市场的购房杠杆,所以预计效果有限。
政策调整是对市场的响应,三季度整体市场仍存压力
那么以杭州、东莞为首的调控收紧政策是否具有风向意义呢?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近期杭州、东莞等部分城市出台的政策调整是对前期市场反应的响应,对市场出现的预期上升,部分人投机性购房等行为,进行市场微调优化,抑制房价上涨苗头。
许小乐指出,今年上半年市场升温的城市还是少数,不代表整体市场转热。下半年在宽松的金融环境下,核心城市房价仍然具有一定的上涨动力,对于那些房价不稳,预期不稳的城市,预计在一城一策的长效机制下还会有一系列政策调整,维持市场平稳有序。
从整体市场来看,贝壳研究院发布的半年度市场数据显示,上半年链家重点18城成交量在近三年中最低,成交量比去年同期下降8.4%,但比去年下半年小幅增长4.2%,疫情对重点城市二手房市场总体影响不大。价格方面,疫情之下,2020年一季度重点城市二手房均价普遍环比去年四季度下跌,二季度均价随市场修复普遍反弹。
二手房方面,贝壳研究院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66城新房市场合计成交套数累计同比下滑16.0%,成交面积累计同比下滑14.0%,疫情稳定之下,新房市场成交量在二季度快速恢复,但同比2019年同期,成交套数和面积分别仍下滑5%和4%。
对于下半年楼市预判,野村中国房地产研究主管张正宇认为,二季度房地产市场小阳春的形成主要在于一季度受疫情影响被积压的购房需求在二季度集中释放,但是此次的小阳春跟过往两年一样,销售的动能或需求比较难延续至今年第三季度。对下半年市场来看,今年下半年的市场动能会比二季度弱,三季度市场去化以及房价走势都会遇到比较大的压力,三季度末一些楼市调控放松政策或会显现。其认为,下半年楼市或呈现U字形走势,三季度末,随着政策放松,销售或仍会企稳。其预计今年新房市场的销量和去年比会略有下降,但下降的幅度不会太大,大概在3~5个点之间。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责任编辑:刘秀浩
校对:张亮亮

④ 东莞南城建设局财审电话多少

【1】南城街道,隶属广东省东莞市。

【2】网页链接

⑤ 东莞12部门联合发文升级楼市调控 商品住房获证三年后可交易

2020年7月25日凌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金融工作局、东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监管分局等十二部门联合发文,颁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升级调控政策。
查阅文件看到,其写明“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
其具体内容有九条,分别是:
一、加大住宅用地和住房供应力度
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适当提高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供应比例,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要,缓解住房供需矛盾。积极创新体制机制,着力突破城市更新项目周期长、进展慢的瓶颈,增加住宅用地有效供应。加强住房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促进区域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对接,引导人口和住房需求合理分布。协同推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优化住宅用地差别化限地价出让方式。加大安居房配建力度。原则上要求新供应住宅用地项目、政府主导城市更新住宅项目配建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 10%的安居房,用于人才住房等用途。试点建设“三限房”,在房价较高的热点区域选取符合两规、条件成熟、配套完善的地块,建设“ 限地价、限房价、限购买人群”的住房项目。
二、调整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商品住房。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不再作为购房资格审核材料。为做好与原有政策的衔接,在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已连续缴纳个税满一年或两年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仍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
三、调整商品住房限转让年限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
四、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对于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或其配偶须为本市户籍。
五、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
密切监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对于新建商品住房申报销售价格明显超出周边市场价格水平的,从土地成本、建安成本、 销售管理费用、税费、企业利润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对定价超出行业公允水平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
六、规范房地产金融秩序
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持续做好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切实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强化房地产融资业务管理,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过高和增速过快的银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督促银行严格审核购房资金来源,严查严防挪用消费贷款及其他贷款用于购房。禁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购房贷款。严厉打击“高评高贷”行为,对参与“高评高贷”的评估机构、金融机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七、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
加大联合查处力度,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重点打击房地产领域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宣传、恶意炒作、收“茶水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二手房市场操盘控价、抱团涨价、通过“阴阳合同”骗取贷款、将不具备交易转让条件的房源挂牌出售等恶意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从严查处。对相关参与机构、个人,依法依规采取约谈、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取消从业资格、限制交易、列入个人征信不良记录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加大房地产信息公开力度
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用地、房源、住房交易价格等信息公开,促进供需信息对接对称。定期发布全市已成交住宅用地的可售楼面单价平均数。适时公布存量房源和未来计划上市房源情况。定期公布全市各镇街(园区)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网签交易数据,适时公布各镇街(园区)有代表性的、成交活跃的二手房楼盘的网签交易信息,提高房价透明度,引导市场理性交易。
九、加强宣传舆论引导
加强房地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房地产信息发布规范管理,对虚假夸大、捏造散布不实言论、误导公众、违规发布房地产信息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事实上,这是自7月以来,东莞市政府已经出台的第三则有关房地产方面政策,也是最为严厉的一次政策调整。
7月2日,东莞官方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以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监管。
7月15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统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住宅网签销售信息公开的通知》,为加强商品住宅网签销售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房价透明度,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落实做好“一城一策”相关工作,东莞将定期发布网签房价,提高房价透明度。
根据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和东莞市统计局官网发布的数据,2020年1-6月,全市新建商品住宅网签20978套,与2019年1-6月的21058套基本持平;网签面积约244.24万平方米,同比微增3.3%。
此前报道显示,今年上半年东莞一手住宅网签面积创近四年同期最高。
据悉,上半年东莞楼市与去年同期相比仍能实现稳中有增,6月是最大功臣,该月网签面积高达83.11万平方米,同比大幅增加了近5成。
加上随着深圳楼市新政出台,让部分深圳消费者将购房需求转移到东莞、惠州等城市,使得东莞未来房价上涨预期更加激烈,也让不少业内人士早已预言东莞将出台新的楼市调控政策。

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怎么样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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