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乡居民之间存在着哪些收入差距和消费差距
总的来说,这是各方面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既有体制因素,如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的城乡分割;又有政策因素,如投资、财政、金融、价格管理政策的不协调等;也有发展方面的因素。中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的社会,整个社会的发育程度农村慢于城市,农村的工业化慢于城市,农村的城镇化慢于城市,农村的基础设施如道路、饮水、能源、通讯、交通等都比城市差很多。
通过数据可以刻画分析的主要因素有以下五个方面:第一,由于城市存在着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的限制,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迟缓,农业相对生产率低,工业和农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差别扩大,导致城乡差别扩大。到2001年,我国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经降到了15.2%,但是农业就业人员仍然占全部就业人员的50%。从1996年到2001年,农业增加值的比重由20.4%下降到15.2%,而农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仅由50.5%降到50.0%。这意味着50%的农业劳动力只创造15.2%的产值。实际上,从9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就一直远远低于工业劳动生产率,变动的趋势也是逐步下降的,而工业的劳动生产率则是逐步上升的。如果按1990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工业劳动生产率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比值由1990的4.8∶1上升到2001年的12.9∶1。
第二,工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扩大,90年代以来,特别是90年代中期以来曾一度缩小的价格“剪刀差”再度扩大,使得农业的贸易条件恶化了。自1997年以来,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农村工业品价格指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都在下降,但是农产品价格下降的幅度远远快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降的幅度,使得工业品和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再度形成,而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第三,从城乡的投资结构看,进入90年代以来,农村投资增长速度放慢,投资比重下降。1990~2001年,我国农村的集体、个体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幅度平均为17.3%,明显慢于城镇24.8%的平均增长速度。农村集体、个体固定资产投资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到2001年已下降到19.5%,已降到1981年以来的最低点。城乡投资结构向城镇倾斜,导致城乡差别扩大。
第四,从财政资金的流动情况看,从农村拿得多,给予的少,财政资金从农村净流出,财政支农支出比重下降。2001年,农村资金通过财政渠道净流出额高达1078亿元;财政支农比重逐年下降,1978年为13.4%,1990年降到10%,到2001年已经下降到8%。
第五,从信贷资金的流动情况看,资金也是从农村净流出的,金融部门的支农力度也在减弱。到2000年,农村信贷资金净流出额已经高达4048亿元。国有独资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革,减少了地方分支机构,有的则把分支机构从农村撤出;同时,又增加了从农村吸收资金的渠道———邮政储蓄,只从农村抽血,不给农村输血。各大商业银行向城市集中,农村出现严重的资金短缺。
Ⅱ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城乡居民消费水平之间有什么关系两者之间是怎样相互影响的
首先介绍一个概念“基尼系数”。基尼系数是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由意大利经济学家于1922年提出。其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基尼系数最大为“1”,最小等于“0”。前者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个单位的人全部占有了;而后者则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平均,即人与人之间收入完全平等,没有任何差异。但这两种情况只是在理论上的绝对化形式,在实际生活中一般不会出现。因此,基尼系数的实际数值只能介于0~1之间。目前,国际上用来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标很多。基尼系数由于给出了反映居民之间贫富差异程度的数量界线,可以较客观、直观地反映和监测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预报、预警和防止居民之间出现贫富两极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和普遍采用。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间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0.3之间表示“相对平均”,在0.3~0.4之间为“比较合理”,同时,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贫富差距的“警戒线”,认为0.4~0.6为“差距偏大”,0.6以上为“高度不平均”。一、对我国当前收入分配状况的总体评价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总体上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取向,不同收入群体的分布基本反映出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调节的作用;计划经济高度集中统一的分配体制被打破,分配正在向科技含量高的行业和新兴产业倾斜,脑力劳动者、技术密集领域的劳动者以及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劳动者的收入正在迅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利因素1、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从农村居民来看,农民人均纯收入1997年超过2000元,2002年达到2476元,平均每年实际增长3.8%。从城镇居民来看,城镇居民收入加速增长,200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年均增长率达到8.6%。2、从总体上讲,平均主义分配逐步在打破,“脑体倒挂”正在走向“脑体正挂”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平均分配逐步被打破,居民收入差距总体上正在合理拉开,分配开始向科学技术含量高的行业、向新兴产业倾斜。传统的体力劳动、资本含量少、劳动密集、竞争充分的行业的收入在相对降低,科技含量高的行业、新兴行业的职工工资水平在显著增长。脑力劳动者、技术密集型领域的劳动者、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劳动者的收入正在迅速提高。3、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增长迅速当前,我国城镇居民年人均财产性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为26.42%,比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全部年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16.23%高10.19个百分点,说明资本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力度加大。4、国有单位职工的收入增长势头较强“八五”和“九五”时期,我国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其他单位的工资基本上都呈现正比例线性增长势头。其中,国有单位的工资增长最快,平均工资增长了2.74倍,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有单位的工资增长最快。另外从工资的绝对增长水平上看,其他单位工资水平一直最高,国有单位次之,城镇集体单位最低。5、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与宏观经济发展保持了协调一致现阶段,我国城镇居民人均第二、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三项的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6.25%、16.23%、16.33%。这说明,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速度是同步的,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然而必须看到,在收入正常增长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不容轻视的问题: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断扩大,贫富分化加剧主要表现为:一是以基尼系数反映的居民收入总体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承受线1991年为0.282,1998年为0.456,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10年上升1.62倍。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1990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1:2.2,1995年为1:2.71,2000年为1:2.79,2001年扩大到1:2.9。三是地区间差距扩大2000年,东部地区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与最低的省差距超过3倍。四是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80年代中期,行业间收入差距开始显现,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业人均收入与最低行业之比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五是不同经济性质的单位职工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国有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资差距为1.25:1,2001年扩大到1.63:1,其他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差距为1.49:1,2001年发展到1.77:1。六是城镇内部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的扩大速度明显加快特别是近两年,高收入户的收入增长大大超过了低收入户的收入增长,2002年1季度的统计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为7.66倍。2、财产的集中度越来越强,居民家庭财产的差别越来越大最新的调查统计显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另外80%的家庭占有财产总额的53.6%。与此同时,城市居民金融资产出现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趋势,户均金融资产最多的20%家庭拥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总值的比例目前约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户均拥有的金融资产只有居民金融资产总额的1.3%。当前我国城市居民家庭财产的基尼系数为0.51,远远高于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0.32。3、体制内的“平均主义分配”和体制外的“收入差距过大”两种极端现象同时并存“平均主义”并没有彻底根除,主要表现在工资收入(不包括工资外收入)分配上,多数国有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内部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偏校与此同时,在工资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着“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现象。工资外收入、垄断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主要根源。4、收入分配不规范一是工资支付不规范,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二是工资提取不规范,实行工效挂钩企业的计划外、基数外提取工资现象较普遍;三是部分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超过工资总额的4%的标准进入,变相提高收入;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务消费”随意性太强,缺乏合理有度的约束。5、整体收入结构仍不合理主要表现为:一是工资收入结构不合理,制度内工资低,制度外劳动报酬高,项目繁多,未纳入工资内;二是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与中央关于“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国城镇居民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格局还远远没有真正调整到位,其它要素参与分配还需要进一步增加比重。二、调节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的财税政策财政政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工具之一。由于个人收入分配活动与财政收支有着特定联系,财政政策可以说是政府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从我国转轨期经济运行和制度安排特点以及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三个角度看,运用财税手段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本质上是要妥善处理好三大矛盾:第一,经济增长与增长福利分配之间的矛盾改革之后的中国在20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过程中,GDP规模快速膨胀,但增长福利分配呈现出逐步拉大趋势,一部分人的生活质量相对来讲反而下降,低收入群体规模有所扩大。很显然,现在有必要利用财税手段调节好经济增长的分配基矗这种调节的难点在于把握好公平个人收入分配的力度不能大幅度约束效率的递增。第二,合理解决培育中等收入阶层与扩大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规模的矛盾中等收入阶层人数增加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收入分配格局的规律性倾向,对消费进步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而扩大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规模也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但从理论角度看,这两者之间存在有一定的相互约束性,其表现是扩大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的规模势必要影响中等收入阶层的状况,从而制约中等收入阶层的扩张。第三,妥善处理创造就业机会与转移支付资金之间的矛盾财税政策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有两个切入点:一是创造就业机会,使中低收入者得到挣取收入的机会;二是在个人之间进行收入的转移支付。从理论上讲,这两者有一定的矛盾,突出的表现是财政资源利用上的此消彼长。很显然,确定合理的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就是要在创造就业和转移支付之间选择一个适当的配比。综上所述,可确立以下一些个人可支配货币收入财税调节政策:第一,在各级财政之间合理划分收入分配调节事权收入分配调节涉及各级财政,因而首先要合理划分事权。由于我国是区域经济极度不平衡的国家,收入分配调节事权不可能相对集中,确定全国范围内相对统一的调节标准也就不是一个务实的选择。为此,收入分配调节的基本事权应按居民属地来划分。但考虑到各级财政收入汲取能力的体制性和资源性差异,可把收入分配调节财力支持划入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说,上级财政可从专项转移支付角度向下级财政拨付资金弥补下级财政的收入分配调节财力不足。从我国现实情况看,为了实现收入分配调节的针对性,中央财政对向省级财政转移扶贫资金时可指定地区和类别。省级财政则可向符合条件的下级财政确定收入调节补助。这种补助额的确定应以各地收入、物价和人口状况为依据,而不必寻求补助标准的统一性。第二,建立居民收入监测体系建立居民收入监测体系时一方面可利用纳税信息,另一方面则可利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相关信息。如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统筹账户金额等。通过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绝对额。同时,还应利用价格指数、工资指数、实物耗费指数等来监测居民收入的相对变动状态。建立相对科学、全面的居民收入监测体系的重要作用在于我们准确划定调节对象提供基础资料。第三,改革收入分配调节资金支出方式目前我国调节收入分配的财政性资金的支出以现金补助为主,这种模式在现实情况中暴露出了一些明显的问题。突出的表现是资金使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充分实现预期目的。比如低收入阶层部分领取补助金者把钱用在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费上。为此,我国各级财政可建立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消费的定向补助制度。如凭发票或收据报销定额义务教育学杂费、水电费、医药费、食品支出等。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放宽补助范围。定额标准确定权可由市级财政掌握,省级财政可酌情予以调控。第四,调整相关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在适度提高起征点的同时,减少级次、扩大级距并降低税率,特别是3000元?5000元这一区间内的收入应采取低税率政策,因为这一收入区间是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界限,税率过高会抑制中国的消费扩张,反过来削弱经济增长。在房产税方面,可考虑在把房产分类的基础上,把中高档私人住房纳入征税范围,税率从低、征管从严。当然,这要以进一步规范房产交易、清除不合理收费为基础。第五,在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中设立低收入群体子女高等教育补助金对低收入群体子女来讲,接受高等教育是能否实现收入阶层转换的基本条件。为此,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以及有条件的市级财政可在教育经费中核定一部分低收入群体子女高等教育补助金。这笔资金可通过教育部门根据一定的原则无偿补助给符合特定条件的已考入大学的低收入群体子女。中央财政的这笔专项资金可向西部地区倾斜,经济发达的省份可把此类资金更多地向省内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倾斜。
原因:
(1)以为劳动者的个人禀赋和家庭负担不同,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必然产生收入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2)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多种分配方式,拥有不同生产要素的不同社会成员也必然会产生收入的差距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3)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价值规律和竞争的作用下优胜劣汰,使具有不同竞争能力的人在富裕程度上必然出现差距
(4)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脑力劳动、体力劳动之间。以及不同经济领域和部门之间客观上存在差别,也必然引起收入的差别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Ⅲ 城乡居民消费与收入对比有什么研究意义
我国的城乡经济是典型的二元经济,
这也导致了在分析我国居民的消费时必须划分城镇居
民消费和农村居民消费。我国的农村人口比重较大,但是消费水平却不能与人口比重呈正比。
2003
年我国
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
59.47%
,
但农村居民消费只占全国居民消费的
41.40%
,
城乡消费与人口比重的差
距为
18.07%
。虽然相比前些年有所下降,但是城乡二元经济发展不均衡仍是导致我国居民消费率偏低的一
个重要因素。
虽然从相对数水平上来说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程度基本相同,
但比较基数及绝对数便可以
看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有惊人的差距。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从
1978
年的
138
元增加到
2005
年的
2351
元,增加了
17.34
倍。同期,城镇居民消费水平从
405
元增加到
9393
元,增加了
22.19
倍,年
均增长比农村居民高出
0.84
个百分。
农村居民消费的起点本就比城镇居民低,
再加之增长速度又慢于城镇
居民,那么消费水平差距的扩大就是必然的。总体来看,城乡居民消费水平自改革开放以来都有很大幅度
的增长,但由于种种原因城镇的增长速度快于农村,使得城乡消费差距拉大。城乡居民的消费差异不仅体
现在消费占有率上,同时也存在消费结构的差异。
1
可以看到,城镇居民的食品支出与农村相比少
10
个百分点,于是城镇居民就能在
文教娱乐、保险保健等方面投入更多,获得更高的生活保障,提高生活品质。中国官方的一份调查报告显
示,中国城乡收入差距近年来不断扩大,如果将非货币因素考虑进去,这种差距将成为世界之最。
消费活动是经济活动的终点,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消费需
求;但另一方面,消费活动又是经济活动的起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本文通过比较城乡居民消费的
差异,旨在找出导致我国居民消费出现城乡差异的原因,并分析这种差异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据此提出关
于居民消费的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建议。
Ⅳ 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因素有哪些
首先介绍一个概念“基尼系数”。基尼系数是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由意大利经济学家于1922年提出。其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基尼系数最大为“1”,最小等于“0”。前者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个单位的人全部占有了;而后者则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平均,即人与人之间收入完全平等,没有任何差异。但这两种情况只是在理论上的绝对化形式,在实际生活中一般不会出现。因此,基尼系数的实际数值只能介于0~1之间。目前,国际上用来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标很多。基尼系数由于给出了反映居民之间贫富差异程度的数量界线,可以较客观、直观地反映和监测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预报、预警和防止居民之间出现贫富两极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和普遍采用。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间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0.3之间表示“相对平均”,在0.3~0.4之间为“比较合理”,同时,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贫富差距的“警戒线”,认为0.4~0.6为“差距偏大”,0.6以上为“高度不平均”。一、对我国当前收入分配状况的总体评价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总体上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取向,不同收入群体的分布基本反映出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调节的作用;计划经济高度集中统一的分配体制被打破,分配正在向科技含量高的行业和新兴产业倾斜,脑力劳动者、技术密集领域的劳动者以及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劳动者的收入正在迅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利因素1、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从农村居民来看,农民人均纯收入1997年超过2000元,2002年达到2476元,平均每年实际增长3.8%。从城镇居民来看,城镇居民收入加速增长,200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年均增长率达到8.6%。2、从总体上讲,平均主义分配逐步在打破,“脑体倒挂”正在走向“脑体正挂”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平均分配逐步被打破,居民收入差距总体上正在合理拉开,分配开始向科学技术含量高的行业、向新兴产业倾斜。传统的体力劳动、资本含量少、劳动密集、竞争充分的行业的收入在相对降低,科技含量高的行业、新兴行业的职工工资水平在显著增长。脑力劳动者、技术密集型领域的劳动者、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劳动者的收入正在迅速提高。3、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增长迅速当前,我国城镇居民年人均财产性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为26.42%,比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全部年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16.23%高10.19个百分点,说明资本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力度加大。4、国有单位职工的收入增长势头较强“八五”和“九五”时期,我国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其他单位的工资基本上都呈现正比例线性增长势头。其中,国有单位的工资增长最快,平均工资增长了2.74倍,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有单位的工资增长最快。另外从工资的绝对增长水平上看,其他单位工资水平一直最高,国有单位次之,城镇集体单位最低。5、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与宏观经济发展保持了协调一致现阶段,我国城镇居民人均第二、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三项的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6.25%、16.23%、16.33%。这说明,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速度是同步的,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然而必须看到,在收入正常增长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不容轻视的问题: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断扩大,贫富分化加剧主要表现为:一是以基尼系数反映的居民收入总体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承受线1991年为0.282,1998年为0.456,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10年上升1.62倍。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1990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1:2.2,1995年为1:2.71,2000年为1:2.79,2001年扩大到1:2.9。三是地区间差距扩大2000年,东部地区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与最低的省差距超过3倍。四是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80年代中期,行业间收入差距开始显现,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业人均收入与最低行业之比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五是不同经济性质的单位职工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国有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资差距为1.25:1,2001年扩大到1.63:1,其他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差距为1.49:1,2001年发展到1.77:1。六是城镇内部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的扩大速度明显加快特别是近两年,高收入户的收入增长大大超过了低收入户的收入增长,2002年1季度的统计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为7.66倍。2、财产的集中度越来越强,居民家庭财产的差别越来越大最新的调查统计显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另外80%的家庭占有财产总额的53.6%。与此同时,城市居民金融资产出现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趋势,户均金融资产最多的20%家庭拥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总值的比例目前约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户均拥有的金融资产只有居民金融资产总额的1.3%。当前我国城市居民家庭财产的基尼系数为0.51,远远高于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0.32。3、体制内的“平均主义分配”和体制外的“收入差距过大”两种极端现象同时并存“平均主义”并没有彻底根除,主要表现在工资收入(不包括工资外收入)分配上,多数国有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内部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偏校与此同时,在工资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着“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现象。工资外收入、垄断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主要根源。4、收入分配不规范一是工资支付不规范,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二是工资提取不规范,实行工效挂钩企业的计划外、基数外提取工资现象较普遍;三是部分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超过工资总额的4%的标准进入,变相提高收入;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务消费”随意性太强,缺乏合理有度的约束。5、整体收入结构仍不合理主要表现为:一是工资收入结构不合理,制度内工资低,制度外劳动报酬高,项目繁多,未纳入工资内;二是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与中央关于“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国城镇居民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格局还远远没有真正调整到位,其它要素参与分配还需要进一步增加比重。二、调节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的财税政策财政政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工具之一。由于个人收入分配活动与财政收支有着特定联系,财政政策可以说是政府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从我国转轨期经济运行和制度安排特点以及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三个角度看,运用财税手段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本质上是要妥善处理好三大矛盾:第一,经济增长与增长福利分配之间的矛盾改革之后的中国在20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过程中,GDP规模快速膨胀,但增长福利分配呈现出逐步拉大趋势,一部分人的生活质量相对来讲反而下降,低收入群体规模有所扩大。很显然,现在有必要利用财税手段调节好经济增长的分配基矗这种调节的难点在于把握好公平个人收入分配的力度不能大幅度约束效率的递增。第二,合理解决培育中等收入阶层与扩大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规模的矛盾中等收入阶层人数增加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收入分配格局的规律性倾向,对消费进步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而扩大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规模也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但从理论角度看,这两者之间存在有一定的相互约束性,其表现是扩大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的规模势必要影响中等收入阶层的状况,从而制约中等收入阶层的扩张。第三,妥善处理创造就业机会与转移支付资金之间的矛盾财税政策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有两个切入点:一是创造就业机会,使中低收入者得到挣取收入的机会;二是在个人之间进行收入的转移支付。从理论上讲,这两者有一定的矛盾,突出的表现是财政资源利用上的此消彼长。很显然,确定合理的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就是要在创造就业和转移支付之间选择一个适当的配比。综上所述,可确立以下一些个人可支配货币收入财税调节政策:第一,在各级财政之间合理划分收入分配调节事权收入分配调节涉及各级财政,因而首先要合理划分事权。由于我国是区域经济极度不平衡的国家,收入分配调节事权不可能相对集中,确定全国范围内相对统一的调节标准也就不是一个务实的选择。为此,收入分配调节的基本事权应按居民属地来划分。但考虑到各级财政收入汲取能力的体制性和资源性差异,可把收入分配调节财力支持划入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说,上级财政可从专项转移支付角度向下级财政拨付资金弥补下级财政的收入分配调节财力不足。从我国现实情况看,为了实现收入分配调节的针对性,中央财政对向省级财政转移扶贫资金时可指定地区和类别。省级财政则可向符合条件的下级财政确定收入调节补助。这种补助额的确定应以各地收入、物价和人口状况为依据,而不必寻求补助标准的统一性。第二,建立居民收入监测体系建立居民收入监测体系时一方面可利用纳税信息,另一方面则可利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相关信息。如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统筹账户金额等。通过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绝对额。同时,还应利用价格指数、工资指数、实物耗费指数等来监测居民收入的相对变动状态。建立相对科学、全面的居民收入监测体系的重要作用在于我们准确划定调节对象提供基础资料。第三,改革收入分配调节资金支出方式目前我国调节收入分配的财政性资金的支出以现金补助为主,这种模式在现实情况中暴露出了一些明显的问题。突出的表现是资金使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充分实现预期目的。比如低收入阶层部分领取补助金者把钱用在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费上。为此,我国各级财政可建立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消费的定向补助制度。如凭发票或收据报销定额义务教育学杂费、水电费、医药费、食品支出等。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放宽补助范围。定额标准确定权可由市级财政掌握,省级财政可酌情予以调控。第四,调整相关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在适度提高起征点的同时,减少级次、扩大级距并降低税率,特别是3000元?5000元这一区间内的收入应采取低税率政策,因为这一收入区间是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界限,税率过高会抑制中国的消费扩张,反过来削弱经济增长。在房产税方面,可考虑在把房产分类的基础上,把中高档私人住房纳入征税范围,税率从低、征管从严。当然,这要以进一步规范房产交易、清除不合理收费为基础。第五,在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中设立低收入群体子女高等教育补助金对低收入群体子女来讲,接受高等教育是能否实现收入阶层转换的基本条件。为此,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以及有条件的市级财政可在教育经费中核定一部分低收入群体子女高等教育补助金。这笔资金可通过教育部门根据一定的原则无偿补助给符合特定条件的已考入大学的低收入群体子女。中央财政的这笔专项资金可向西部地区倾斜,经济发达的省份可把此类资金地向省内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倾斜。原因:(1)以为劳动者的个人禀赋和家庭负担不同,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必然产生收入和富裕程度的不同(2)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多种分配方式,拥有不同生产要素的不同社会成员也必然会产生收入的差距和富裕程度的不同(3)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价值规律和竞争的作用下优胜劣汰,使具有不同竞争能力的人在富裕程度上必然出现差距(4)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脑力劳动、体力劳动之间。以及不同经济领域和部门之间客观上存在差别,也必然引起收入的差别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Ⅳ 城乡收入差距大反映了什么经济现象
找的,清华大学的报告 农业部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差距又有进一步的扩大,目前已经达到3.33:1。这种状况与我国追求的和谐社会目标形成严峻的反差。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我们不妨对与此有关的基本数据资料做个简单考察。首先,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来源主要有四方面,即工薪或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从距今最近的2006年数据来看,城镇人均全年工薪收入为8767元,农村为1375元;城镇人均经营性收入为810元,农村为1931元;城镇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44元,农村为101元;城镇人均转移性收入为2899元,农村为240元。可见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工薪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而农村居民主要为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对国民收入进行的二次分配,即对城乡居民给予的各种形式的补贴。转移性收入城乡之间相差12倍,近2700元,这是构成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比转移性收入差距更重要的是工资性收入,或劳动收入。事实上,农村居民的经营性收入1931元(主要是农业收入)中也包含劳动收入,粗略估计占三分之一左右,即600多元。与农村居民的打工收入(1375元)相加便是2000元左右,仍远低于城镇居民的8767元,这里还没有考虑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中所包含的劳动收入。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收入巨大差异的形成有阻碍城乡劳动力流动的体制原因,也有城乡居民从事工资性劳动时间差异的原因,但最重要的显然在于城乡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差异及其所导致的劳动性质差异。我国农村劳动力多数从事简单体力劳动(包括农业劳动和进城务工),他们的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且教育质量很低。城市劳动者文化程度多数达到高中水平,所从事的工作以白领或技术性体力劳动为主,薪金水平当然与简单体力劳动不可同日而语。因此,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本质上是不同性质劳动之间的收入差距,而根本原因是城乡劳动者平均受教育程度的差距。一个城市居民如果仅受过初中教育,其收入恐怕不会高过一个农民工;而一个农村学生如果达到高中毕业水平,他得到继续深造的机会就大得多,即使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也多半不会从事简单体力劳动。世界上经过经济起飞的国家和地区都曾经相当重视基础教育,努力实现12年义务教育。我国改革开放已30年,至今9年义务教育仅勉强过关。一般来说,一个初中程度劳动者的就业能力、精神视野和人生追求还存在很大局限,而一个高中毕业生便基本具有了自我发展的能力。就我国目前9年义务教育的艰巨性来说,提出12年义务教育的目标似乎还是痴人说梦,但的确应该开始进行长远规划,因为这恐怕是本世纪中叶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第三步战略的关键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之一。如果从动态的角度来考察,可以发现,虽然我国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差距在扩大,但人均工资性收入差距却在缩小。与1995年、2000年、2005年相比,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名义工薪收入分别增长了2.59倍、1.96倍、1.12倍,而农村居民分别增长了3.89倍、1.96倍、1.17倍。这其中有农村居民数量下降、从事劳动者比例上升和从事工资性劳动时间增加的原因,同时也说明尽管不同性质劳动之间仍存在相当大的收入差距,但这种差距正呈现逐渐缩小的趋势。因此可以说我国简单体力劳动者的相对过剩程度在下降,这多半与学术界正热烈讨论的所谓“刘易斯拐点”和我国人口红利的可持续性有关。另一个可喜的趋势是,尽管城乡居民之间转移性收入差距尚巨,但近年来也有缩小的倾向。与1995年、2000年、2005年相比,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名义转移性收入分别增长了3.99倍、2.01倍、1.09倍,而农村居民分别增长了3.16倍、2.29倍、1.23倍。这显然与近年来政府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支持有关。在财产性收入方面,城镇与农村之间差距有扩大的趋势,但毕竟在纯收入中所占比重都不大。由此看来,导致农村相对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在于经营性收入。它在城市居民收入中占的比重不大,却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部分,特别是其中的农业收入(约占全部经营性收入的60%)。与1995年、2000年、2005年相比,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名义经营性收入分别增长了11.15倍、3.29倍、1.19倍,而农村居民分别仅增长了1.71倍、1.35倍、1.05倍。事实上,农村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的相对下降在我国目前发展阶段具有一定必然性。一方面,与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相符合,我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正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农业居民和农业劳动力数量虽然也有所减少,但尚不足以扭转人均经营收入增速落后的局面。因此,至少从表面数字看,既然农业总体收入的相对增长速度难以有明显提高,农村人均经营收入相对提高的途径只能是使分母下降得更快,即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步伐,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而这只是针对农村经营收入问题得出的结论,它们对城乡其他产业和劳动力市场还会产生广泛的影响,目前还缺少从一般均衡角度进行的更深入研究。
Ⅵ 请用经济学解释城乡差距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普遍得到提高,与此同时,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明显扩大。对现阶段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进行理性的思考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不仅关系到我国收入分配政策调整的重大经济问题,而且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一、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现状
在改革初期,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城乡收入差距是相当大的。在1978年城乡之间名义收入比率高达2.56。当然城镇居民享有的各种食物性补贴并没有计算在内。随后而至的农村经济改革大幅度提高了农民收入,致使城乡人均收入差距在80年代出现了缩小的变化。到1988年,城乡之间名义收入比率降低到1.842。
从1990年开始,如表1所示,城乡之间个人收入差距出现了连续9年的不断扩大的过程,到1998年达到最高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比率达到2.86。从1999年起,城乡收入差距出现了几年下降,其根本原因是政府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1999年农产品的平均价格提高了20%,粮食平均价格提高了29%。相应地,城乡个人收入比率在1999年下降为 2.71,相对于1998年下降了15个百分点。然而,在2002年当农产品价格收购价格开始下降时,随之而来的又是城乡收入差距的回升。2002年的城乡个人收入比2001年升高了4个百分点(见表1)。
值得注意的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这一指标与农村居民纯收入指标并不具有完全可比性,而且前者往往容易被低估(比如,城镇居民至今还享有一些不计作收入的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福利待遇等),而后者则往往容易被高估(比如,一些自产自用的农副产品和不具备市场交易条件的产品也被作价计入了纯收入等),因此,如果将两者调整到可比状态(尤其重要的是将农民纯收入扣除生产经营性等支出后,调整为可支配收入),则差距更大。据粗略测算,若按可支配收入计算,城乡差距约为3:1,若只考虑货币收入,差距扩大为4:1,若考虑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差距将进一步拉大到5-6:1。
二、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
1.现行户籍制度的存在,限制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是城乡收入差距得以长期维持的主要原因。随着经济的增长,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比重大幅度下降,1995年以来,我国农民收入的提高大部分来自非农业部门就业收入的提高。在1988年只有4%的农民家庭收入来自于非农业收入,到 1995年非农业收入占农民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增加到了31%,而到2002年这个比例则进一步增加到了 43%。如果不是非农业收入的巨大增加导致农民收入的增加,那么单纯由农业生产率的改进使农民收入提高的部分将是很小的。由于现行户籍制度的存在,应该说大量的人口转移发生在农村内部,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业,乡镇企业的发展是起到相当关键的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大多数乡镇企业在市场导向下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饱和,不再有超常发展的空间;而高技术含量的生产领域虽然广阔,却需要乡镇企业进行重大调整,不可能再以低技术和粗放经营的方式生存,况且,80%以上分布在村落的乡镇企业,由于缺乏所必需的公共基础设施,缺乏技术和管理人才,远离城市集中地带,难以摆脱“离土不离乡”的道路,中国乡镇企业发展面临着一个调整期,这就不可能再以从前那样的超常速度增大。与此相联系,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趋于下降,从“七五”期间平均每年925万人降到“八五”期间平均每年719万人,再降到2002年的400万人,因此,随着乡镇企业吸纳就业人口的减少,必须寻找其他途径提供新的非农工作职位,以满足农村劳动力的增长。
很明显,限制城乡人口迁移造成了城乡收入差异,这不单单是通过限制移民数量造成的;另一个影响来自于大多数农村移民居住的不确定性,他们进城后,很少有人获得永久居住权,最多是一个有限定的居住时间。在许多情况下,他们甚至是不合法的居民,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居住地位的性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必须从事工资相对较低的建筑、服务行业。即使获得了合法的居住地位,由于就业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等方面的差别,转移到城市的农民不可能享有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条件和就业权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存在事实上的二元市场。
2.人力资本投资的差异。农村人口所受的教育程度也是影响他们收入的一个重要方面。首先,他们所受的教育程度将影响他们个人的生产能力,不管他们从事的是农业生产还是非农业生产活动。其次,这将影响农村移民在城市所获得的工作的性质、工资。最后,所受的教育程度将影响一个农村移民适应城市生活环境的能力。
那么城乡之间的教育水平差别有多大呢?1992年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农业部门26%为文盲或半文盲,而其他行业只有7%;2002年人口普查表明,农业部门12%为文盲或半文盲,而其他行业仅为 3%;城乡之间人均受教育的年龄分别为9.5年和5.8年。其次,从城市与农村学生的人均教育经费可以看出城市与农村教育质量的差距。2000年城市学生的人均教育经费为1497元,农村学生的人均教育经费仅为516元,其中初中生的人均教育经费分别为2714元和845元,城市学生的人均教育经费是农村学生的2.9倍多。教育质量的差距使农民所掌握的人力资本比城市人少,即使其他方面相同,农民也会因人力资本方面的劣势而影响其产出能力并进而导致他们得到更少的收入。
3.城乡在投资分配及银行贷款上的差异。1998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2.84万亿元,其中对农业的投资为0.37万亿元,约占13%;从银行短期贷款来看,个体农户所获贷款仅占贷款总额的7%,农村乡镇企业占9%,两者加在一起,不过16%,而他们的人口却占全国的70%。此外,农村很多投资建设 (例如道路的建设和农田灌溉系统)是由农村居民完成,但却不须对他们支付酬劳,国家只提供材料,比如水泥,而由当地居民提供劳动力。与之相比,城市居民却无须为城市的基础建设提供类似的劳动,这同时也表明农村居民比城市居民承担着更重的税。
三、缩小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对策和建议
1.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化步伐,大力增加非农业人口比重,突破“离土不离乡”的传统模式,打破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制度性壁垒,为农村劳动力公平竞争提供均等的机会。坚持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方向,在市场导向、农民自主择业的前提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强政府宏观调控,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有计划地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拓展国际就业市场,走国际化发展道路。
2.增加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增加农村居民受教育的机会,以增强他们的就业和竞争能力。政府应重视农村地区的教育,在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供给的同时,增加职业教育的投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建立健全教育援助制度,如建立贫困家庭子女教育基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以帮助那些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3.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支持。政府应进一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比如农村的电网改造、小型节水灌溉;金融部门应以支持“三农”为己任,加大信贷投入,积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在农民收入增长过程中较好地发挥信贷支持作用。
4.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提高农业生产的收益率。1999年至2002年,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逐年下降,分别为104.2、95.5、92.0、87.8。2002年有所上升,为%.4,但仍低于100.0。而工农业商品综合比价指数逐年升高,分别为101.0、105.9、 106.3、110.8;2000年有所降低,为102.5,但仍超过 100.0。这不仅对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利,相反会进一步加大收入差距。因此,要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消除农产晶国家订购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异,提高农产晶的相对价格。目前,可考虑将工农业商品综合比价指数控制在80至90.0之间,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农业生产的收益率,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进而提高农民收入。此外,随着工业经济的高度发展和走向世界,工业反哺农业的问题也已提上议事日程,它应该成为提高农民收入的另一条重要途径。
Ⅶ 有哪些经济指标可以衡量城乡收入差距
基尼系数,抄或译坚尼系数,是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根据劳伦茨曲线所定义的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
在市场取向体制下,当市场追求效率时,政府本应把着力点放在公平方面,但却在宏观政策上仍向效率倾斜,继续用计划方式把资源从农村投向城市,导致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并即将推向两极分化境地。
分配原则的偏向,实践中造成社会成员享有宪法意义上的生存与发展权在事实上不平等,突出表现就是公民受教育机会不公平和就业机会不平等,而这正是分配起点不公平的根本原因。
调查样本缺乏代表性。现在使用的住户调查样本是上世纪80年代确定的,随着居民的收支结构变化,居民之间收入差距逐步拉大,过去确定的调查点(大、中、小城市,县城、镇、农村)以及各调查点样本户数的代表性大大降低。
尤其是现有城乡住户调查不能有效反映农民工的收入情况,将常住城市本地的非农业户口居民作为调查样本的统计结果,与包括原有城市居民和农村转移到城市新居民在内的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相比无疑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