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查询怎么查
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2、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
3、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4、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❷ 广西区住房公积金报表怎么打印
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办事人员会帮你处理。
❸ 南宁公积金区直 是不是广西区直还有一个是南宁市公积金,区别如何
区直一般是区直单位缴纳,个人认为贷款条件较市公积金宽松一些
❹ 广西区直的公务员什么查询住房公积金
广西区直的公务员抄查询住房公积金方法:
1、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窗口(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查询。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位于自治区工商局斜对面,南宁市公安局旁边,可乘52路、211路公交车到自治区工商局下车。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6:30时。节假日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2、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网站(http://www.gxqzgjjfzx.com/index.aspx)查询。
在网站首页左侧用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后查询。
无初始密码,请用身份证号免费注册,自行设定密码后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
3、电话查询。
归集管理科0771-5595317。
❺ 区直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朋友你好,如果你离公积金管理中心近,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查;如果离中心远,可以在家里用电脑查,先登陆本地区的公积金管理网站,再输入你单位的公积金个人账号、你的身份证号,按照上面的提示,很容易查出。
❻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查询步骤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方法:
大多数银行的月供卡开通网上银行后,就能在网银上查询到房贷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
通过电话银行955服务热线,通过银行人工客服查询;
去查询个人征信的机构,打印一份个人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上也会显示贷余额。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放发贷款的个贷中心,找经办客户经理查询;
如果清楚知道利率调整的时间,也知道当期执行的利率,也可以自己下一个专业的贷款计算器,自己推算月供。
❼ 各位亲,南宁区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设立登记程序及材料
一、
办理登记。
单位位应当准备以下材料到当地住房公回积金管理中答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授权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
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
单位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7、
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清册》,如果要求对以前年度补缴的,还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计算表》
8、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
审核批准
单位持证明材料和填制完备的表格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意见,资料传递至受托银行。
三、账户设立
受托银行录入相关信息通知单位办理账户设立。单位按到受托银行通知后,持二表及有关资料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