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商业贷款的相关转换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应符合7个条件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贷款,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Ⅱ 个人房贷将统一转换为LPR定价,该怎么办理转换手续
根据五大行的公告,此次批量转换,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统一转换为LPR加点形成方式,加点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值可为负值,且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重定价日),房贷利率保持不变。在每个利率调整日,贷款利率水平将取最近一次发布的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之和重新计算确定。
(2)商业住房贷款批量转换扩展阅读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 LPR)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各金融机构应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
目前,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LPR市场化程度较高,能够充分反映信贷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使用LPR进行贷款定价可以促进形成市场化的贷款利率,提高市场利率向信贷利率的传导效率。
2020年8月12日,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和邮储五家国有大行同时发布公告,将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
2020年9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3.85%,五年期4.65%
Ⅲ LPR批量转换的范围是什么
2020年1月1日前,我行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未发放的贷款;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完成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贷款。
以下贷款不参加批量转换:1、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公转商”贷款);2、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客户明确提出不转换的贷款。
(作答时间:2020年8月27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Ⅳ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先一次性付清剩余商业贷款吗
目前可以把商业住房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具体规定是:符合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的职工,因种种原因当时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在一次性还清因购建自住住房时使用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后,凭当时的购房合同、付清全部房款的发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取消抵押登记证明、房屋评估报告书(购房合同在一年内签订的无需评估)及银行出具的一次性还清贷款的证明,在三个月以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一次性还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金。如果无法提供商业贷款的合同原件,可由原贷款银行复印后盖章以作证明。
Ⅳ 请问个人住房贷款LPR要不要接受统一批量转换,是在农行的房贷,原来办的是10年利率6点几的
如果剩下贷款期限超过10年,都有必要转换成LPR,因为长期来看,利率下行是趋势。你的只剩几年要还,转成LPR可能更加好一些。
你原先估计是利率4.9%的1.25倍,6.125%,在这次转变的时候,利率仍然不变,是4.65%+1.475%。下一年度利率是否升降由LPR变化决定,LPR升,你的利率也升,反之则降。
不转换,则采用固定利率,一直是6.125%。
目前,新发放的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是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的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从2020年3月1日起,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原则上于2020年8月25日前完成。
Ⅵ 个人房贷将统一转换为LPR定价,具体是如何转换
根据五大行的公告,此次批量转换,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统一转换为LPR加点形成方式,加点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值可为负值,且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重定价日),房贷利率保持不变。在每个利率调整日,贷款利率水平将取最近一次发布的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之和重新计算确定。
(6)商业住房贷款批量转换扩展阅读:
2020年8月12日,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和邮储五家国有大行同时发布公告,将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公告同时明确,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相关渠道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Ⅶ 为什么要进行LPR批量转换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9〕第30号公告,要求商业银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为加快推进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简化操作流程,提升服务体验,参照国内银行业普遍做法,我行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进行了定价基准批量转换。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要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自2020年3月1日开始推进,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2020年3月1日以来,我行已为客户提供掌银、网银、柜面等渠道,自助办理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进一步节约客户时间,简化操作流程,提升服务体验,我行参照银行业普遍做法,按照公开透明、充分尊重客户意愿的原则,自2020年8月25日起分批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进行统一转换。
(作答时间:2020年8月27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