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发[2002]12号文、桂政发[2002]49号文规定,2003年9月,经桂林市编委批准成立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属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管理、授权执法、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直属桂林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1。
Ⅱ 离职后怎样才能取 桂林住房公积金。外地人的要一个月还是六个月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内,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容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Ⅲ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网怎样查找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密码内。容http://www.glzfgjj.cn:8136/
Ⅳ 桂林市办住房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地址)
可以抄在当地的公积金袭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Ⅳ 在桂林市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首先你要打电话问桂林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果要办理转出,需要什么手续,各地政策都不一样,这个步骤不能少。
然后根据桂林的要求,跟新公司提出需要什么手续,让他们出具。
Ⅵ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我想查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怎么查
你可以直接进入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网页查询http://www.glzfgjj.cn:8136/
输入你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是你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在里面可以更改密码
Ⅶ 桂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对外业务网点地址
桂林市西城路20号
2836152
Ⅷ 桂林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上桂林公积金网站上输入身份证号即密码可以常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