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谁知道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的地址和电话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区 号: 024 邮 编: 110002
电 话: 22702780 传 真: 22827349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
打这电话试试吧
『贰』 什么是省直住房公积金
省直属机来关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自金,简称省直住房公积金。
省直住房公积金直接交纳单位为**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积金的管理单位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无论是那里交纳只要满足《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叁』 浙江省公积金上班时间
浙江省公积金中心各网点上班时间如下:
1、城西网点(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2号楼三楼):全月受理业务(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2、凤起路网点(凤起路619号办事大厅):全月受理业务(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其中13:00—14:00为值班窗口);
3、钱江新城网点(江干区市民街196号圣奥商务大厦一楼农业银行内):全月受理业务(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4、下沙网点(下沙经济开发区6号大街新加坡科技园中信银行内):全月受理业务(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其中提取业务截止到15:30)。
浙江省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建房许可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或区以上部门批准的建房呈报表)等;
2、《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专管员代办填写,支取人本人办理免填单);
3、缴存人身份证;
4、以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身份提取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薄等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
上述材料请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材料审核结果以办事大厅业务审核为准。
请携带本人银行借记卡(非外资银行),提取金额将直接打入银联卡内。
如委托直系亲属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原件;如需委托其他非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公证书原件。
职工在非本市(杭州市区、萧山、余杭、临安、富阳、建德、桐庐、淳安以外)且非户籍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便民服务-浙江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
『肆』 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合肥市芜湖路347号(芜湖路与桐城路交叉口)城市华庭1-3层 。
咨询电话:0551-12329
『伍』 省直住房公积金和市直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区别
省公积金直接交纳单位为**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积金的管理单位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无论是那里交纳只要满足《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都可以进行贷款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二)本人住房公积金已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地所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年以上;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备支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首期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五)对自有住房进行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
(六)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物,或由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时,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下列资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三)单位出据的有关借款人的职业及收入情况证明;
(四)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有效批准文件;
(五)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陆』 大家说说如何提取省直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内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容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柒』 市公积金和省公积金有什么区别
你好,这是我在网上找来的希望能帮到你。
省直公积金中心是指省行政区域专内住属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及相关的管理、监督活动。市直公积金主要是市行政区域内。
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区别:
1、市公积金得先把购房全款凑齐过完户之后再去申请贷款,而省公积金就不需要这样。
2、有些省如贵州省,在首套房上,省市公积金贷款都一样,但在第二套住房上,省公积金是按房子来看的,第二套房用公积金,首付50%;而市公积金是按使用公积金的次数来看的,如你第一套住房没有用公积金,那第二套住房你的公积金贷款是按首套住房来算,即首付30%。
3、主管部门不一样,省公积金为省级公积金中心,市公积金为市级公积金中心管理。
4、使用区域不一样,省公积金可以在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市公积金只能在所在市级城市!
『捌』 手机怎样查询省直房屋公积金
查询信息项目包括:个人总帐信息、个人结息对帐单信息、个人明细帐信息、公积金管理部门信息,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汇缴、补缴、提取、计息等账户明细,并可在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上打印公积金账户信息。
查询途径:
持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查询机查询;
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329,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查询;
持卡在银行设置的查询机终端查询;
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登陆银行网上银行查询。
『玖』 我是省直单位的人员,我也一直在交住房公积金,请问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交多少
问:我是省直单位的人员,我也一直在交住房公积金,请问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交多少?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无论是否要买房,在单位都是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满足特定条件之后是可以申请提取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