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公积金怎么可以一次性全部取出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其中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详细规定如下: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第十一条规定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 ,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二条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扩展阅读:
公积金销户提取需要的资料
1、离退休:
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2、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3、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
Ⅱ 成都公积金提取是怎么规定的想把公积金一次性取出来
员工在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可一次性提取出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1、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①离退休文件复印件或离退休证。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申请书。
2、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的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①死亡证明。
②单位出具的继承人证明。
③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的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①与本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②支取申请书。
成都公积金离职提取
1、当职工去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非本市的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如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3、在离职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然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登记申请,审核通过就可以提取,一般资料齐全,就可以提取。
Ⅲ 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出来吗
可以。
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出来的。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国家法激咐定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离退休文件复印件或离退休证。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遗赠人领取。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死亡证明.②单位出具的继承人证明。③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的职工。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与本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合同①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Ⅳ 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后还可以再提取出来么
如果你买房了,只要有银行贷款,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Ⅳ 支付宝里面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我是去柜台提取的,购房可以提取,但是要保留一个月的公积金,不能完全取出来。
Ⅵ 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几年可以提取一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年提取次数没有限制。
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参照《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第四条规定,提取支付方式为: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以转账方式转入在银行开立的本人名下的个人普通储蓄账户。签约按月自动划扣业务的,经本人申请,可转入配偶名下的还款账户。
参照《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第五条第一点规定,符合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在预售房、现房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二手房在房地产权证出证日期起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但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已支付的购房金额,即一次性购房的不得大于房价总额,按揭购房的不得大于首付款金额,分期付款的不能大于上述期限内已支付金额。
参照《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第五条第六点规定,符合支付房租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的限额为每月租金超出家庭月收入15%以上的部分,且不超过实际已发生的金额及发票金额,须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提取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扩展阅读
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含单位办理提取) ,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
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应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Ⅶ 北京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吗
1、9月13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积金贷款将实行“认房又认贷”政策,与商业贷款认定标准保持一致。与此同时,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规则也将发生改变,将与公积金缴存年限挂钩。
2、北京公积金新政将于9月17日正式实施。所谓的“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既要看名下是否无房,也要看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3、《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如果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4、根据《通知》,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最高可贷120万元,如果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1、离休、退休的。离休或者退休的人员可以携带离、退休证明,以及身份证和提取申请书到北京公积金处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人要携带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和提取申请书,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3、出境定居的。申请人要携带户口注销证明、身份证和提取申请书,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Ⅷ 关于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吗
只要理由符合规定,可以一次性提取。比如首付、支付月供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1、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离退休文件复印件或离退休证。②身份证复印件.③申请书。
2、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的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死亡证明.②单位出具的继承人证明。③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的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与本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合同①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8)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扩展阅读: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办理人没有结婚的话不需要。
2、身份证明材料。已婚人员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这两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点不是只针对已婚人士,未婚的单身人员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的。
3、需要提供《房屋产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这份资料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取。
提取公积金的大体流程是这样的:职工提供必需的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1、首先,办理人要到公积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请,公积金中心会一次性告知支取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同时会出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同时,申请人也需要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工作单位会对事情情况进行审核,如果核实无误的话出具证明,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加盖预留印鉴
3、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各项证明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此加以审核。朋友们不要嫌带的材料多而觉得麻烦,争取一次性办成,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4、办理人做好自己的工作后,就要交给工作人员办理了。工作人员首先要的是审核,经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核之后,会在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上签字。
5、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话,公积金中心出具取款支票,并委托相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办理人即可去相应银行的指定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Ⅸ 离开北京,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部公积金吗
非北京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回乡是可以一次性提取的,具体规定如下: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职工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 ,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9)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扩展阅读:
一次性提取的证明材料和提取旁雀程序: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隐缓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第二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第二十八条 职工符合运携早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九条 单位 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十条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条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第三十二条 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