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积金怎么可以一次性全部取出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其中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详细规定如下: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第十一条规定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 ,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二条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扩展阅读:
公积金销户提取需要的资料
1、离退休:
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2、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3、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
❷ 住房公积金提取要多少手续费
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是不需要手续费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❸ 住房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是满足条件就可以提取,但是各地对提取时间有要求,详细的要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分为按年、按季度、按月等不同提取方式,提取时间如下: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
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第九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
第十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第十一条 职工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 ,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二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三条 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除了用于提取使用外,还可以用于贷款,具体规定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❹ 新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出台之前购买的房子按什么条件提取
新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出台之前购买的房子按申请时间来区分条件提取。
❺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手续
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手续如下: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住宅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员工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时应当供给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
2、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宅的,假如住户归于这种状况,应供给承办银行(咱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同意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证明,二选一即可。
房子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修建工程施工合同,具有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子所有权证》;
(5)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扩展阅读:
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
1、有下列景象之一,并能按规则供给合法、有用证明的,能够咨询自己单位,能够请求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缔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宅的;
3、彻底损失劳作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状况之一,并与单位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的;
4、员工及家庭成员因严重疾病,发作了意外的话,或发作严重伤害事故导致家庭日子困难的;
5、正在享用乡镇居民最低日子保证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6、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
7、离休、退休的;
8、租住住宅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9、出国久居或赴港、澳、台区域久居的;
10、归还购买自住住宅告贷本息的;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免除(停止)劳作联系的;
12、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一年以上未再作业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