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鞍山的住房公积金应该如何才可提取,有电话吗
鞍山的住房公积金当然可以提取了。
B.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
你好!
我帮你查了下,以下是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提供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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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提取使用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去港、澳、台定居的;
(6)非本市常住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本市未就业的;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8)调往外省、市工作并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9)死亡的职工具有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帐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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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鞍山市中介办理提取住房公积,我想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内:
(一)购买、建容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D. 鞍山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区吗,不知能代办提取公积金吗
公积金提取代办:
提取公积金需在本市办理,如不能亲自办理,符合提取条件可委托配偶或他人代办。委托配偶代办时,提供结婚证。委托第三人代办时,提供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网上办结
申请人→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个人账户设立”模块→填报信息→系统审核→缴存入账,系统自动分配公积金到员工个人账户
网上申报,柜台办结
申请人→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个人账户设立”模块/“申报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业务办结→10个工作日后凭领卡材料到银行网点领取公积金联名卡
柜台办结
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业务办结→10个工作日后凭领卡材料到银行网点领取公积金联名卡。
E. 鞍山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哪
鞍山住房公积抄金管理中心 1、铁东营业袭部 地址:鞍山铁东区五一路7-1号 电话:5512325、5532136
2、站前营业部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4号 电话:2242610
3、铁西营业部 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141号 电话:8517610
4、对炉营业部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178号 电话:6320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