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佛山住房公积金如何在网上提取
本人带着公积金卡和身份证原件先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一个网络授权,就好比你跟公积金管理中心签一个协议同意在网络提取公积金,当然需要本人手机验证,要注册一个本人的手机号
Ⅱ 佛山南海区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在网络输入佛山住房公积金,第一个网站就是了。进入后,点击网上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公积金存折账号的后8个号码就可以查询了
Ⅲ 顺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在哪
顺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
大良街道新基一路14号,即公路规费征稽所、顺德体校附近。
顺德公积金查询方法:
1、拨打顺德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22836680。
2、带上个人身份证,到顺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查询: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
3、登录顺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查询:http://www.fsgjj.gov.cn/index.do。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管理和运作。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会计科。派出办事机构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负责核算;建立和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个人明细账;依法依规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贷款),保障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对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四)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三个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络的日常维护、升级和电子政务的开展管理工作,与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网络的协调工作等,保证整个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电子化、网络化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业务科
负责办理各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和变更、转移、封存、贷款,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等。负责政策解释和业务咨询;受理群众的来访、投诉等。指导各管理部开展各项业务。
(三)会计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工作。建立市住房公积金专户帐和职工个人明细账,并依时记账、造册;负责与受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对帐,对个人贷款进行核算、催收等;对各管理部的二级分帐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等。
Ⅳ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关注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进入按提示操作就可以领到住房公积金。或者是拿买房房产证及身份证到柜台一次性取完。
Ⅳ 如何在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到本人公积金信息
临近年末,越来越多的佛山市民很关注佛山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有哪些,下面是佛山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1、从2008年8月10日开始,登录改用个人身份证和公积金存折帐号后8位; 2、如须加设密码,可于登录后进到个人信息中进行设置。
Ⅵ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可以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2、租赁普通住宅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3、无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佛山市辖区内的无房产证明。
注:无房提取公积金可以不用到业务窗口排长队,直接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申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fsgjj.gov.cn)进行申报!
(6)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网络—住房公积金
Ⅶ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多少
直接打12329,默认会拨打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以前面要加拨佛山区号:075712329
Ⅷ 佛山市公司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提取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
3、支付房租(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4、支付房租(租赁普通住宅)提取
5、无房提取
6、退休提取
7、出境定居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9、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10、缴存职工死亡提取
(8)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粤建金〔2018〕115号)的规定,就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得通过离职方式提取。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离职的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封存和转移。
二、租房提取。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起租首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过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计算提取额,以前的部分不作计提。
三、无房提取。申报提取当年度额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提取年度),不往前追溯。
四、加强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在外市购建住房等申报提取的,办理时限调整为7个工作日。
Ⅸ 佛山市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提取人的来身份证、住房公源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