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三亚如果离职了,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㈡ 三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如何提取,有中介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回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答: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㈢ 三亚的住房公积金应该如何才能提取呀
三亚的住房公积金呀,如果要提取,应该可以。
㈣ 三亚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如果你符合提取条件,就可以要求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单,然后和其他提取凭证一起到缴纳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即可.具体先请电话咨询公积金管理部门.
㈤ 三亚住房公积金多久到帐
不清楚你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还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般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要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三天内即可到账,如果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则相对较长,一般需要一到三个月的时间。
㈥ 三亚公积金怎么提取
提取材料
基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
2.本人身份证件;
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住房类提取:
1.购买商品房: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
2.购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集资建房):购房合同(协议);
3.购买二手房:房屋买卖契约,过户后的房产证或房产过户受理回执单;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效付款凭证或催款通知书;
5.购买公有住房: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申请表;
注:购买异地自住住房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本人或配偶在该地工作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系该地居民的有效证件。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证明材料;
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在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
8.支付房租:实际工作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无房产证明的查询结果最近一个月内有效);
9.装修自住住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协议);
非住房类提取:
三亚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所需材料
注:1.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及配偶的以上1-3项资料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职工本人签署的委托书
提取流程
1.职工到柜台领取或中心网上下载《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持提取所需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初审
3.职工备齐材料后送管理中心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4.提取接件人对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5.业务经办人初审送部门领导审核,部门领导审核完报送分管领导审批;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到该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指定的还贷账户或交款账户;
7.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由服务窗口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㈦ 户籍不是海南省的,可以在三亚买房,并且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不少城市推出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不过有些城市只限省、区内异地贷款,有些城市只支持跨省互贷地区,也有部分城市支持全国异地贷款,当然也有少部分城市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具体可以到当地公积金办理中心咨询一下。 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乌鲁木齐、贵阳、西宁。其中,贵阳是从2015年8月10日起试行一年,并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广州、哈尔滨、成都、石家庄、海南同样要求申请人须有本市户籍。 在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取出来使用的。 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步骤: 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 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的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公积金提取的步骤: 1.准备: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咨询窗口领取或登录住房公积金中国站下载《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并准备好办理提取手续的相关材料; 2.受理:申请人到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的发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转入复核; 3.复核:符合条件准予提取的,受理人录入电脑,打印单笔审批表; 4.审批:授权经办银行准予提取; 5.提取:申请人携单笔审批表、提取凭证和身份证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公积金提取到账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