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银行办理了房贷,已经签了合同,利率还会发生变化吗
会发生变化的。
购房贷款的基准利率是由央行来定的,如果调整的话,各商业银行必须跟着调整,购房者的房贷每月还款额也会有所变化。
对于调整贷款利率的时间,一般分三种形式:
1、多数情况下,银行放贷利率调整后,购房者的贷款利率会在次年的年初执行新调整的利率。
2、部分银行则是按满年度调整的,即每还款满一年调整执行新的利率。
3、还有一种形式就是购房者和银行双方约定,一般在银行利率调整后的次月执行新的利率水平。
(1)住房贷款利率合同扩展阅读
中国房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用房产在银行办理的贷款,该贷款要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这个利率就是房贷利率。2012年6月7日,央行向各商业银行下发特急文件,要求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7倍。
商业银行将执行新利率:从2013年1月1日起,房贷族可以减轻压力。但是各个商业银行执行的时候可以在一定的区间内自行浮动。中国的房贷利率不是一直不变的,而是经常变动的,形式是利率一直在上涨,所以经常会比较,在增加利率之前和增加利率之后的情况。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如遇到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如遇到法定利率调整,则将根据约定按调整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而对于签到贷款合同上约定上调或有折扣优惠的情况,执行新的基准利率后仍按原比例计算。
㈡ 个人住房贷款的利息是怎么算的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
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2)住房贷款利率合同扩展阅读: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料
(1)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
(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4)借款人用于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5)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贷款程序
(2)贷款申请:提交银行规定的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材料;
(3)签订合同:客户的申请获得批准后,与银行签订住房贷款合同;
(4)贷款发放:银行在条件具备时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5)客户还款:客户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6)贷后服务:客户享受银行提供的新产品和增值服务。”
㈢ 首套房购房贷款利率是按贷款合同上的利率还是按现在的
昨晚新闻如果你看了的话,就应该明白这是新政策(新说法),不是你签不签回或者合不合理的问题答了,你想在银行贷款(所有银行)不管你贷时利率多少优惠多少,国家有调整时就要随之变动。要不要填写?还是不要自己随便填,到银行和工作人员一起算过填写比较好,那样你也会算了,下次再有涨幅自己心里就有数了。要求退房?你应该是交付了定金吧,贷款下不来是会给你退房的,但是明显的贷款已经下来了,你家是不会管你的。签了协议后月供是1,427.80元。以上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好运!
㈣ 住房贷款利率上浮比率,是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还是以放款的时间为准通常签订合同后要等几个月才放款
其实都不是的!是已审核通过时间为准的!只要通过了,银行什么时候放款跟你已经没有关系了!签合同的时间只能说是根据现有的政策和你的条件当时上浮多少,也就是说只要审核通过了,是上浮多少就是多少不变的!
㈤ 工商银行还部分住房贷款,合同和利率要重新做吗
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时,您需填写并提交书面申请,并在申请通过后,携内带有效身份证件、《借款容合同》等相关资料办理。具体手续请以贷款行规定为准。
温馨提示:
1.提前还款是否收费,请您查看借款合同或联系贷款行咨询;
2.部分提前还款,可选择减少月还款额但期限不变或缩短还款期次。
(作答时间:2020年1月29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㈥ 住房贷款利率怎么算
网上有贷款利率计算器,你可以自己试一试。
因为不知道你要贷款几年,利率多少,无法给你计算。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贷款利率 (2张)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㈦ 按揭贷款前签合同时利率是5.655贷款下来变成住房贷款利率8.7465% 这样合理么
你得看清楚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银行在贷款合同上总是写的月利率,你需要自己换算
㈧ 房贷,利率永远是按签合同当时还是会变的
大部分情况下房贷利率是浮动的。
银行按基准利率给予借款人一定的上浮或者下浮比例、与业务总类、当时的信贷政策、该银行具体的房贷细则都有关系、按月都有可能存在;现在大部分银行都是按年调整,可能按贷款发放后的满1个自然年来调整;而上浮或者下浮的比例大部分情况是不会变的。
房贷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动而变动,国家七折优惠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的七折,基准利率变动,就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七折。如果国家取消了七折优惠政策,尚未还清的那部分贷款的利率优惠也随之取消。 当然对已归还本金的那部分利息没有影响。
(8)住房贷款利率合同扩展阅读:
房贷利率,是指用房产在银行办理的贷款,该贷款要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中国房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各个商业银行执行的时候可以在一定的区间内自行浮动。
中国的房贷利率不是一直不变的,而是经常变动的,形式是利率一直在上涨,所以经常会比较在增加利率之前和增加利率之后的情况。
2012年6月7日,央行向各商业银行下发特急文件,要求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7倍。商业银行将执行新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于每年1月1日调整一次,在借款期限内,如未遇基准利率调整,则贷款利率不作调整。2017年3月,北京16银行已取消首套房贷利率9折的优惠,首套房贷利率调至9.5折。
参考资料:房贷利率_网络
㈨ 房贷合同要改了!刚刚,央行宣布贷款利率大调整
举个例子可以看得更清晰:
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
以此为例,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
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
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此次央行也对其他存量贷款定价基准的转换进行了明确。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可由借贷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包括参考LPR的期限品种、加点数值、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等,或转为固定利率。
另外,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