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成都住房公积金每年什么时候提取
是每年的每年的7-9月。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专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属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❷ 成都住房公积金离职后什么时候可以取
离职后提取公积金没有时间限制的哦亲。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版,就职权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只要你满足以上任意一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你就可以凭你的相关证件(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然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公积金会汇到你的个人预留银行卡上。如果审核不通过则无法取出。
总结:《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❸ 成都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的时间问题
现在是可以办理提取手续,但是要5月份之后才能提取。
如果要办理委托提取,带上你的贷款合同(原件),身份证,公积金卡去公积金中心办理就可以了,以后就每年自动转账。
❹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是每年的什么时候
这个没时间的。
❺ 成都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时间如何约定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成公积金委【2015】1号)“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的规定。
若在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当年已提取了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那么当年委托提取协议不会划款,从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次年起,按照与中心签订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款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时间划款。
如果在签订委托协议的当年未发生过提取,中心会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在当年划款。
一般,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后,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提取时间,每年自动把客户近12 个月的实际还款额从客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划入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每年自动提取的额度不超过协议约定的提取时间上月客户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近12 个月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包括提前还款金额)。
(5)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间扩展阅读:
1、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条件
在成都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领取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本息;委托人(委托人是指所有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均到场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2、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时需提供的资料
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购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住房贷(借)款合同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打印的近期3 个月已还款明细,或有近期3 个月已还款明细记录的还款存折。
3、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注意事项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名卡号、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更改手续;委托人对划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的资金,如有疑问, 应及时告知成都公积金中心查询。
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委托人(如只是共同还款人但不是房屋共有人的客户),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人签订了委托提取协议的,不能再在柜台办理因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以同一笔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有委托人,在选择委托提取或柜台提取方式时,必须统一选择同一种方式。
❻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末上班吗我想去提取钱,周末可以不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末是不上班的,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全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为9:00-17:00。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6)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间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❼ 成都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能取出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内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容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❽ 成都公积金提取多久到帐
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8)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间扩展阅读
职工骗提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如果没有成功,本人认识到错误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被冻结1年;如果已经成功,但积极退还了骗提金额,并配合调查的,将冻结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2年;
如果骗提成功后,且超过规定时间仍拒绝退还,不配合相关调查处理且态度恶劣的,属于挪用性质,将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相关业务。
❾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你去的人力资源做什么?现在,填写申请表。
您可以提取的情况:购房合同,回借款合同,身份答证,3个月的银行还款细节,联名卡,需要的是原创的,如果提取配偶方的基金必须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和结婚证书。直接向房地产建设四楼处理。
平时没有时间,可以处理在周六上午,周六上午9:00-12:00办公室。
这样可以么?
❿ 成都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间和办理流程是如何的
办理时间:
周一至至周五09:00-17:00
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2、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