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
1、住房公积金汇抄缴是指单位按时足额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中直分中心。待资金到账后,中直分中心将相应资金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2、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缓缴、应缴未缴及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住房公积金,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住房公积金,按补缴业务程序办理。
B.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里纳税调整里的工作薪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税收金额和帐载金额怎样填啊还有
1.工资薪金:帐载金额填一个纳税年度工资计提数,即"应付工资"贷方累计发生额;税收金额专填一个纳税年度的工属资实发金额,即"应付工资"借方累计发生额.若帐载金额大于税收金额,则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反之则调减.
2.住房公积金:帐载金额填一个纳税年度内费用类科目下设公积金明细科目的借方累计发生额,税收金额填列不超过当地税收部门规定的列支标准金额,帐载金额超过税收金额的则不能在税前列支,须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C. 住房公积金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何扣除
《财政来部、国家税务总自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D.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能否全额扣除
公司负担的可以全额扣除,个人负担的如果由公司负担了,则不能在所得税前列支,也即不能扣除
供参考
E.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能否全额扣除
单位承担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全额扣除
F. 住房公积金汇算清缴所得税时怎样扣除
住房公积金在所得税汇算时是按照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封顶来计算基数,对超过部分须进行纳税调整。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为本企业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可在税前扣除。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6)所得税汇算清缴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企业按国家统一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办法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贴,可在税前据实扣除,暂不计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超过规定标准缴纳或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或各种名目的住房补贴,一律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在12%的范围内可以税前据实扣除,但超过12%的部分应作为工资标准,不得在税前扣除。
G. 住房公积金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何扣除
住房公积金在所得税汇算时是按照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回资的3倍封顶来计答算基数,对超过部分须进行纳税调整。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为本企业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可在税前扣除。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H.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
1、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通过银行汇款或者支票方式缴纳的。
2、住房公积金月汇缴金额=缴存基数x缴存比例;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合同工按月聘用工资计算);
4、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个人和单位各为8%-15%,具体由单位根据其经济承受能力在规定的缴存比例幅度内确定。
(8)所得税汇算清缴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程序:
1、单位缴存登记。
单位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应填报《玉溪市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和提交《职工工资花名册》,如实反映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基本情况;
2、单位代扣、代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和单位应履行的义务。其缴存行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3、单位汇缴。
单位在办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手续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住房公积金采取单位按月汇缴方式。单位在发放职工工资时,代为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应缴存的部分,在发工资五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汇缴手续。
单位在办理每月住房公积金汇缴时,如本月有人员增减均应填写《玉溪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有补缴的应填写《玉溪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交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到银行办理汇缴手续。
I.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能否全额扣除
代扣职工部分不涉及税前扣除问题,也不允许税前扣除。单位负担部分只要不超过规定额度是允许全额税前扣除的。
J. 住房公积金入管理费汇算清缴怎么做
关于住抄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和袭标准,主要是以下两点:
1、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采取提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发放职工住房补贴的,应当在个人账户中予以注明。
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而对于住房公积金入管理费汇算清缴,则这样做:
1、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
2、企业以后期间缴纳企业代扣住房公积金部分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3、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注:单位承担的部分)
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注:个人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