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参加工作时间一样,月工资额一样,为什么住房公积金总额不一样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一样,因此公积金总额不一样。
比如,甲方公积金缴存1800元,乙方公积金缴存2000元。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得到的公积金总额就会不同。
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属于不同的用途,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与社保的基数存在差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随着社保支出缺口的增加,社保的缴纳比例和相关政策变化频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㈡ 公积金的疑问
国家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目的是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公积金的来源是职工个人每月从工资中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每月为职工同比率配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单位和个人各8%。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专款专用。
只要办过购房贷款,每年就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
提取办法如下:
首先职工向单位申请,单位予以核实后给职工开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盖好单位预留在银行的印鉴。职工将借款合同,每月还贷款的存折及支取申请书带着,到上储蓄所办理。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房。
如果你一次性付款买了房子,只要在半年内,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可以提取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如果你公积金帐户余额为1870元,可提1800元。因为装潢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都是不可以的。
办理按揭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用于归还贷款。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不得提取帐户内的公积金。办理过贷款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帐户内的公积金用于还贷。
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手续:
前提条件是,你所在的单位必须连续、足额缴交公积金一年以上(含一年),同时,因为购商品房资金不足,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带原件,留复印件)
1、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经职工所在单位同意盖章;
2、贷款人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
3、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款30%(有的地方可以是20%)的发票;
4、贷款人夫妇双方月收入证明;
5、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贷款金额与购房单价、购房面积、夫妇月收入有关。
你只要购买过商品房,住房补贴已划入中心帐户,凭购房合同,就可以提取住房补贴。
每年银行给每个公积金缴存的单位发放对帐单。你可以与单位核对。你也可以电话查询
一个家庭购房,只要夫妇双方(也仅限于夫妇双方)公积金正常缴交,以任何一方名义贷款都可以。除此之外的家庭成员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是产权共有人。
目前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是15年。年龄可延伸到退休后5年。月还款额不能超过月收入的40%。如果你的月收入是1500元,乘以40%,月还款额是600元,申请期限15年,你也只能申请到8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年限越短金额定越低。目前公积金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如果夫妇双方公积金足额正常缴交;公积金贷款资金允许的话,可增加1-2万元。如果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能满足你的需要的话,可同时申请组合贷款。比如说你申请公积金贷款13万。公积金贷款按规定只审批了10万。还有3万元的缺口,那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委托行可以给你配套3万元的商业贷款,利率不同,手续一并办理。
贷款还清后,可凭贷款结清凭证、身份证、保管抵押物凭证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个人住房贷款等额本息还款万元贷款月还款额表
贷款年限 还款次数 (公积金)月利率 月还款额 (商业)月利率 月还款额
2 24 3 432.471 3.975 437.684
3 36 3 293.463 3.975 298.677
4 48 3 224.005 3.975 229.252
5 60 3 182.365 3.975 187.660
6 72 3.375 156.679 4.2 161.235
8 96 3.375 122.125 4.2 126.789
10 120 3.375 101.483 4.2 106.261
12 144 3.375 87.795 4.2 92.689
14 168 3.375 78.082 4.2 83.093
15 180 3.375 74.219 4.2 79.287
如果贷5万元,贷5年,月还款额为5万*182.365=911.825
贷5万元,贷10年,月还款额为5万*101.483=507.41
贷5万元,贷15年,月还款额为5万*74.219=371.09
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40%。
“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由单位到公积金开户行购买。
一次性付清房款可以提取公积金。但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买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办理交易手续,再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除了提供前面我所说的资料外还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所有税、费发票和房屋评估报告。
目前由于公积金贷款需求量较大,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只要你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申请。
。
购房的在半年期限内可以提取公积金。贷款的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还贷。还贷金额直接转入还贷存折卡上。办理时需要带上贷款合同、还贷存折卡(带原件,留复印件)。
职工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妇双方正常、足额缴交公积金,以任何一方名义贷款都可以。
那么没打结婚证,购房时想用对方的名义贷款或提取对方公积金都是不可以的。
办理了结婚登记,购房时就可以对方名义贷款或提取对方的公积金。
公积金在什么地方缴存,就在什么地方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目前贷款最高限额为10万元,如果夫妇双方正常缴交,可在此基础上增加1-2万元。年利率:5年以下3.6%,5年以上4.05%。公积金贷款年限目前是2-15年。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这之间任意选择。
公积金提取办法规定,职工购房凭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在半年内可提取公积金。因购房贷款的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还贷。这体现了公积金的连续性和互助性的原则。但职工的货币化补贴只要凭购房合同就可以一次性提取。
公积金提前一次性还清只需到开户行申请就可以办理。银行是根据你还款前所剩的本金计算利息。公积金提前还贷不交违约金。
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还贷,只需提供借款合同、月还款存折卡及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支取单即可。提取的金额是100元的整数倍。
提前还贷是按实际贷款年限算。
㈢ 住房公积金里的钱取光了,买房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您好,公积金贷款还是可以的,原则上公积金可以贷账户余额的40倍但不超过30万,过几个月您公积金账户有钱了您就可以办理贷款了。
㈣ 如何填补中国的养老金缺口
近年来,中国养老金缺口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对于中国养老之困的讨论由来已久,如今形势更加严峻,改革更加迫切。本文通过对中国养老金缺口的分析,指出当前中国养老金缺口主要来自人口老龄化和转轨成本两方面因素,并结合中国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分析进行了国际比较,提出了如何在缴存比例、单一支柱、国资划拨、退休年龄这四个方面深化改革的政策建议。
中国养老:已非远虑,而是近忧
“老龄化”是现在进行时。根据中国统计局数据,中国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已经在2013年见顶。2015年中国老年人(65岁以上)抚养比为13%,之后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和老年人抚养比将陡峭化上升,2035年中国老年人抚养比将达到33%,超过当前西欧的水平,2040年中国老年人抚养比将超过同期的美国。考虑到中国当前的就业和退休年龄,2050年时中国退休年龄人口占就业年龄人口比例将达到103%,而目前这一比例为35%,也就是说目前三个就业年龄人口抚养一个退休年龄老人将转变为一个就业年龄人口抚养一个退休年龄老人,形势十分严峻。
仅从人口年龄中值比较来看,中国目前人口37岁的年龄中值已经超过了发展中国家和中高收入国家,向发达国家和高收入国家靠近,但从人均收入来看,却远远达不到这一水平。目前中国人口年龄中值已经大幅高于同处发展中国家和金砖四国行列的巴西和印度。根据联合国数据,2015年中国人口年龄的中值已经37岁。2035年时中国人口年龄中值将升至46岁,相当于现在年龄最大的日本、德国和意大利。2050年时这一数值将达到50岁。
中国养老之困已是摆在眼前的“近忧”。中国社保制度历经多年改革,确已取得长足的进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存逐年增加,1989年以来的年均增长率达到了28.5%,参保人数也快速提升,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率从1989年的5%提升至2014年的62%。今年《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先后颁布,标志着我国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和投资运营改革的重大突破。但是,截至2014年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18万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0.38万亿元,合计约3.56万亿元,仅占2014年GDP的5.6%。不考虑财政补贴,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收不抵支,收支缺口为1300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显示,2015年的收支缺口将扩大至3000亿元。这样的结存和收支现状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以及过去改革没有补缴的历史成本呢?
中国养老金有多大缺口?
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现状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大制度构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的合并,是覆盖城乡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记入个人账户管理。因此理论上不存在现收现付导致的资金缺口问题。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由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的收缴用于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由个人缴费累积,供个人支取,死后可以继承,理论上不存在现收现付导致的资金缺口问题。统筹账户的收缴用于发放基础养老金,采用现收现付制,当支出超出征缴收入后,就会产生缺口。转轨成本和人口老龄化共同导致了基础养老金的收支缺口。所谓转轨成本主要是指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没有补缴历史债务,从而使得一部分人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仅缴纳了部分,但是在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甚至还可以保持以前更高的替代率。这样的改革方式导致中国养老金存在很长时间的转轨期以及很重的历史债务包袱。
基础养老金缺口
按照上述假设,我们测算了中国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的收支缺口,结果如下:
不考虑财政补贴,2014年的支出已经超过征缴收入,出现收支缺口。同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18万亿元的累计结存将于2019年消失殆尽。如果维持近年来的财政补贴力度(约占公共财政支出的2.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累计结存将于2023年消失殆尽。
2014年至2050年间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累计缺口的现值为41万亿元,相当于2014年GDP的60%,其中转轨成本为26%。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累计缺口相当于2014年GDP的53%,机关事业单位为7%;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的转轨成本为20%,机关事业单位是6%。
2050年征缴收入和支出的缺口将达到35万亿元,占2050年财政支出的15%,占2050年GDP的4%。对比2014年,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仅占当年财政支出的2.3%,占当年GDP的0.6%。
分阶段看,2023年前是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最佳窗口。2023年前,参保职工人数持续增加,虽然同期退休人数也在增加,但收支缺口较小,维持当前的财政补贴力度,养老金仍能有一定的结存。2023年至2040年间,参保职工人数变化不大,但退休人数还在增加,退休人员抚养比明显下降,收支缺口逐渐扩大,但所需财政补贴仍然可控。2040年后,参保职工人数开始下降,但退休人数继续增加,养老金收支情况急剧恶化。
四问中国养老之困
我们将前文养老金缺口测算中的一些关键指标做了国际比较,并结合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分析,我们认为缴存比例、单一支柱、国资划拨、退休年龄这四个方面的问题与当前的养老困局息息相关,而针对这四方面的改革也将极大的改善基础养老金的收支。我们汇总了四种假设下对养老金缺口的影响,如果四种做法并行,基础养老金缺口将从-60.1%转为正的结存1.8%。
养老金缴存比例能否下调?
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的养老金缴存比例排名居前。根据世界银行对近140个国家或地区基本养老保险缴存比例的统计,中国28%的缴存比例排名第九,排在中国前面的是新加坡(34.5%)、意大利(33%)、罗马尼亚(29.1%)、印度(29%)、西班牙(28.3%)等。我们曾对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进行过研究,可知这34.5%的缴存比例包含了养老、住房和医疗三大部分,如果按照同样口径对比中国的话,这一比率是64%,反而大幅高于新加坡。另外,美国基本养老金的缴存比例为12.4%,瑞典为18.9%,老龄化很严重的日本为15.4%,都低于中国。
如此高的缴存比例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不利于企业经营和投资,尤其在当前的宏观背景下负面影响更加突出。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存比例20%),企业还要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10%)、失业保险(1%)、生育保险(0.8%)、工伤保险(0.3%)和住房公积金(12%),合计缴存比例高达44.1%。强制性的社保缴存要求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成是一种税负,企业的税负压力过大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降低了企业投资和创新的意愿,这也是当前经济增长疲弱的主要原因之一。
过高的基本养老金缴存比例也限制了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的发展。中国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颁布已经11年了,但是截至2014年年底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7689亿元,占中国社保养老基金总和的14%,占2014年GDP的1.2%;参加职工2293万人,仅占城镇就业人员的5.8%;并且建立企业年金的多是大型国企,绝大部分企业并没有参与。有人将中国的企业年金类比美国的401(k),其实除了名义上的第二支柱的地位之外,其他相似之处实在太少。发展缓慢的一个原因是年金的递延税制度在2013年底才出台,且可递延的比例太低,另一个主要原因则是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的缴存比例过高,限制了企业年金的发展空间。
降低缴存比例已是当务之急。如前文所述,在转轨成本和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我国养老金的支出压力很大,这也是降低企业缴存比例的最大障碍。但是转轨成本是过去制度改革遗留的历史问题,根据我们测算,企业缴存比例下调1个百分点至19%,养老金缺口现值占2014年GDP的比例提升5个百分点。转轨成本若由国家承担,足以支撑企业缴存比例下调5个百分点至15%。
单一支柱能维持么?
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11年上涨10%。从2005年至2015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基本上每年都上调了10%,这一上涨速度与同期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涨幅基本一致,大幅跑赢了CPI。连续较大幅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是由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历史基数过低,但是连续11年大幅上调也严重增加了养老保险支付的压力。近年来基本养老金的人均支出增速明显高于人均缴存,按照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将加大养老金的缺口。
2013年中国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为53%。国际上提出替代率应该为55%以上比较合理,相比这一数字确实还不到。但是需要区别的是,国际上提出的替代率指的是养老金三大支柱共同提供的替代率,而我国第一支柱就提供53%的替代率,从这个角度看,基本养老金达到这样的替代率已经不低。
退休工资10%的增长率,基本养老金53%的替代率,能维持么?给定目前基本养老金的结存和收支状况,答案必然是否定的,因此,结论很明显。
其一,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应予明确。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美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增长幅度基本与物价涨幅挂钩,2015年上调了1.7%。假设2016年之后,每年新退休人员按照当期的替代率得出退休当年的工资,之后退休工资上涨保持略高于物价涨幅,即4%,那么2014年至2050年的基础养老金累计缺口占2014年GDP的比例将从60%下降至30%。
其二,基本养老金不应成为唯一支柱,发展企业年金应与降低基本养老金缴存比例、改革递延税同时推进。根据我们对美国的社保制度做过的分析,美国已经形成了多层次的养老制度体系,为居民养老提供多重保障,对整个社会以及金融市场产生深远影响,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金的结存占比仅为10%。从美国退休人员收入来源的角度来看,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只占总收入的35%,它提供的平均替代率约为34%。
国资划拨是否可行?
划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合乎情理。国有资本本应归全民所有,划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1997年十五大之后,国企改革进入了改革攻坚战阶段。针对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中下岗职工增多的情况,中央政府做出了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即“两个确保”的重大决策,但是这部分欠账在当时并没有充实,而是采用借“新人”的钱来养“老人”,这个欠账一拖就是18年。2015年年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制度改革再次采用这种方式,历史成本依然没有补缴。因此,既然历史欠账跟国企息息相关,那么划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也合情合理。
划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这一提法由来已久,但是,划拨国有资本的进展却很缓慢。截至2014年年底,国有股减转持资金和股份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累计2,384.11亿元,仅占国有企业净资产的1%。而央企利润上缴后调入公共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的部分也是微乎其微,2014年的数据显示,央企平均上缴利润的比例为8%,其中调入公共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的部分仅占央企上缴利润的13%,即央企利润的1%。地方国有企业在这方面的进展更是缓慢。
划拨国有资本充实养老金能有效降低养老金缺口。2013年底国有企业总资产186万亿元,净资产43万亿元(其中非金融类国有企业总资产104万亿元,净资产37万亿元,金融类国有企业资产数值是估算的)。根据我们测算,如果把国有企业股权每五年划拨10%给社保,至2030年划拨至40%后保持不变,假设1倍的市净率,3%的分红收益率,净资产按照GDP名义增长率增长,那么将分红收益折现后相当于2014年GDP的25.2%,基本可以抵消转轨成本。如果每五年划拨15%,至2030年划拨至60%后保持不变,那么将分红收益折现后相当于2014年GDP的37.9%。
为什么需要延迟退休?
从人口寿命提升的角度来看,延迟退休存在可行性。当前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这是在1978年时确定的。根据2015年联合国人口预测,1978年释中国人口的预期寿命是65岁,而目前中国人口的预期寿命已经提升至75岁。
从国际对比来看,我国的退休年龄偏早。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统计,亚洲地区日本的退休年龄为65岁,韩国目前为60岁,并将在2033年前提升至65岁,新加坡为62岁,印度60岁,普遍高于中国。而欧美地区的退休年龄通常在65岁左右。
假设2016年公布提高退休年龄,2020年开始正式实施,每五年提高1岁,2050年平均退休年龄从当年的56岁提升至62岁,根据我们测算,2014至2050年的基础养老金累计缺口占2014年GDP的比例将从60%下降至27%,下降33个百分点
㈤ 请问如何解决保障性住房近万亿资金缺口
要让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足额到位,首先必须提高各级地方政府的认识。只要各级政府对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认识上去了,积极性激发出来了,地方政府绝对有能力、有办法来筹足建设资金。一项好的政策,只要地方政府坚决落实,困难一般都能够克服;只要地方政府不落实、不执行,小困难也可能变成大困难。
其次,一定要把保障性住房当成产业来看待、来经营。保障性住房是一项长期任务、长期项目,其建设、分配,而且今后物业管理、修缮、维护等都是长期性的。因此,保障性住房必须当作一个产业来经营,实行“政府主导、商业运作”。政府需要做的是,牵头建设、监督监理、保证质量,给予土地、税收、信贷等优惠,公平合理分配等。而具体施工建设、维护管理等必须交由开发企业、物业企业经营管理。开发企业、物业管理根据商业运作进行,政府必须尽快建立保障性住房在土地、税费、信贷等优惠政策,这是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一步。
具体就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资金缺口问题,可以考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土地出让金、公积金增值收益和贷款以及商业银行贷款多方筹集。按照土地出让金10%用于保障房建设来看,去年全国土地出让金2.9万亿元,就是将近3000亿元,如果提高到20%,就是6000亿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能提供400亿元;国开行已与住建部签署1000亿元的贷款协议;中央财政投入1200亿元;再加上公积金资金支持保障房试点的筹集资金,基本就达到了9000亿元。剩余4000亿元缺口,可以依靠商业银行贷款来解决。
中国银监会已经要求商业银行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的贷款需求。商业银行每年新增贷款在8万亿元以上,如果5%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贷款就是4000亿元。商业银行支持保障性住房贷款,为了保证其收益不受损失,财政可以适度给其贴息一部分,把贴息这部分优惠给予保障性住房购买对象。总之,只要有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决心,资金缺口将不是太大的问题。余丰慧
㈥ 关于个人公积金贷款的一些问题
1.要咨询当地的具体政策,因为各地的做法有差异。
2.你可以提取自己帐户中的公积金,用于装修。但要凭装修单据事后申请提取(如果你们分开住,最好装修单据开你的名字)。
㈦ 住房公积金里的钱取光了,买房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国家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目的是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公积金的来源是职工个人每月从工资中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每月为职工同比率配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单位和个人各8%。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专款专用。
只要办过购房贷款,每年就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
提取办法如下:
首先职工向单位申请,单位予以核实后给职工开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盖好单位预留在银行的印鉴。职工将借款合同,每月还贷款的存折及支取申请书带着,到上储蓄所办理。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房。
如果你一次性付款买了房子,只要在半年内,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可以提取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如果你公积金帐户余额为1870元,可提1800元。因为装潢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都是不可以的。
办理按揭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用于归还贷款。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不得提取帐户内的公积金。办理过贷款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帐户内的公积金用于还贷。
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手续:
前提条件是,你所在的单位必须连续、足额缴交公积金一年以上(含一年),同时,因为购商品房资金不足,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带原件,留复印件)
1、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经职工所在单位同意盖章;
2、贷款人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
3、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款30%(有的地方可以是20%)的发票;
4、贷款人夫妇双方月收入证明;
5、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贷款金额与购房单价、购房面积、夫妇月收入有关。
你只要购买过商品房,住房补贴已划入中心帐户,凭购房合同,就可以提取住房补贴。
每年银行给每个公积金缴存的单位发放对帐单。你可以与单位核对。你也可以电话查询
一个家庭购房,只要夫妇双方(也仅限于夫妇双方)公积金正常缴交,以任何一方名义贷款都可以。除此之外的家庭成员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是产权共有人。
目前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是15年。年龄可延伸到退休后5年。月还款额不能超过月收入的40%。如果你的月收入是1500元,乘以40%,月还款额是600元,申请期限15年,你也只能申请到8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年限越短金额定越低。目前公积金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如果夫妇双方公积金足额正常缴交;公积金贷款资金允许的话,可增加1-2万元。如果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能满足你的需要的话,可同时申请组合贷款。比如说你申请公积金贷款13万。公积金贷款按规定只审批了10万。还有3万元的缺口,那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委托行可以给你配套3万元的商业贷款,利率不同,手续一并办理。
贷款还清后,可凭贷款结清凭证、身份证、保管抵押物凭证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个人住房贷款等额本息还款万元贷款月还款额表
贷款年限 还款次数 (公积金)月利率 月还款额 (商业)月利率 月还款额
2 24 3 432.471 3.975 437.684
3 36 3 293.463 3.975 298.677
4 48 3 224.005 3.975 229.252
5 60 3 182.365 3.975 187.660
6 72 3.375 156.679 4.2 161.235
8 96 3.375 122.125 4.2 126.789
10 120 3.375 101.483 4.2 106.261
12 144 3.375 87.795 4.2 92.689
14 168 3.375 78.082 4.2 83.093
15 180 3.375 74.219 4.2 79.287
如果贷5万元,贷5年,月还款额为5万*182.365=911.825
贷5万元,贷10年,月还款额为5万*101.483=507.41
贷5万元,贷15年,月还款额为5万*74.219=371.09
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40%。
“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由单位到公积金开户行购买。
一次性付清房款可以提取公积金。但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买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办理交易手续,再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除了提供前面我所说的资料外还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所有税、费发票和房屋评估报告。
目前由于公积金贷款需求量较大,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只要你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申请。
。
购房的在半年期限内可以提取公积金。贷款的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还贷。还贷金额直接转入还贷存折卡上。办理时需要带上贷款合同、还贷存折卡(带原件,留复印件)。
职工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妇双方正常、足额缴交公积金,以任何一方名义贷款都可以。
那么没打结婚证,购房时想用对方的名义贷款或提取对方公积金都是不可以的。
办理了结婚登记,购房时就可以对方名义贷款或提取对方的公积金。
公积金在什么地方缴存,就在什么地方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目前贷款最高限额为10万元,如果夫妇双方正常缴交,可在此基础上增加1-2万元。年利率:5年以下3.6%,5年以上4.05%。公积金贷款年限目前是2-15年。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这之间任意选择。
公积金提取办法规定,职工购房凭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在半年内可提取公积金。因购房贷款的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还贷。这体现了公积金的连续性和互助性的原则。但职工的货币化补贴只要凭购房合同就可以一次性提取。
公积金提前一次性还清只需到开户行申请就可以办理。银行是根据你还款前所剩的本金计算利息。公积金提前还贷不交违约金。
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还贷,只需提供借款合同、月还款存折卡及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支取单即可。提取的金额是100元的整数倍。
提前还贷是按实际贷款年限算。
㈧ 我觉得公积金闲置很亏,于是想买个小房子,用公积金还贷款,如何操作
本文发表在《现代商业》作者:张全超
浅谈我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制度存在的的问题
前言: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积金在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日新月异,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却相对滞后,在这里我简单谈一下在工作中发现的我国公积金提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4条规定,职工在购房、建房、修房、租房、还房贷、出境定居、丧失劳动能力及离退休等多种情况下均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但如果一个职工购房时同时要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这个要求能不能被满足呢?这个问题如果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的话,答案是否定的。如果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只允许从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提取当年的还本付息额,目前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这种情况下公积金提取的管理方法基本相同。那么这种管理方法是否合法合理呢?
经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他们给出了这种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的依据:一是如允许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同时又提取公积金余额,则公积金中心所管理的公积金被大量支取,将无法满足其它职工的贷款需求,所以对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要限制其提取公积金。二是2005年1月10日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第8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第19条规定:职工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提前还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以上解答,我认为在经济和法律两方面其均存在不合理之处。
从经济方面来说,这种公积金管理方法大大提高了职工的贷款成本。比如一位职工要购买价值30万元的房子,自有现金20万元,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有余额5万元,如果到商业银行贷款,只要贷款5万元,然后支取公积金账户的5万元便能付清房款。但如果他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要贷1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才能付清房款。因为只要他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中自有的5万元就不允许全部提取了,结果是这个职工实际需要贷款5万元,申请公积金贷款却要贷款10万元并支付10万元的贷款利息。目前商业银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已经按基准利率下浮30%执行了,这个利率水平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差无几,经对多位准备办理住房贷款的职工调查结果显示,公积金账户内有一定余额的职工均打算放弃办理公积金贷款,而去选择普通商业贷款以降低贷款成本。
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来是具有互助和保障性质的贷款,理应比商业银行贷款更加优惠,但限制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却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际成本大大高于商业银行贷款的成本,这如何能体现出公积金贷款的互助性质和保障性质?同时为了保证满足其它职工贷款需求而不允许职工提取本人的公积金是舍本逐末的行为。国务院《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属于职工个人,所以应该首先满足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的要求,其次才是满足其它职工的贷款需求。同时即使允许公积金贷款者提取公积金,也并不必然会出现公积金被 “大量提取”而“无法满足其它职工贷款需求”的现象。因为据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我市有30万以上的职工缴存公积金,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却只有2万人,2万人中申请全部提取公积金的人就更少了。当前房地产市场低迷,贷款人数以及申请提取的人数日趋减少,而公积金缴存额却呈增加趋势,公积金管理中心假设的公积金出现缺口的情况并不会必然出现。
从法律规定方面来看,不允许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没有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新、大修自住住房的……。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来看,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所有权属于职工个人,职工在购房时完全可以申请提取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纵观《条例》,没有任何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不允许职工提取公积金余额的规定。2005年1月10日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意见》不能作为不允许支取公积金余额的法律依据。从效力方面来看,这个《意见》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任何一种,只是行政部门内部文件,效力较低,国务院《条例》总则第一条就指明了《条例》的宗旨是“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而《意见》明显和这一宗旨相悖,其和国务院《条例》相抵触的部分自然无效。从适用范围来看,这个《意见》是下发给“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就是说,这个意见只是在行政部门内部流转,没有向社会公布。不能产生普遍的约束力。同时该《意见》其第8条和第19条规定分别位于该《意见》的文首和文尾,没有严格呼应,措词不严谨,存在空白点和矛盾点,使人难以理解,尤其是第19条规定强调要对使用商业性贷款的职工也限制其提取公积金,这一规定由于过于不合理,在大部分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均没有得到执行,比如笔者所在地区有商业住房贷款的职工就可以全部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中会出现以上不合理之处我认为存在立法体制方面的原因。国务院《条例》第6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第9条规定:(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同时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意见》则规定“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办法。”这样通过一级一级的行政机关的授权,使最基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拥有了合法立法权(广义的),基层公积金管理机构自己制定公积金管理制度也成了合法的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制订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在我国,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职工对不允许提取公积金的管理行为不服时,只能对具体管理行为提起复议或诉讼。但是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公积金管理机构自己制定的管理制度又成为自己管理行为合法的依据。在这样一个怪圈中,公积金贷款职工提取公积金的要求不可能被支持。
综上所述,我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的不合理方面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公积金提取管理制度导致的后果是:缴存公积金越多的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所要承担的实际利率就会越高,公积金账户稍有余额的人将不会选择去办理公积金贷款而会去选择商业银行贷款。这种将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排除在公积金贷款的大门外,即使进入大门也要被迫承担超额利息的作法构成了对职工公积金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侵犯,造成了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平现象的出现。
目前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正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刺激购房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如果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不做调整,无疑是与国家基本政策背道而驰的,各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公积金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参考文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各部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㈨ 公积金使用率超100%缺口怎么补
公积金补交的流程:
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内)(此表可在网上容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
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
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