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沈阳市离职了提取公积金都需要什么手续
在沈阳市离职了提取公积金需要手续:
本人持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版印件、解除劳动关权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住房公积金卡、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持上述资料到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提取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5、户籍迁出本市: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口户籍迁移证明。
『贰』 沈阳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叁』 关于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事情
您好,按你的情况,应该说缴存的基数不会低。
现在按沈阳的政策,只内要你已经连续缴存容半年以上了,那么你可以满足个人上限25万,夫妻双方40万。但是也要看你的房值,一般新房能贷7成,只要7成这个数字在以上条件对应的金额之内就可以贷下来,取二者中的低值。
『肆』 沈阳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了 以后还能交嘛
如果你在沈阳有房子,并且房子是你的名,就可以取,带上房证等资料,(具体可以咨询公积金中心)可以领取出来,以后可以继续缴纳,但是全款缴纳。
如果你在沈阳没有房子,必须要销户才能取钱,以后不能继续缴纳。
『伍』 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提前还款怎么办 看完秒懂
公积金贷款提抄前还款流程是什么如下:
1.提前全部还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办理提前全部还款手续。
2.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原贷款担保方式为低押+保险且抵押登记尚未办理的,还需持保单正本、本人身份证和相关协议到市中心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减保手续,最后签订完的协议应由贷款银行及时送交相应分中心。
3.原贷款担保方式选择抵押+保险且抵押登记已完成的和选择非抵押+保险的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同时缩短贷款期限: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签订完的协议应由贷款银行及时送交相应分中心。
4.原贷款担保方式选择抵押+保险仍在保险期内的,且抵押登记尚未完成: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同时缩短贷款期限,可直接到担保中心办理。
『陆』 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己还清了,到哪里办理消贷手续
银行出具还清证明,拿着去房管局做撤销抵押就可以了!
『柒』 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如何办理
还贷比较容易,也得好几趟。
当天,带着贷款合同、担保(合同)、身份证,去贷款的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凭单,去银行还款。带回“回执”。
一周后,凭单,去房地产大厦2次,办理撤抵押手续。最后给你相关材料。ok
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通讯表
管 理 部 联系电话 地 址
管理中心 96688 沈河区彩塔街17号(彩电塔南)
和平管理部 22713659 和平区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沈河管理部 23936201 沈河区彩塔街17号(彩电塔南)
铁西管理部 25891893 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对面)
皇姑管理部 23495673 和平区哈尔滨路33号1门(12线每家玛超市对面)
大东管理部 24357993 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矿山机械厂南门斜对面)
沈北管理部 89601612 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苏家屯管理部 89138568-8009 苏家屯区牡丹街63号
新民管理部 27617763 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辽中管理部 87828903 辽中县南环路1栋1号
法库管理部 87115883 法库县法库镇晓东街
康平管理部 87338256 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
『捌』 沈阳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3、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4、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8)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注销程序扩展阅读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玖』 沈阳住房公积金销户需要什么手续
住房公积金销户手续同样必须通过汇交单位办理,由汇交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理销户手续。办理销户手续,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离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证及身份证。 (2)具有本市户口调离本市的,应提供户口迁出证明及调出单位证明办理销户。 (3)具有外地户口的职工调离本市,应提供外地身份证、户口本及调入单位证明办理销户。 (4)出国定居的,应提供国外定居证明办理销户。 (5)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办理销户。
『拾』 提取封存沈阳住房公积金 个人能不能销户呢
员工销户需要满足销户提取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