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原单位部门已经解散,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手房提取: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公积金提取印件;
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专印件;
公积属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二手房提取:
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
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Ⅱ 企业倒闭后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个人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没有续交满两年以后,就可以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现金了。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1.提供职工人事挡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从新就业证明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政及复印件;
3.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及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还需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2)企业解散员工住房公积金怎么办扩展阅读:
公积金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Ⅲ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支取住房公积金
如果你不打算在A市工作的话,可以提取出来的。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直接提取现金的,但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一、离、退休支取: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离、退休批文、复印件。
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二、出国、出境定居: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关部门批准移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内地证明文件、复印件。
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三、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终止劳动关系批文、复印件。
4、已托管的职工可由本人办理销户支取业务,未托管的需单位证明,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四、在职期间去世的:
1、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已故职工死亡通知单。
4、公证处出具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的公证书。
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五、购买自住住房: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①购买商品房支取需提交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及购房首付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
②购买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交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售房计价表及购房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
③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
4、须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
5、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七、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出具的贷款帐户的应还贷款余额。
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职工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须满伍千元的方可办理部分支取还贷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6、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办理须知为方便各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和职工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现将中心支取住房公积金规定作具体说明(办理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必须提供相关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中心在审核原件无误后留相应复印件备案存档):
凡属单位正式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时,单位须对个人申请书审批盖公章,应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带本人相应支取手续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相应支取业务。
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符合中心支取规定的,可由本人凭个人的有效证件及相关手续的原件、复印件到中心直接办理相应支取业务。
职工因在巴州境内调动工作:
第一步、调入单位业务人员在职工调入当月给职工作增加汇缴,调出单位业务人员在职工调出当月给职工作封存业务。
第二步、调出次月由调出单位业务人员带单位印鉴及本人调动手续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职工帐户转移、合并业务。
单位职工因离退休、调出巴州时:
单位对本职工做减少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次月可为职工办理销户支取业务。职工本人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调动手续原件、复印件,3异地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4离、退休批文、复印件,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相应销户支取业务。
三、职工在职期间因故死亡的(职工因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一样),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销户本息余额。在单位减少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次月可为职工办理销户支取业务。其遗嘱继承人、合法继承人的申请书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应带单位收据和印鉴,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的法律手续原件、复印件,并提供经公证机关公正具法律效力的继承人公证书到中心办理相应销户支取业务。
四、职工因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含自动离职、辞职、退职、解雇、工龄买断、下岗、开除、判刑等),女职工年满40岁、男职工年满45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三年后仍未再就业的,与原单位已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带本人有效证件及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复印件,由本人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三年后仍未再就业的,与原单位未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符合中心支取规定的,应先凭单位情况属实证明将本人住房公积金关系转移至中心托管户后,再由本人提供上述手续办理相应手续。
五、办理因购房支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支取业务须提供的具体手续有: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购商品房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单位房改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须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以上各合同须为本年时间内购房,购房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须为房款总价的30%以上),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售房单位收款名称及收款帐号。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上述手续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须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
二)、职工本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本年《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上述手续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须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
三)、职工本年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须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
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须为贷款满一年的住房贷款),贷款银行还款余额单,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贷款银行收款名称及收款帐号。须是本人上一年住房公积金结转余额满伍仟元以上方可办理支取还贷业务。
在中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是本人上一年结转余额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还清的方可办理。
职工办理购房支取业务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办理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支取业务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办理以上购房支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支取业务夫妻双方须办理支取的还须提供夫妻双方的婚姻证及复印件。
Ⅳ 请问一下 ,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公积金怎么办
如果职工之前已经办理过销户提取,新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专金,需要办理新开户属手续。若职工未办理过销户提取手续,职工应将原有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单位后,由新单位为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所谓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是指职工自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之日起,至某一时段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和金额的总和。
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工作单位变动而中断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也有可能会因重新就业而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因此,对某一个职工来说,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可能时断时续。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的意义在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核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作为衡量职工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时间和计算贷款额度的依据。
Ⅳ 公司怎么给离职人员退住房公积金
无须取消,只要断交,公积金账号就被封存起来了。员工到了新单位可以补缴就可以解封。
一、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帐户无法转移且职工又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应予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为封存户:
1. 单位变更或终止时,无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的。
2. 职工合同期满,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内被解聘,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3. 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除名,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4. 职工被判刑、劳教的。
5. 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的,但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除外。
6. 职工进再就业中心,原单位已关闭或停产的。
7. 职工停薪留职,但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除外。
8. 职工因其他情况中断工资收入的,经本人申请,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予以封存。
前款第1—4项所列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封存户,第5—8项所列系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封存户。
二、 住房公积金封存户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封存帐户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封管办)集中管理,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帐户由原单位管理。职工按封存管理方式区分,前者称入管集中封存职工,后者称单位封存职工。
三、 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和封存户提取实行审批制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封管办审核,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暂委托建设银行经办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分别由封管办和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封存管理。
四、符合本办法第二条1—4项规定情形的,单位应当在终止劳动关系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封管办提出封存申请。单位应填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封存户集中管理入管清册”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封存户集中管理入管清册汇总表”,并提供有关封存原因的证明材料,到封管办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审核手续。
Ⅵ 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马上到新工作单位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专积金帐户及其结余资金转属移到新就业单位,由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及其结余资金转移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建立的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帐户内。
具体规定如下:1、 职工在离休、退休之前,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支取条件的,单位应当在中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承办银行办理转移手续,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转入市集中封存帐户。
2、职工与新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承办银行办理转移手续,由银行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从市集中封存户转入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Ⅶ 单位破产了,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回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答组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或封存手续。单位撤销解散的,其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优先偿还,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列入第一清偿顺序。
第一 依法行政,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 一个省辖市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三 职工有权检举、揭发、控告本挪单位不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第四 职工有权检举、揭发、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及增值收益行为。
第五 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中心有权处罚。
第七 单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下发限期补缴本息决定书。
第八 职工缴存的公积金计息并免交利息税。
第九 新成立的单位三十日内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
第十 住房公积金可以依法继承。
Ⅷ 破产企业工人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回日起三十答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或封存手续。单位撤销解散的,其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优先偿还,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列入第一清偿顺序。
第一 依法行政,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 一个省辖市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三 职工有权检举、揭发、控告本挪单位不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第四 职工有权检举、揭发、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及增值收益行为。
第五 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中心有权处罚。
第七 单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下发限期补缴本息决定书。
第八 职工缴存的公积金计息并免交利息税。
第九 新成立的单位三十日内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
第十 住房公积金可以依法继承。
Ⅸ 公司解散了,以前交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公司解散了,以前交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会有任何损失。公司交的社保和公积金,是交给了对应的社保局和公积金中心,公司的解散对社保和公积金无影响。
公司解散相关要求如下:
1、进入清算程序
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
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
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
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
我国未作规定。日本准予自愿解散的公司,在清算结束前经股东大会决议而恢复。德国亦然。
Ⅹ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破产时,职工公积金该怎样处理
单位发生撤销、复解散或者破产制情形的,清算时应当优先偿还所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具体做法是由清算组按规定计算出所拖欠职工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就是法律规定优先补偿员工。当然已经交的肯定不受影响,公积金不归单位管,单位只管向里面交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