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么把商业贷款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1.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购房合同原件;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户口簿原件;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4.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5.
商业贷款是用于补充工业和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的贷款,一般为短期贷款,通常为9个月,最多不超过一年,但也有少量中长期贷款。这类贷款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占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6.
商业贷款又称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北京市多家商业银行都有此项业务,如建行、农行。申请贷款手续也基本一致。
7.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抵押贷款是商业性贷款中的一种贷款方式)。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是我国公民因购买商品房而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贷款,有关银行规定,凡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即可申请贷款品种:一是参加住房储蓄的居民;二是住房出售商和贷款银行有约定,由房地产担保企业为居民购房贷款向银行提供担保。
8.
商业贷款是指统计期末,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担保余额中,为商业贷款提供担保所占的比例。
『贰』 换单位了,住房公积金怎么转
一、本市同抄行转移、本市跨行转移袭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到本市新单位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承办网点直接办理,材料留存银行备查。
二、本市跨“中心”转移或转县(市)各管理部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如省直、煤炭、铁路或各县(市)管理部等缴存的职工,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新单位的公积金账号、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结息转移手续。有关材料留存市管理中心备查。
『叁』 辞职后如何转住房公积金 个人可以自行缴纳吗
辞职后,个人不能自行缴纳住房公积金,必须以单位名义缴纳;所以如果想要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需要挂靠新单位或者找到新到位,由单位名义进行缴纳。
辞职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第一、由职工所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开户及缴存手续。
第二、本人持住房公积金银行卡、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开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部申请开具缴存证明,管理部同时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上为职工提供建设银行转账账号。
第三、迁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在当地的缴存款项划转至管理部提供的建设银行转账账户内。
第四、职工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的补缴手续。
(3)转住房公积金申请扩展阅读
北京市辞职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1、非京籍农业户籍的职工离职离京的,可以个人办理销户提取。
2、非京籍城镇户籍的职工离职离京,住房公积金是封存在北京的原单位账户中,可通过原单位经办人办理租房提取或购房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相关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等。
『肆』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版 办理要件权:(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或异地转移申请书;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通用办理流程: 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注:住房公积金转移所需材料和具体办理流程请参见各市住房公积金网站。
『伍』 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如何写
(一)单位集体转移职工住房公积金,须报资金中心审批,受托银行依据资金中心的批准文件办理有关手续。(二)职工个人转移住房公积金时,按以下程序办理,因本市范围内存在三个相互独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转移程序分别为: 1.职工在中央系统(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两个单位之间或在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与北京市在建行归集公积金的单位之间转移公积金时,职工向原单位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帐户,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签后,送交银行经办网点办理转移。 2.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中央在京单位转入北京市自行归集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所属单位时,职工向原单位提供调入证明、转入单位名称、基本结算户开户银行及帐号,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签后,连同调入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转移人身份证,送交银行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清户,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调入单位基本结算户,原帐户清户。 3.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北京市自行归集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转入中央国家机关系统时,职工向原单位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调入单位的单位名称、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由原单位办理相应的转移手续,调入单位办理开户和补缴手续。 因职工已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原单位未拖欠其住房公积金,但原单位故意扣押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原单位公积金开户建行所属区、县的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申请委托转移其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