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补缴住房公积金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管理中心不受理。
就是诉讼时效,比如你被人打了,过了诉讼期还没报案,就不能再起诉他了,起诉也不受理。1年内你都没发现,就不再受理你的请求
❷ 合同中未注明缴纳公积金,本人可以想有关机关申请仲裁吗是否已过仲裁诉讼时效
合同中未注明缴纳公积金,当事人不可以想有关机关申请仲裁,因为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公积金,劳动合同法也没有明确规定公积金。如果已经超过两年,超过仲裁时效。
❸ 深圳住房公积金,社保追回年限
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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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社保局只帮你追缴2年的依据为是将社保当作债权关系处理,这样诉讼时效为2年,所以就只帮你追缴2年,这是不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都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只要一天未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违法的状态就是存在着的,劳动者随时有权要求单位依法补缴。因此,补缴社会保险的权利是不应该受到时效限制的。所以你可以追缴你进入该企业工作以来,单位没有给你缴纳任何时期的社会保险。
第二、单位未依法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这种情况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1款。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第三、如果合同期未满,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第二点的经济补偿金的2倍进行赔偿,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87条。
第四、建议与单位协商解决,未果,依法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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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住房公积金是否有追诉期限
公积金是国家福利性政策。 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在以后是可以提取的。 在买房时也可以办理住房贷款。
❺ 我单位没有给我缴纳公积金,我是否可以起诉他,应该怎么算赔偿金
国家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没有立法,只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约束,目前有些地区的地方法规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知道你所在的城市有无此项规定。建议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或投诉。
第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应当依照这个行政法规缴存住房公积金,否则即属于违法行为。
第二,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七条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三,该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你到2008年8月1日才发现原单位只为你缴纳了两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如果欠缴情况确实如此严重,建议你首先和原单位联系协商补缴问题,应该由你负担的部分由你负责支付。如果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只能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如果还不能依法合理解决,就应当向你原单位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2008年8月1日)起开始计算,超过这个法定时效再主张权利,法律就不保护你的胜诉权。
❻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劳动纠纷是否有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限制
1、用复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制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是劳动者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肥和住房公积金,而应该分别向主管的部门投诉,要求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单位征收。这不受60日时效的限制。
2、以前很多仲裁机构受理劳动者要求单位交纳社会保险费的仲裁,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法院是不受理了,因为应该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解决。法院即使判了也难以执行。
具体可以看一下《因欠缴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中的有关观点。
❼ 有关离职后对前公司追讨住房公积金的期限
您好。复住房公积金不是法定社会制福利,要看当地的法规,比如苏州市新区要求企业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园区b类公积金则不包括住房。
所以,您应当咨询当地劳动局,询问公积金的相关政策。
如果贵地有要求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要求,您可以起诉要求单位补交,但原则上不超过2年的民事诉讼时效。
❽ 退休六年才知道单位没有交住房公积金超过诉讼时效吗
有工作证明材料,可以直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去申诉主张;
按照民法的规定,离职两年内都 可以主张,如果有争议,可以在这时效内处理。
❾ 公积金管理中心: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的管理中心不予接受
1、这句话讲的是受理时效,而非补缴年限。类似诉讼时效,逾期回不受理。
2、受理答了,公积金才会立案处理,进行调查核实,如属实会要求单位进行补缴,单位未足额缴纳的,补缴年限一般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和未依法缴纳的期限来确定(当然不能超过国家公积金制度实施的年限,1999年国家才开始强制推行住房公积金)
3、具体补缴年限,建议拨打12329(全国统一住房公积金热线)咨询。
❿ 我工作八年公司没给我叫住房公积金可以起诉理赔吗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住房公积金和“五大保险”一样,都具有强制的法律约束力。不论用人单位与职工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约定与否,均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按规定方式和金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公积金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而不是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而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也就是说,员工一旦被单位录用的,就必须在30日内为员工办理缴存登记。而且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0)住房公积金诉讼时效扩展阅读:
单位不为员工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它覆盖符合缴存条件的用人单位内所有在职职工,无论其单位性质如何,无论其家庭收入怎样,无论其是否已有住房,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都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而且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单位为员工缴住房公积金是法定义务 非可缴可不缴
网络-房公积金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