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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发布时间:2021-01-28 13:57:37

㈠ 之前在国管公积金办过按月约定提取,现在换工作变成了市管,还能继续提取吗

可以,需要先办理转移手续,将国管公积金转到市管公积金中心,到时候再去市管的公积金中心进行约定提取。

㈡ 如何在网上办理国管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业务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手机短信服务的职工,登录资金中心门户网站(www.zzz.gov.cn)“网上大厅/个人公积金业务”,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进行身份注册后,即可办理网上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业务。未开通住房公积金手机短信服务的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经办网点登记手机号码后开通网上业务。

一、网上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1.偿还资金中心贷款的购房提取。使用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购房的职工,可直接办理。

2.购租房非首次提取。已在银行经办网点办理购租房首次提取的职工,可在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后续提取,包括全款购房非首次提取、偿还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的购房非首次提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购房非首次提取、租房非首次提取等。

3.退休提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可办理退休提取。

 二、网上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1.申请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可录入相关信息申请贷款,并预约到银行办理贷款的日期。申请成功后,职工在预约日携带贷款申请材料前往银行办理手续。

2.调整每月还款额。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借款人,在不低于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可灵活调整每月还款额。

3.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可预约提前结清贷款的日期,并在约定日期前一个工作日将资金足额存入还款账户,资金中心于约定日期扣划资金结清贷款。

4.变更还款账户。借款人可将还款账户变更为本人在放款银行开立的其他储蓄账户。

 三、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业务

1.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基础信息。

2.查询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提取、转移、年度结息等业务办理情况和贷款还款明细等。

3.查询贷款受理、审批、发放等业务进度。

 四、网上打印表单业务

职工可下载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书、提取记录单、账户业务明细等资料。

 注:网上提取业务和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8:00,查询和表单打印业务的办理时间为7*24小时。

来源: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

该内容仅在北京使用

㈢ 怎样查询国管公积金约定提取成功

公积金账户余额查询可以通过如下四大服务渠道进行查询
1、当地住房公积金官内方网站。容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
3、公积金客户端APP。
4、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
在查询之前需要先设置查询密码,要求本人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初始设置。

㈣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时间怎么算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则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周期
提取周期可以是按月、季、半年、一年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问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2、什么是约定提取登记?
约定提取登记,是指需要办理约定提取的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提取人信息、提取周期、提取账号等事项。
3、办理约定提取登记应提供哪些材料?
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登记时,在提供提取相关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由职工本人签字、由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为无碳复写格式一式两联,第一联交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单位留存。
4、《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样式及填写说明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
年 月 日
单位登记号 个人编号
申请人 手机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宅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住宅电话
提取原因 是否已申请住房
公积金贷款 □是 □否
申请提取周期 □ 一月 □一季 □半年 □一年
个人银行账户 □原账户 □联名卡账户 □新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类型 □卡 □存折
个人银行账号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预留印鉴:

年 月 日
提示: 1、为与您及时核对约定提取款项是否成功入账,请提供手机号码;
2、为准确邮寄结息对账单,请慎重填写地址、邮编。
填写说明:
(1)住宅地址和单位地址可选择填写其中一项,并在表中勾选。
(2)“申请提取周期”应在表中勾选。
(3)“是否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填写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4)“个人银行账户”目前只能选择联名卡账户。
(5)其他项目如实填写。
5、约定提取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1)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及提取的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业务和约定提取业务的相关材料,管理部前台应先审核提取材料并录入提取记录单,再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非首次办理提取手续,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上限的,管理部前台核实系统中的提取记录单后,直接进行约定提取登记。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材料及预留印鉴后,将约定提取登记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原则上以系统计算出的首次约定提取日做为首次划款的日期。
(3)业务确认后,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一式两份,加盖管理部业务章,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与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一并留存。
机打《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表》样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
年 月 日
当前管理部: 编号:
登记管理部:
单位登记号 个人编号 申请人
单位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宅地址
单位地址
住宅邮编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邮编 住宅电话
提取原因 是否已申请住房
公积金贷款 □是 □否
申请提取周期 □ 一月 □一季 □半年 □一年
个人银行账户 □原账户 □联名卡账户 □新账户
个人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类型 首次约定提取日
经办人签字: 管理部盖章:

操作员:
6、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
首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是自《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中明确的“首次约定提取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以后每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均为依据约定提取周期计算出的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顺延)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7、约定提取失败后如何处理?
由于个人账户户名或账号不正确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向个人账户划款失败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该职工的约定提取登记,并通知单位经办人转告职工个人。
8、如何终止约定提取?
因职工个人申请,单位经办人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约定提取终止。
管理部接柜人员操作登记终止确认后,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终止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留存。《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终止通知》样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终止通知
年 月 日
当前管理部: 编号:
登记管理部:
单位登记号 个人编号 申请人
单位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宅地址
单位地址
住宅邮编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邮编 住宅电话
提取周期 终止原因
个人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类型 首次约定提取日
管理部盖章:
操作员:
9、什么情况约定提取会自动终止?
下列情况,约定提取将自动终止:
(1)管理中心划款失败;
(2)累计提取额达到可提取限额;
(3)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
(4)用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的,管理中心有权终止约定提取业务。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10元以下(含10元)时,管理中心将暂停约定提取划款,待下一个约定提取划款日再次进行划款,连续三次划款失败的,终止约定提取登记。
10、集中封存库内的人员可以办理约定提取吗?
集中封存库内的人员不能办理约定提取。
11、处于缓缴或封存状态的人员可以办理约定提取吗?
处于缓缴或封存状态的人员不能办理约定提取
12、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可以办理约定提取吗?
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不能办理约定提取。
13、已办理约定提取登记的账户,还可以在管理部柜台办理部分提取吗?
已办理约定提取登记的账户,不能在管理部柜台办理部分提取。
14、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办理什么手续?
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15、约定提取终止后,还可以再次办理约定提取登记吗?
约定提取终止后,可以再次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职工因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职工个人可以自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吗
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由单位经办人办理,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
●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果双方都建立有住房公积金帐户,则应由主购房人,也就是在购房合同上签名的买房人先办理提取手续,然后配偶方才可相继办理。主购房人提取时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等材料;配偶方提取时,除了要提供主购房人所提供的资料外,还需要出具结婚证和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并且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买的自住住房总价款;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他的提取记录单,配偶方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㈤ 北京公积金约定提取怎么办理

北京公积金约定提取怎么办理?当然根据公积金的流程来办理了。

㈥ 今年刚办理了国管公积金约定提取,什么时候能到账

大概3到5个工作日

㈦ 国管公积金还是不能约定提取么

不同的地方不一样,具体你应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我们这边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般两个工作日内可以到账。

㈧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时间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时间是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按照约定的时间(月、半年、季、一年),将你所提取的款项划入你本人的银行账户的过程。

1、约定提取登记时需要供的材料,约定提取登记时,除了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还需提供由职工本人签字、由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

2、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首次约定的提取到账时间是自《确认表》中明确的“首次约定提取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3、约定提取由于个人账户户名或账号不正确等问题导致管理首次向个人账户划款失败时,住房公积金管理将会终止该职工的约定提取登记,并通知其所在单位经办人转告职工个人。如果您在办理时遇到这种情况也不必担心,找有关部门询问清楚原因并解决后可再次办理。

4、约定提取自动终止。

(1)管理的划款过程失败;

(2)累计提取额度已达到您所能提取的限额;

(3)办理外部转出的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没有正当的理由而逾期三个月的;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在10元及以下时,管理将会暂停约定提取划款,待下一个约定提取划款日再次进行划款,如果连续三次划款失败,将会终止约定提取登记。

(8)国管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扩展阅读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提取)

㈨ 如何终止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因职工来个人申请,单位经办人可到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约定提取终止。管理部接柜人员操作登记终止确认后,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终止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留存。

下列情况,约定提取将自动终止:

(1)管理中心划款失败;
(2)累计提取额达到可提取限额;
(3)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
(4)用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的,管理中心有权终止约定提取业务。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10元以下(含10元)时,管理中心将暂停约定提取划款,待下一个约定提取划款日再次进行划款,连续三次划款失败的,终止约定提取登记。

㈩ 公积金约定提取怎么办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版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权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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