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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住房公积金提取

发布时间:2020-11-27 01:00:36

1. 遂宁市中心医院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 遂宁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汽车么

不可以。
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受地方住房基金管理部门的委托,利用委托人提供的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主要用于解决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买、建造住房资金不足的问题。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有合法的身份;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3.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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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答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4. 遂宁人,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内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容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5. 遂宁住房公积金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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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认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帐户是否是开在遂宁的。我在遂宁工作,但是我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是在成都,所以也没有办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6.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船山区公积金的区别

机构不一样,缴存基数不一样。
1、按照规定98年1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所在单版位要发权放住房补贴,比例最高不超过11%,也就是说,不管你是县区还是市区的,只要是98年1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单位都是扣个人12%,单位补缴23%(12%+11%),这就是所谓的1:2.但是,并非所有单位都会执行,即使执行,执行的比例也从8%—11%不等,同时也和市直,县区没有关系
2、《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同一单位的职工应执行同一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7.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末上班么

周末不上班。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以各机构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为准,15:00~17:00是全年都包括的时间段

因住房公积金使用新系统每月月底扎帐,暂停提取业务时间如下: 每月月底的最后2个工作日和月初的前2个工作日。暂停公积金提取业务。 望各单位职工互相转告。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 遂宁住房公积金个人可以买吗

您好,公积金只能通过单位缴纳,个人不能缴纳 。但是个人可以通过版挂靠公司来依法权缴纳公积金。此条答案由有钱花提供,希望对您有帮助。有钱花作为度小满金融(原网络金融)旗下的信贷品牌,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手机端点击下方,立即测额,最高可借额度20万。

9.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担保人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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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规定: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条提取截止时间
(一)一般提取
1.购买商品房期房的若属当地购房,提取时间截止到签订正式购房合同12个月内;若属跨市和市内行政辖区的异地购房,提取时间截止到取得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税务发票载明日期12个月内。
2.购买二手房的,截止到所购住房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发票载明日期12个月内;
3.购买拆迁安置房补差的,截止到售房专用发票或税务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所购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日期之后6个月内,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新建、翻建自住住房的,城镇截止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发证日期之后12个月内;农村截止到《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呈报表》批准时间之后的12个月内;
5.大修自住住房的,截止到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房屋鉴定通知书》所载明时间之后的12个月内;
6.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每年可以申请一次提取;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每年在交付房租费1个月前申请提取。
(二)销户提取
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不限制提取时间。
第四条提取程序
(一)职工到本人所在单位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领取《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党政网可下载);
(二)单位对职工填好的《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向职工提供本单位的收款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三)职工本人或所在单位持单位签署意见、盖章的《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提取(包括转账还贷)手续;
(四)公积金管理机构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职工到本单位领取;
(五)已经破产、解散、注销的单位,职工持相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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