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取出
最新《通知》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Ⅱ 住房公积金能不能取出来用
在你购买了住房(复该房产是制以你的名义购买,或购买人中有你本人,且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是可以的,需要持购房发票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去相应的银行,就可以取了。但是一年之内只能取一次,取过一次以后,在第二年取的时候就可以不用持购房发票去单位办理手续了,直接持上次的单据取银行办理就可以。
如果你没有购房,那就不可以。
Ⅲ 江汉油田住房公积金龙卡如何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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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江汉油田住房公积金在哪里领补多少
在广华局机关旁边的房地产处那里领,就是人才市场那栋楼。
Ⅳ 江汉油田职工辞职后,住房公积金为什么要求两年后才能提取
职工都辞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