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西藏拉萨市公务员每月的住房公积金需要多少
公务员公积金每月从抄公务员的工资中扣除。
2。一般情况下,公务员每月公积金扣除比例为15%的工资,公积金政策,国家补贴金额仍然是相同的,这是一个月份的公务员公积金=工资* 30%。
个月的公积金,提公务员的工资多少直接关系。与公务员职位和地理工资的组成部分。因此,如果在比较发达的地区和更高的职位,到2000年的公务员是可能的,那么每月的公积金。
② 你好,我是一名西藏公务员缴纳供房公积金已满两年,现想咨询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到内地买房
您好,中公教来育为您服务。
每个自地方都有不一样的标准,你可以去参考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网站去查询。夫妻双方都是公务员,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一起贷款45万元,一方有的话,可以贷款30万元。最新调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③ 我是西藏的公务员,工龄1年6个月,公积金有1万7左右,买房的话,能贷款多少,多久能办下来
哇 西藏公务员待遇这么好呀~~公积金是算月的~~如一个月你房贷是2000元 公积金是1000元,那么你需要另外补齐1000元才行。。
④ 我是西藏的公务员,住房公积金能在内地买房吗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这个具体要看你们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要求,按内常理来讲,容住房公积金买房一般应用于购买当地房源的房子。
公务员的住房公积金一般都是在本地购买房子的。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⑤ 我是一个国家公务员 现在在西藏工作 公积金有1万2左右 想贷款买辆车 请问我最高能贷款多少钱
公积金账户中必须有钱,才能办理贷款成功,这表示你真的交过公积金。
贷款内后:容可以随时取出来。
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有钱这个是必须的,但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依据的要看你每个月交多少,让单位出一个工资证明也有很大的作用。
我们办的时候,让我们把公积金账户给他们,里面有钱就行,然后他们查每月交多少,然后为了保险起见再开工资证明,就ok了。等一个月就能放款了。
PS:我猜西藏地区的,或许有优惠吧,你可以去银行咨询。
⑥ 西藏公务员公积金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来率3.2%左右。
住房公源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⑦ 西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手续分别是什么
条件:
《西藏自治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消费,不得挪作它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大修理自用住房时,可以向公积金缴存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言称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要的材料:
《西藏自治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
第四条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时,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或材料:
(一)借款人的居民身份证、广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由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的证明和协助扣款证明以及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的证明;
(三)购买住房的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交付30%自筹资金首期付款证明;自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理自用住房的,须有相关证明材料;
(四)依法可以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由管理中心委托的有权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质押物估价证明或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意见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五)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借款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贷款手续,代理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单位职工集体贷款的,职工提出贷款申请,委托所在单位统一办理贷款有关手续。
(7)西藏公务员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西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和贷款利率:
《西藏自治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
第九条 管理中心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金额,但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职工家庭(含双职工家庭)只能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批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⑧ 西藏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和手续有哪些
拉萨公积金的政策是:
三、贷款服务
(一)贷款具备的条件
职工(以下称借款人或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2、本人以及配偶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3、本人以及配偶在本市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且符合再次申请的有关规定;
(二)贷款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且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中心办理:
1、购买:购买职工本人自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有关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付款收据及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证明材料;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协和房屋产权证、税契完税发票。购房或集资建房是配偶方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结婚证明。
2、建造(翻建):提供规划部门批准建房文件、建房施工合同及购买建筑材料(不含装饰材料)的发票。
3、大修:提供本人或爱人的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大修该房屋的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和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4、符合上述条件,发给职工拉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手册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2)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双方收入状况证明;
(5)单位协助扣款承诺书;
(6)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资料;
(7)担保或抵押资料;
5、职工扣款账号或卡号。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委托银行通知职工签订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贷款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