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多少
据了解,2018年上海五险一金缴费基数由社保缴费基数和公积金缴存基数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1)2018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2018年4月1日起,上海社保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0%—300%,即下限为4279元,上限为21396元。
备注: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其他职工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
(2)2018年上海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8年7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7年月平均工资。
其中,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上限为2996元。
备注:2018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8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者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如果对上海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多少仍有疑问,可向上海公积金中心或上海社保局咨询。
㈡ 上海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7%。
1丶要领取住房公积金,首先需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住内房公容积金领取条件。
2丶前往当地的住房公积金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同时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会告知你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或者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员可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下载申请表。
3丶前往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将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章,并准备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
4丶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5丶住房公积金人员对你的申请审核通过后,通常会在1-3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打到指定的银行卡或者存折。
6丶在申请期间请随时注意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因此有时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会发生变化。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公积金提取人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前往国外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7、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㈢ 2016年7月上海住房公积金调整后缴存基数,比例及上下限是多少
自2016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4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5年月平均工资。专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属金缴存比例: 2016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5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
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16年度月缴存额上限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49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276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至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1782元。
㈣ 2016上海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及补充公积金比例
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在不大于各8%不小于各1%的范围内,由单位自行确定,其缴存额没有上下限限制。 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职工每月工资收入中代为扣除;单位为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承担。
㈤ 请问上海市的公积金的缴存额和缴存比例是多少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7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规定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1、各单位应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3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4年月平均工资;
3、201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4、201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2015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4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四、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1、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29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924元;
2、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5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㈥ 2017年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上海市2017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版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权定。2017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7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㈦ 2015年上海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多少
2015年上海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基数是16357,最低是1814。缴费比例是公司和个人各缴纳7%。具体问当地社保中心和51社保网。
㈧ 上海市个人公积金缴费标准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3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4年月平均工资。
201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5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4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四、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29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924元。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5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为提高效率,2015年度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的方式。市公积金中心通过登报公告、网上公告的形式提前向社会发布基数调整信息以及基数调整文件资料、业务办理要求和网上调整操作流程。各单位应积极采用网上调整方式进行基数调整,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的基数调整专栏查阅、下载和直接办理。
㈨ 2016上海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是多少
根据《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通知》的内容,2016年度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817元,下限为3563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各保险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公司20%,个人8%;
2、医疗保险:公司10%, 个人2%;
3、失业保险:公司1%, 个人0.5%;
4、工伤保险:公司1%, 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公司1%, 个人不缴纳;
6、住房公积金按职工的月工资、单位和职工各交7%。
(9)2016年上海住房公积金基数扩展阅读
1、从2016年4月7日起,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网址:https://zzjb.12333sh.gov.cn)打印《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2016年度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
2、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单位,将从2016年4月起,暂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请相关单位及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按规定进行申报调整。
3、 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16年4月1日起调整,并从2016年5月起按照新的标准征收。请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等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其他人员,及时按新的缴费标准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注入缴费卡内,以免对个人权益造成影响。
4、根据规定,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从2016年4月1日起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