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积金有何政策
缴纳住房公积金复买房的时制候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要比商业贷款低一些(目前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4.5%,商业贷款是6.55%)。
缴纳公积金,你所在的单位也要帮你缴纳一部分(五五开),在你买房后可以领出来偿还贷款。
❷ 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宣传总结
一、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工作
本中心一直高度重视对国家政策法规特别是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为了切实履行本中心所担负的行政执法职能作用,必须把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放在首位,让这项惠民政策惠及于民,为增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建设幸福攀枝花助一臂之力。为了搞好“12.4”系列宣传活动,中心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精心组织,中心各职能部门(办事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协调,为活动的成功进行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走进大型国企,共同组织宣传日活动
11月30日,中心与攀煤集团合作,在攀煤集团举办了一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咨询会”。为了搞好这次活动,本中心拟订了详细的宣传方案,准备了7块展板和1000份“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及住房公积金政策文件30余套。在中心张治文副主任的带领下,中心资金部、信贷部、XX区办事处派出业务骨干,同攀煤集团下属的24家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共同参与了此次活动。张治文副主任用精心制作的ppt课件为与会者作了题为“聚公积金财富,住幸福家园”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讲座。本中心工作人员针对企业经办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和交流。活动还通过发放住房公积金政策文件、政策展板展示、散发“业务指南”等形式,大力宣传了住房公积金政策。通过此次活动,让大企业职工进一步了解了国家实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提高了他们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能力。
三、及时上传信息,扩大宣传影响
本中心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期间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到市公众信息网和住房公积金网站上,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影响,为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支持。通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扩大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影响。今后,我们还要继续努力,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优越性。
❸ 公积金2020年新政策哪些规定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2、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❹ 2017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有哪些
商转公即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一、想要办理商转公,有什么要求?
1、在版当地正常缴纳住权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良好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二、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1、包括与原来贷款银行之间签订的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2、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
3、 贷款余额证明或原贷款还款清单,此证明需要原贷款银行盖章方可生效。
4、 材料齐备后,即可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商转公贷款的申请。
❺ 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解读
1、新成立单位应当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
新成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缴存登记。
2、新成立单位开户时应提供哪些相关材料?何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开户导入表)、《住房公积金缴款书》。
单位开户时一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4、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5、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最低缴存基数仅适用于因生产经营困难,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单位。
6、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是多少?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各为5%,最高比例为12%,不得低于5%
7、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
8、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9、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缴金额应该如何确定?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10、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情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分立和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办理有关手续前,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
11、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的,清算时应当优先偿还所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具体做法是由清算组按规定计算出所拖欠职工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2、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在同一缴存地单位之间调动及单位合并、分立的情况下如何办理转移?
职工在同一缴存地单位之间调动及单位合并、分立的情况下,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办理转移时,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加盖调入、调出单位公章。
13、转出单位已注销的情况下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如果转出单位已注销,办理转移时,可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转出单位注销证明(或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上只加盖调入单位公章。
14、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在行政区域内如何办理转移?如果新单位没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住房公积金能办理转移吗?
在调入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前提下,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事调动函或调入单位接收证明。由调出单位办理转移。
如果新单位没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只能由调出单位办理该职工的公积金封存手续,待新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再进行转移并继续缴存。
15、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填写“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6、封存账户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如何办理提取?
当封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时,由该职工向原缴存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原缴存单位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办理提取手续。
17、单位名称变更后,应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
(1)上级部门批文复印件及单位出具更名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2)工商部门批文复印件及单位出具更名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18、住房公积金的对账年度是如何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对账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19、住房公积金如何计算利息?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利率政策,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20、职工一次性付款购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提供房产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以房产证或发票的时间为准一年之内办理。
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提供房产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房产证、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为准一年之内办理。
21、职工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为什么需要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要求在房产证的基础上另外提供发票,原因一是如果职工是通过赠予取得的房产,也有房产证但没有发票,没有发生实际的购房支出,按照规定是不符合提取条件的,但如果只提供房产证判断不出房产的取得方式;二是按照规定购房人及其配偶的合计提取数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提供发票作为审核依据。
22、贷款购建自住住房的提取范围有哪些?
贷款购建自住住房的,包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且已按期还款满12个月的,在还款期内可申请提取贷款人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23、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申请提取,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
24、职工商业贷款购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申请提取,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同时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表(需加盖银行公章)、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
25-26项,如果是贷款人配偶提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25、出国(境)定居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出国(境)定居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6、异地求学的(指全日制学习)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国内大学就读:提供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
(2)出国留学:提供入学通知书和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7、职工在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单位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9、提前还清贷款本息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证明、最后一次还款金额对账单,在还清贷款的一个月内由单位办理提取。夫妻双方的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最后一次还款的金额。
30、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31、贷款购建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贷款人及其配偶的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还款总额。
32、为什么要规范贷款购房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的提取额不能超过当年的还款支出?
原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委在05年联合下文(建金管[2005]5号)规定:“职工使用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近几年随着贷款需求和提取使用的大幅增加,开始出现资金紧张的局面,为克服这一难题,一方面加大征缴力度,另一方面规范提取条件,按照业务上级规定将以往资金充裕时太宽松的提取条件适当收紧一些。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的性质,增加积累资金,为更多需要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中低收入职工提供帮助。
33、销户提取如退休、调离行政区域外等,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销户提取的,如退休、出国留学等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34、哪些单位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35、《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颁布?什么时间进行了修订?
1999年4月3日以国务院第262号令颁布实施,2002年3月24日以国务院第350号令公布了修改《条例》的决定。
36、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应予以何种处罚?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7、对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8、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主体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人民政府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是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主体,负责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
39、发现什么情况,管理中心应立案调查?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为立案案由:
(1)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2)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
(3)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40、对挪用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住房公积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1、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申请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42、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房改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3、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下列条件:
①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②有相当于购买(新建商品房、房改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20%以上的自筹资金(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20%;购买住房面积在90-144平方米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30%;购买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40%;);
③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④同意以具有全部产权的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
⑤申请人必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一年、间断三个月的不予办理);
⑥没有住房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⑦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44、新建商品房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
②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47-2下同)
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④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⑤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⑥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⑦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45、二手房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
②交易双方夫妻二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③与房屋产权所有人(包括住房共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交易合同原件3份;交易房屋的共有人未在房屋交易合同上签字的,需提供其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④交易房屋的权属证书,即《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要提供《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⑤预付购房款票据、契税完税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⑥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以所购住房或其他抵押物抵押的,还需要提供贷款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对交易房产或其他抵押物的评估报告原件3份;
⑦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46、集资建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
②有权部门批准的集资建房计划和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③单位集资方案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④参加集资建房的职工基本情况表复印件3份;
⑤单位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原件3份;
⑥个人已交集资建房款的凭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⑦借款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集资建房合同或协议原件3份;
⑧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47、个人自建房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③与工程承建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④经贷款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审定或认可的建造房屋所需资金的工程(材料)预算书原件3份;
⑤自筹资金或建设工程量已达到工程预算规定比例的证明,包括自筹资金或已投入资金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⑥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48、房改房和拆迁安置房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
②购买房改房的,要提供房屋产权单位的承诺函原件3份、房改测算表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③拆迁安置房,要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④其他材料比照新建商品房贷款所需材料。
49、目前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规定是什么?
职工申请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90-144平方米(含)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
50、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有何规定?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新建商品房为30万元、二手房为20万元,且不得超过购建房价格的一定比例。
51、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有何规定?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新建商品房为30年、二手房为20年。且贷款期限加上借款人借款时的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特殊工种的,按实际退休年龄计算。最短期限为1年。
52、贷款人最多可贷额度如何计算?
贷款人最多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①可贷额度≦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之和×12个月×贷款年限×个人还贷系数(暂定为0.4);
②月还款额≦(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配偶公积金缴存基数)÷2。
5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2011年7月7日,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4.45%、5年以上年利率为4.9%。二套房利率在此基础上上浮10%。
5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几种?
贷款期限为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取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从贷款发生的次月由申请人按月偿还,受委托银行按月划扣借款人贷款本息,划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账户。
55、等额本息还款法与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还款方式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①等额本金还款法,开始还本多,产生利息少;等额本息还款法,开始还的本金较少,利息相对多。在相同贷款额、利率和贷款年限的条件下,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利息总额要少于等额本息还款法。
②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的还款金额相同,每次的还款压力相同;等额本金还款法,前期还款比后期还款多,前期的压力要比后期重,对还款能力的要求高。
③等额本息还款法,适用于在整个贷款期内家庭收入稳定的贷款户,如国家机关、科研、教学单位人员等;等额本金还款法,适合于当前收入较好,但将来工作情况难以预期的企业职工或中老年职工家庭。而资金紧张、缺少积蓄又急于装修的家庭不适合等额本金还款法。
56、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计算10万10年第一个月的还款额是多少(按整月计算)?
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公式:
每月还本付息金额=本金÷还款月数+(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100000÷120+(100000-0)×0.049/12=1208.33
57、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年限为什么必须一致?
因为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设定的是同一抵(质)押物,贷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如没还清贷款的,受托银行要对设定抵(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果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限不一致,一种贷款到期而另一种贷款没到期,则抵(质)押物无法分割进行处置。因此,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期限应保持一致。
58、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政策是如何执行的?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利率执行。在贷款期内遇利率调整,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❻ 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
若需公积金贷款,需看当地公积金中心的规定,部分城市的招行有开展公积金贷款,请您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3个人客户服务-3-3-8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城市及用途尝试了解。
❼ 2018年住房公积金政策
国务院法制办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1、公积金缴存比例有限制
当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每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会按你的上年工资核定你的缴费基数,然后再根据你的缴费基数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费用。
2、10年未用者较高可提10万元
缴存10年(含)以上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在装修自住住房时,提取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较高提取额度为10万元。
3、缴存3个月可支取公积金
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4、提前退休不能提公积金
办理离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但办理提前退休养老或内退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5、贷款都有较高限额
公积金贷款都有较高限额,全国各地的限额标准不一样。
6、公积金可“借用”
给未婚成年子女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不为共同购买人,也可以缴存人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公积金可当低保用
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城市低保,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且符合享受居民较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经公积金*审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8、自由职业者拟可缴公积金
将来,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公积金贷款等权益;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主住房物业费。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❽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❾ 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七大用途:
1、购房
①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②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③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④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3、租房
①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②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4、父母给儿女购房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这一做法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可咨询本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5、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①离、退休的;
②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③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⑥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⑦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⑧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7、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九种重大疾病半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两年内实际个人支出金额(扣除医保已报销部分),两年内累计提取不得超过实际个人支出金额。
❿ 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系列宣传(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