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积金一年提取一次是不是说的间隔一年
具体要看当地的提取政策,可以咨询12329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专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属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㈡ 公积金一年取一次时间怎么算的
看所签订还贷委托协议是按年提取还是按月提取的。若签订的还贷委托协议是按年提取则要到2018年10月才可以提取,若签订的还贷委托协议是按月提取则2018年1月就可以再次提取。
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㈢ 公积金一年取一次吗
现在是贷款下来三个月以后就能取公积金了
不过是每周三可办理业务,在北新道的房管局一层办理
之后就是每三个月还是半年的就能取一次,我忘记了
反正我都是一年取一次,你可以根据你的情况再定
提示:公积金是没有利息的
希望能够帮到你
㈣ 住房公积金一年可以支取几次,可以每个月都支取一次吗
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房贷的话,每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实际支出金额。
租房提取
1、租住普通商品住房的,一般提交一次申请,每个季度的提取额会打到提取人的公积金联名卡里,申请满一年后,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2、提取额度每个城市规定不同,以北京为例,如果没有租房合同的,每个月提取1500元,一个季度就是4500元;有租房交钱证明、租房合同原件的,每季度提取一次,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
个人和公司每个月总缴存额度是2000元,月租金是1800元,那么实际提取额度就不能超过实际的1800元。
3、自检、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
有的城市规定一年提取一次,有的是半年。
(4)住房公积金是时隔一年取一次吗扩展阅读:
首次提取条件:病患者有效身份证;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㈤ 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以分为不同情况,提取的限制次数也不同: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也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拆迁安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此外,租房也是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可以每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提取限额。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要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