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公积金发放金额,是怎么确定多少
2018年9月13日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水平的通知》,两项通知均从9月17日起施行。
新政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一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
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户籍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其他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1)北京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怎么计算扩展阅读:
新政还调整了首付款比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北京当前政策的亮点在于,市区户籍到郊区购房,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的优惠,这和北京当前市区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规划调整等有关。
②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在北京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中,企业性质单位可在5%-12%范围内自主灵活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所选比例须为整数,无需提交任何证明类材料;非企业性质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中的“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须一致。
单位如何申请降低缴存比例(选择1%-4%的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管理中心审批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
单位为职工在5%-12%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单位可以申请在1%-4%范围内选择缴存比例后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单位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单位需明确暂缓缴存期间执行的缴存比例。缓缴期间执行的缴存比例可以在1%-12%范围内选择。
对于申请降低缴存比例(选择1%-4%的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的单位,须由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所属的十八个管理部办理。
③ 公积金的具体计算公式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公式: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合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2、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统一为12%(即单位和个人各12%),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3)北京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怎么计算扩展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1、第二十二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管理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待资金到账后,管理中心将相应资金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借调、外派职工,由与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负责落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2、第二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执行期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管委会适时调整并公布。
④ 住房公积金怎么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公式: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合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2、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统一为12%(即单位和个人各12%),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4)北京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怎么计算扩展阅读: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汇总表及汇缴变更清册;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⑤ 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职工收入)是如何计算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 .缴存基数:指职工个人上一年度内月平均工资。即以职工个人去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2 .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 [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d 过节费;
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3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办法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 5 日内将单位缴存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⑥ 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是根据员工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来确定的,无论任何单位,确定公积金基数的方式是一样的。根据上月收入时无法计算出公积金缴费金额的,缴费金额是根据该员工的缴费基数决定的。跳槽到新公司,住房公积金基数按其上个月工资来计算征缴。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每年核定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
(6)北京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怎么计算扩展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管理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待资金到账后,管理中心将相应资金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