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宁波鄞州住房公积金怎么用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证明版(或住房公权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Ⅱ 宁波鄞州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款多少
贷款额抄度的计算
1.最高贷款袭额60万元,并且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2.计算公式:可贷额度=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的缴存基数之和*贷款系数(0.4)*12个月*贷款年限(取整万)
贷款年限计算 :
1.最长贷款年限20年;
2.借款人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20年的,可适当放宽贷款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须符合贷款年限的规定。
Ⅲ 用宁波鄞州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冲抵还清所欠的贷款手续如何
职工用住房公积复金提前制结清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专项资料:
1、银行出具的《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职工当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开具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书的当月),且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
支付方式:转账支付。
另:在提取主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余款尚不足时,也可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总金额不超过要求提前结清贷款的金额(可取金额=要求提前结清贷款金额-主借款人可取金额)。
提取时所需的资料:共同提取人单位开具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非同一户口的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业务办理时限
提取资料符合规定,当场办结;不符合规定的,管理中心不予办理;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提取人。
办理地址
鄞州分中心
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278号
Ⅳ 在鄞州有了一套房,但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现在买第二套房,公积金能贷多少
新的房贷政策不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二套房购买家庭只要还清首套贷款回,再次贷款也将按照答首套房认定。
如果你的首套房的房贷已经还清了,是可以享受再次购房首套房待遇的,如果你的首套房贷款还未还清,再次购买时要执行二套房待遇的。
Ⅳ 用住房公积金贷房贷,是不是每个月就把住房公积金给扣了啊
是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大于所需还款额时,是从公积金账户内直接扣回除的。当账答户余额不足以抵扣还款额时,需往公积金联名卡内存所需还款额。需要注意存入数额必须等于或大于本期应还款数额,不能存入公积金不足的数额。
Ⅵ 鄞州区住房公积金能按月领取吗
你好,
不是这种说法,如果你贷款买房后,办理了公积金月冲还贷,
那么可以每个月系统自动扣除公积金来抵消贷款,
也不是领,其他的均不符合公积金领取的条件。
对回答感到满意,
请采纳,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