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唐山市公积金领取需要什么证件
购房合同 身份证 结婚证 还款明细等
㈡ 唐山市如何支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详解公积金提取政策
11种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条件的,这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长期性和互助性直接关联。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般基于两类情况:一类是职工发生住房消费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另一类是职工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相应地就应该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或者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死亡或宣告死亡的;8.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的;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1.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提取申请前应准备的材料
-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前,应准备哪些材料?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卡;2.职工配偶提取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因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因无贷款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材料:1.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参加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不动产发票及其复印件或集资建房合法交款不动产发票及其复印件。2.职工购买二级市场住房的,应提供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复印件。3.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提供有效的购买材料发票,不能提供的,应出示合法的房产评估报告,评估金额应为实际支出成本,不得以市场销售评估价作为提取金额的依据。职工大修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复印件。
-职工因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因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县级以上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离退休证明及其复印件。职工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审批表复印件、退休证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其复印件或者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其复印件。
-职工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及其复印件。
-职工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借款合同、偿还贷款本息(银行还款明细单据并加盖公章)的凭证及其复印件。
-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或者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及其复印件、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复印件、支付房租证明及其复印件。
-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先到管理中心打印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查询单去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提供死亡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及其复印件。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职工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办理转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管理账户两年后未重新就业的,应提供职工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重新就业的证明及其复印件。
-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及其复印件、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
-职工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应征入伍、上学等相关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其复印件。
提取额度的规定
-职工在一次性购买住房并无贷款,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额度是多少?
职工在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后,凭产权证支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时,可支取的金额为产权证发放日期之前的金额再加12000元、在不超过房产总价的基础上可每年支取一次。职工购买旧公房无贷款,提取公积金要以《房屋所有权证》总价的50%支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同时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计价单的可按计价单上的优惠价格提取。
-职工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是多少?
职工购房贷款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在还款满三个月后办理,每三个月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三个月累计偿还贷款金额。贷款满三个月后未提取的,可在持续还贷年限内,历年累加计算提取金额。分别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贷款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作为提取住房公积金依据。
其他规定
-是不是和购房人在同一户口上,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可以,必须和购房人是配偶关系的才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可以委托他人支取住房公积金吗?
不可以,职工必须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除夫妻关系外)。
-夫妻之间可以相互支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但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配偶同意提取的证明(配偶须写一份委托书及盖本人手印)。
-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要连续足额缴交半年后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㈢ 唐山怎么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内核个人提交容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㈣ 唐山哪里可以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到当地唐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若不专知道住房公积金管理属中心的具体地址,可以咨询单位的财务人员或者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咨询。
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4)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扩展阅读: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采取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特殊情况下,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须经职工本人同意。
㈤ 河北唐山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
只要拿着你的贷款合同和一年的还款证明就行,不需要打征信报告了。
㈥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有11种 可支付房租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除了买房子,还有什么方法提取?据市唐山市住房公积金介绍,11种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条件的,这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长期性和互助性直接关联。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般基于两类情况:一类是职工发生住房消费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另一类是职工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相应地就应该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或者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8.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提取申请前应准备的材料
-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前,应准备哪些材料?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卡;2.职工配偶提取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因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因无贷款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材料:1.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参加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不动产发票及其复印件或集资建房合法交款不动产发票及其复印件。2.职工购买二级市场住房的,应提供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复印件。3.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提供有效的购买材料发票,不能提供的,应出示合法的房产评估报告,评估金额应为实际支出成本,不得以市场销售评估价作为提取金额的依据。职工大修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复印件。
-职工因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因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县级以上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离退休证明及其复印件。职工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审批表复印件、退休证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其复印件或者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其复印件。
-职工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及其复印件。
-职工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借款合同、偿还贷款本息(银行还款明细单据并加盖公章)的凭证及其复印件。
-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或者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及其复印件、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复印件、支付房租证明及其复印件。
-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先到管理中心打印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查询单去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提供死亡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及其复印件。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职工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办理转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管理账户两年后未重新就业的,应提供职工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重新就业的证明及其复印件。
-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及其复印件、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
-职工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应征入伍、上学等相关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其复印件。
提取额度的规定
-职工在一次性购买住房并无贷款,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额度是多少?
职工在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后,凭产权证支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时,可支取的金额为产权证发放日期之前的金额再加12000元、在不超过房产总价的基础上可每年支取一次。职工购买旧公房无贷款,提取公积金要以《房屋所有权证》总价的50%支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同时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计价单的可按计价单上的优惠价格提取。
-职工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是多少?
职工购房贷款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在还款满三个月后办理,每三个月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三个月累计偿还贷款金额。贷款满三个月后未提取的,可在持续还贷年限内,历年累加计算提取金额。分别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贷款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作为提取住房公积金依据。
其他规定
-是不是和购房人在同一户口上,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可以,必须和购房人是配偶关系的才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可以委托他人支取住房公积金吗?
不可以,职工必须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除夫妻关系外)。
-夫妻之间可以相互支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但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配偶同意提取的证明(配偶须写一份委托书及盖本人手印)。
-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要连续足额缴交半年后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9-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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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离职后提取唐山住房公积金流程和手续需要什么
离职后公积金可以取出来,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操作流程见下文: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5、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外省市户籍证明(户口本)、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退工单等)。
㈧ 关于 唐山市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法和程序
你提取公积金需以下资料:身份证、买房合同、买房发票、公积金帐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管理部进行办理,并提供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储蓄卡到其所在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并提供相应的提取材料。为了方便缴存人和保证资金安全,目前各管理部在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是将提取金额直接划付到缴存人的储蓄账户中。
㈨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一、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无房职工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支付房租的;3.离、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境定居的;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7.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2.填表后经单位核实并盖公章3.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审核手续4.凭审核同意提取的材料、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或转账手续
三、提供的材料提取类型 提取材料 提取额度 提取次数 购买自住住房 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 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房屋权证上不能体现购房时间和购房金额的,还须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截止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或购房首付款(或全额付款)发票开具时间,或土地房屋权证上注明的购房时间,或交易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契约成立时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总额。 非销户提取,应当在购买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新建商品住房 转账作首付 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一次性付款 ①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 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经济适用房 转账作首付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房号单原件及复印件。 一次性付款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 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房改房、危改房、落实侨房 一次性付款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 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二手房 ①经房管部门登记转让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交易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拆迁安置房 ①拆迁安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全额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除支付房租、特殊病症等情况特殊需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外,其余均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