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缴存比例和计算公式
每月抄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袭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工资为基数和政策规定的缴存比例得出。即: (1)职工本人租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Ⅱ 成都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1. 可以提取:
非住房消费:
①职工离退休;
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③出国定居;
④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⑤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⑧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住房消费
①购买自住住房的,包括: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单位房改存量房,单位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等;
②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③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
2.可以贷款: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三、申请时主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四、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五、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六、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Ⅲ 2016年的政策成都市公积金贷款一套房未还清,还可以再用公积金贷二套房吗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话不能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
在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具体首付款比例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客户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请您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求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因此,各地具体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请详询当地网点。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的。
(3)2016年成都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更重要的是,《通知》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也进行了更强的限制,即实行公积金贷款金额与职工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政策。
此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的20倍。
新政实施后,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设为0.5;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设为1。
Ⅳ 成都住房公积金问题
可以,符抄合条件才可以的。
已经开袭始还款中的商业贷款符合条件可以改为公积金贷款。
个人的商业贷款要转成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主要有:
1、个人商业贷款已经连续还款1年以上;
2、个人公积金已经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
3、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要求已经在当地市钱中心有登记备案,并且有正规、合法的住宅开发项目;
4、个人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所以,贷款买房时,如果借款人先选择的是商业贷款,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也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不过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一般比较好,且各地要求的条件会有些不同,在办理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前,先咨询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要办理。
Ⅳ 成都住房公积金每年什么时候提取
是每年的每年的7-9月。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专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属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Ⅵ 成都住房公积金问题离职
离职后,公积金能全部提出,职工离职后,可凭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具体包括:
(一)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三)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四)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
(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八)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Ⅶ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和房贷标准。
对于一般抄单位,成都市公积金中袭心允许的缴存比例为6-12%,因为超过12%要交税。这个比例公司与个人都是一致的。另外缴存基数公司是可以自由确定的,只要不低于当年成都规定的主城区1200。假定按你实际工资4500计算,最低比例6%,那么你每月自己缴纳270元,公司交纳270元。
成都目前最高每套房子可贷款40万,从下月底最低首付不低于3成,贷款年限最长20年。你若每月自己缴270元,1年后账户余额6480元,若这时就要提出贷款,按照可贷款额度为账户余额的20倍,你至多贷款13万。若贷款了,你的账户余额当月不能提取,需要你自己先从银行卡还款每月的还款额,然后1年后提取你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标准不超过你上月账户余额,且不大于你去年还款总额。
Ⅷ 成都住房公积金
新政策来10月1号起生效,贷款额自度新公式11月1号起生效。提现要求好像是没什么变化的,建议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网站(网络搜索)查看更具体信息。主要变化是贷款年限改为最多20年,贷款额度公式变了(貌似能贷的更少了),对二套房的贷款要求提高了。
Ⅸ 2016成都住房公积金最低交多少
目前2016年的标准没有出来,继续执行2015年的标准。2015年成都市大邑县、彭州市专、属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蒲江县,都江堰市等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250元,其他地区执行1400元。缴纳比例为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