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积金基数调整怎么操作
1. 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理。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可登录公积金网,在网上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1)登录系统:用公积金数字证书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在公积金业务申报栏中选择“批量基数调整”业务。
(2)数据下载:选择“基数调整”,点击“查询”,经办人可查看单位和职工调整前的缴存比例、工资基数、公积金月缴存额、新职工补贴月缴存额。若需进行调整的请点击“文件下载”,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下载到本地电脑。
(3)填报新基数:单位按规定在《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中填录新的职工工资基数。
(4)导入数据:点击“文件导入”,将填录好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导入公积金系统,若单位缴存比例需调整的,经办人应同时在导入界面录入新的缴存比例。经办人核对单位和职工调整后的缴存比例、工资基数、公积金月缴存额、新职工补贴月缴存额,若有错误的,可予以“删除”,待修改后重新进行“文件导入”。
(5)提交业务:在确认无误后,点击“业务提交”,提交后调整信息方能生效。若业务提交前发现有误的,可对本次批量基数调整业务予以“删除”,重新进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填录和文件导入操作;若业务提交后,新一年度的公积金汇缴前发现有误的,经办人也可重新进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填录和文件导入操作;若在新一年度的公积金汇缴后发现有误的,则单位须携带相关材料(具体请咨询中心归集部门)到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手续
2. 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
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仍可携带U盘到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1)各缴存单位携带U盘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拷贝基数调整相关数据信息。
(2)各缴存单位按规定如实申报职工工资基数,填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并将调整结果告知每位职工。
(3)各缴存单位携带填录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最好以电子表格形式)到受理点进行基数调整。
(4)各缴存单位携带U盘到受理点拷贝调整后的职工清册进行核对,并在汇缴7月份住房公积金前将核对结果反馈给受理点,不反馈或逾期反馈均视作单位已确认处理。如有差错,单位应到受理点重新调整
Ⅱ 住房公积金每年调整一次,那么员工涨工资想给他按新工资标准缴纳怎么办
可以的。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需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补缴手续
1、单位填写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补缴办理
1、单位填制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对《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转账支票进行审核,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
(2)住房公积金调整办理扩展阅读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Ⅲ 下个月,住房公积金怎么调整
下个月,你的住房公积金或将迎来调整。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内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容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Ⅳ 怎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如何办理
武汉地区职工和单位
住房公积金
基本
缴存比例
为8%,最高不超过12%,在此范围内缴存单位如要调整缴存比例,应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新的比例缴存。
Ⅳ 住房公积金调整是在每年的什么时候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条例,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将引起所缴纳公积金金额的变动。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5)住房公积金调整办理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程序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批准设立单位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号码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要件:
1、职工调动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或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汇、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汇总表及汇缴变更清册;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Ⅵ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比例调整如何申请
”
该负责人还表示,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在办理缴存额调整前持以内下资料到开立住容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1)《降低(缓缴)申请表》一份。单位可在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填写并打印,也可到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后填写。填写后,应加盖单位公章及工会印章。(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单位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单位2012年度《超级汇总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分中心或管理部当时就单位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加盖调整专用章后退回单位。单位以此作为核定月缴存额的依据。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方式:
Ⅶ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调整
调整个人缴存比例或单位缴存比例,须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办理程序如下:(一)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一式三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申请表》(调整比例时使用)到公积金中心审核;(二)单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申请表》(调整比例时使用)到开户银行办理调整,公积金承办网点经办柜员核对后调整单位及职工月汇缴额。提示:办理降低比例需附相关文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缴存比例一般应确定一个统一的缴存比例,特殊情况下需采取多种缴存比例的,不能超过三种。单位如需调整缴存比例,调整后单位的缴存比例不能超过三种。单位应当在规定的缴存比例幅度范围内(5%-20%)调整缴存比例,并且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正常的才能申请调整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个人+单位)设最高限额,每年的最高限额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