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厦门公积金最高交多少
个人和单位分开交,比例1:1,就是你交多少单位交多少。
公积金分为基本账户和补充账户。
缴费基数:基本工资减去公积金汇缴总额(公积金不上税)的剩余额。注意,这里的基本工资是社保基数,不是月收入,有的人因为公司账务不同,收入可能两万多,但是基数可能就七八千,具体基数可以问公司)。
基本账户就是常规的公积金缴纳账户,自己交缴费基数的7%(强制的比例),这个不能变的。
补充账户不是强制的,交金比例是1-8%。因为公积金收入是不上税,多以国家规定了上限,而且交金比例每年只能调整一次,一般在7月份调整。
以上比例适用于你基本工资不超过16353元的情况(16353元是2015上海封顶工资额,工资再高的话,这个基数就不变了),这个情况对应的公积金基数是15114元。超过这个数额,公积金的基数就不能再涨了。
现在回到最出问题,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包括你自己交的和公司交的两部分。
工资不满16353,没有补充公积金的:缴费基数*7%*2,有补充公积金的:缴费基数*(7%+8%(这个比例由单位定))*2
工资超过16353,公积金基数就不变了,基本账户每月最高1059*2=2118,补充账户1209*2=2418,即总额4536元。
B.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及比例
缴费比例是不能调的
C. 2016年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多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低于8%,不超过12%,由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一个比例。所以各单位不会完全一样。建议咨询单位的经办人员。
D. 厦门有强制性交公积金的文件吗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实施意见
厦府办[2011]2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意见(闽政办[2010]307号),经研究,现就我市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扎实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员覆盖,为本单位员工(含聘用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国有企业要实现基本覆盖,不分用工性质,为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要依规向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派遣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费用,劳务派遣单位要及时足额为劳务派遣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上市公司、重点企业和其他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的企业应率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非公有制企业要从管理人员和订立较长期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始,逐步扩大覆盖范围。认真做好同安区开展非公企业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试点。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可在8%-12%的范围内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自建立起三年内可按照单位和职工不低于5%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三年后逐步提高到本市规定的缴存比例。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把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列入政府、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确定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加强对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
三、加强部门协调。市、区财政部门要将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加强监督检查。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推动企业及其工会组织将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企业集体协商内容,写入企业集体合同格式文本,明确单位、个人建缴住房公积金义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下大力气开展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确保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顺利推进。市总工会要指导、督促各级工会组织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通过集体协商机制促进企业用工单位为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市工商、质监、统计部门应将全市企业名单、职工人数及变动情况提供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加强检查监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执法,依法惩处违规单位。对两次上门动员宣传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单位,要及时发送住房公积金催缴函;对致函后仍不缴交的,要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在媒体上曝光。要定期向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汇报扩大覆盖面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每季度末将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的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对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的关注和了解,提升住房公积金行业形象。要通过举办住房公积金建缴工作培训班,提高单位缴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夯实建缴工作基础。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进展情况,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表扬建缴先进单位,曝光缴交滞后单位。各区、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推动住房公积金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顺利开展。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七日(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经济管理住房公积金制度意见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10月18日印发
E. 厦门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内年子女),住房公积金容首套贷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5%。另外,如果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且符合厦门市普通住宅标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不得低于20%。
F. 厦门市公积金要缴交多少年才可以办理贷款
厦门市公积金要连续交满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贷款前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二)自有资金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
(四)无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前款第(一)项中的规定期限和第(二)项中的规定比例,由管理中心拟订,经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6)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纳规定扩展阅读: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上一年度经营亏损,或者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缓缴养老或失业保险金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后,可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降低后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到期需延期的,单位应当重新申请。
G. 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厦门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方法:
1、到当地市房管局开个“无房产证明”,拿身版份证原件给工作人员,权告诉他提取公积金,工作人员会开证明;
2、带上身份证原件,去公积金缴费银行,让银行工作人员帮忙打印公积金流水单;
3、接着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局填够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填写你的银行卡账号等相关信息;
4、最后将房产证明、公积金流水单、公积金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并交给公积金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审理,审核通过,大概半个月就能领取到公积金。
H.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须知 问题
1、没减之前的
3、以你的收入证明为准。如果你的收入证明开的金额是你未扣除五险一金的金额,那就是未扣除的这个金额,如果你的收入证明开的金额是你扣除五险一金后的金额,那就是扣除后的这个金额
I. 厦门公积金的缴费有什么标准,最低是多少社保跟公积金可以在不同的公司交吗可以自己个人交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从2011年内7月1日起调整2011年容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12%。省、部属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原放宽到15%的106家单位暂保留。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适当降低缴存比例,但不得低于5%。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028元。中央、省、外地市驻厦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及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上限为5036元。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10元。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可以在不同公司缴纳,你是想个人找个公司挂靠缴纳然后贷款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