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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0-11-27 03:20:03

① 宜昌市住房公积金上限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只能单位缴纳,个人无法缴纳,直接从工资扣除缴纳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这个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社平工资的60%,不得高于300%。缴纳的比例是5%-12%,用人单位可在这个范围内自行决定,最常见的是8%。公司和个人是按1:1的比例等额供款,也就是说个人缴纳多少,公司也缴纳多少。可以自己打12329查询余额就知道。

② 我宜昌的房子装修需要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专积金账户内的存储属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③ 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中心职能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规专定,于2003年6月由原属宜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更名成立的,是直属宜昌市人民政府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单位内设5个科室,36个编制 。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包括公有住房售房款等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以及委托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中心具有国家授权的行政执法资格。

④ 谁知道宜昌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宜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方法: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因被所在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自动辞职或因单位改制、机构改革、破产而下岗、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出国或出境定居的、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七)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2、职工符合第(一)、(六)项规定条件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最低保留200元余额。
3、职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当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4、职工依照第(一)项规定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起讫时间不超过一年。
5、职工依照第(六)项规定提取其住房公积金时,必须已将贷款全部还清,且公积金帐户最低保留200元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资料 :
职工在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时,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下列资料:
共同资料: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四份,并加盖预留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的财务印章;
2、支取人身份证。
不同资料:
1、购买住房时: ①购买商品房的,应提交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次付款的付款凭证。 ②购买私房的,应提交经房屋产权交易机构核准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付款凭证。 ③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宜春市公有住房全部产权买卖审批表》及交款凭证。
2、建造住房时: 自建私房的,应提供规划、建设及土地部门的批文;在农村建私房时,应提供当地乡(镇)、村级机构批准建房的证明。
3、大修住房时,应提供规划、建设及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修房证明,在农村大修住房的,应提供当地乡(镇)、村级机构批准修房的证明。
4、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
(一) 离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的批文或证书。
(二)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医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以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 出国或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证明和户口迁出证明,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应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
(四)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借款余额证明。 (五)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诊断证明或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和有处分权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 以上所指资料,均须出示合法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⑤ 宜昌公积金网上预约步骤

一、网上预约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1、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3、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
4、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
5、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业务(首次登录)
6、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输入卡号、旧密码、新密码后,联名卡密码修改成功。
注意事项: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有X的以0代替。
7、选择办理业务预约业务
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每日共6个预约时段)。
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
8、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
9、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6、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0、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⑥ 宜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多少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限定: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夫妻组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⑦ 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多少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秭归事处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南路号电话:-

⑧ 宜昌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查询方法

宜昌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查询方法是登陆宜昌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ycgjj.net/),点击左下侧“个人公积金账户、 贷款余额查询按钮,系统进入“信息查询“页面。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于2003年6月由原宜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更名成立的,是直属宜昌市人民政府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宜昌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⑨ 宜昌住房公积金托管如何办理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回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答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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