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兰州住房公积金在哪提取
带购房合同,到西关十字和武都路的丁字口转向武都路上的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领取
②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怎么上不去了
正在进行系统维护,现在好了。
③ 请问甘肃兰炼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在哪里缴纳,是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是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全民职工是甘肃省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这一部分人占了绝大多数;集体工是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人比较少,主要是三叶公司的。
④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怎样查询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步骤:
1、进入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页面;
2、输专入属本人身份证号;
3、输入查询密码;
4、点击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查询年度,即可查询本人的缴存信息。
温馨提示:
1、十五位的身份证号已全部更新为十八位,查询时直接输入十八位身份证号查询。身份证最后一位是X的查询时输入大写X查询。
2、住房公积金网站初始查询密码为“111111”,请尽快修改密码。
3、单位未将职工的身份证号码报中心录入系统的及本人身份证因换证号码变更的职工,请尽快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管理中心将尽快录入或修改您在查询系统内的身份证号码,以方便您及时查询。
⑤ 甘肃省兰州市省住房公积金在那里
一、甘肃省兰州市省住房公积金在南滨河西路。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⑥ 兰州市西固区在哪取住房公积金
兰州市西固区复提取住房公制积金是在兰州市西固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单位地址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86号。
依据《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⑦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有公司可帮忙提取吗
兰州啊,如果想提取,应该能的吧。
⑧ 兰州怎么查住房公积金余额
住房公积金查询:
个人住房公积金有身份证即可查询,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回可查询
一、个人携带身份证、答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1、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⑨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属于哪个部门管
兰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lzgjj.com/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4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5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帐的核销。
6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7 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基数的调整。
8 对区县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9 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10 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1 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补贴等房改资金的管理。
12 承办市人民政府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⑩ 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兰州市)
提取流程
1、提供复提取资料,经制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持提取资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账户或符合规定的他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3、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准予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原因。
4、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职工应持身份证、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凭证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