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济南市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怎么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大和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者备《住房公积金管滚嫌盯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⑵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职工有下列10种情况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运镇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
4、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再就业;
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8、离休、退休;
9、与所在单位终手州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旁薯粗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符合不同的条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当日即可办好。
⑶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瞎枯罩应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取得《外国磨闹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除上述材料外,根据具体提取条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本市商品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应提供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
2.购买本市存量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
3.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本市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与有效购房发票,或房改分配表与有效购房发票。
4.购买本市拆迁安置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缴纳房屋差价款的有效凭证。
5.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
拓展资料:
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败乎》《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自有住房,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必须与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
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提取人均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⑷ 提取我在济南的公积金需要怎么提
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购房提取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协议或房改分配表。
4、购买拆迁安置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或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补偿结算表原件及复印件。
请参照以上条款进行。具体可咨询单位人事,帮助你办理。
⑸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提取流程
很多济南职工不清楚济南公积金提取流程,这直接影响到公积金提取效率。为此,搜房网整理了最新的济南公积金提取流程,以飨读者。
济南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经办人或提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封存的,可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先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再由银行将初审材料交公积金中心复核审批,审批通过的,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也可委托公积金中心每年按签署协议的约定,以自动转账方式将提取金额直接划入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银行其它储蓄账户(此种方式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
(一)办理条件: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且贷款期限在3年(含)以上的职工及配偶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二)应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1、所有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委托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户口薄)。
3、委托提取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在缴存银行办理的其它储蓄卡。
(三)提取时间:
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根据与委托提取人签订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书》中约定的时间和提取额度,将委托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划入提取人本人账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2-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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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济南怎样提取公积金
审批服务大厅地址: 济南市经十路17165号
具体证件看你是哪一种支取情况了:
二、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受理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支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 年以上,男性满 50 岁,女性满 45 岁。
(五) 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六) 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七)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八)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九)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支付当年的物业服务费。
符合以上第(二)、(三)、(四)、(五)、(八)项支取条件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销户手续。
符合以上第(一)、(六)、 ( 七 ) 、(九)项支取条件的,可以支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支取金额起点为百元。其中:
1 、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有住房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次住房,只能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
2 、职工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还款满一年可以支取一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或实际偿还完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停止支取住房公积金。
3 、同时符合第(一)、第(六)项支取条件的,按第(六)项支取条件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1 、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2 、申请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按照《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规定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内容查阅 “ 济南市政府信息公众网 ” 住房公积金网页。
4 、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 “ 济南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 ” 。
三、办理程序:
1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填写支取申请审批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行政公章,财务部门出具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由单位指定专人,持支取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 、 符合支取条件的,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职工凭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及 “ 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 去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3 、 单位撤消、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封存,符合支取条件的,可由本人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 、 市属五县(市、区)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凭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先到当地受委托银行进行初步审核,然后通过银行将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交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支取。
四、办理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 3 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实际当场就可以确定批准与否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⑺ 济南市公积金提取手续需要哪些
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穗链毕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7)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扩展阅读
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六条
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唤亮积金贷款本息。
第七条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猜芹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⑻ 济南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啊,去哪去
1.济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165号
2.济南公积金办理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193号济南市政务大厦三楼B区